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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0 12:56:18瀏覽7489|回應26|推薦62 | |
如果說,所有的BOT案都必須圖利廠商,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想法?好了,我們換個方式說,今天如果松山機場遷建了,政府取得了土地,卻沒有預算開發,所以用BOT的方式希望廠商參與,如果你是合格的廠商,又有參加的意願,請問你希望政府給你什麼條件?你才願意先從口袋拿出幾百億,再向銀行團聯貸幾百億,還要付借款利息,所有資金壓力都在你頭上呢? 再換一個方式說,如果今天你想經營某個商場的攤位,一般來說商場已經蓋好,你大概也能預期商場的客層,地點及人潮特性,那麼也能根據自己想經營的商品內容預估大概的收益,有商機就投入。但如果商場還沒蓋,建設的費用你要依比例負擔,付了之後你只有十年的經營權,每年還必須付一筆可觀的權利金,十年之後就必須無償還給建商,所有營收數字都是建商的預估,請問你還想做嗎? 相信大家都瞭解BOT為何要圖利廠商了?其實也很簡單,自己沒有錢投資,想要別人拿錢出來贊助,難道不用給金主好處嗎?莫非金主是佛心來的,還開救濟院? 回歸正題,既然BOT的特性,是政府有求於廠商,那麼在合法的範圍之內圖利廠商,或是說替廠商創造更多利潤空間,以求廠商願意先拿出錢來投資,應該是合理的選擇吧?就在5 月9日,高雄市議會黨團總召黃柏霖和書記長陳麗娜召開記者會,陳麗娜表示,高雄市府出資高雄巨蛋15億元,開發權利金半毛都不收,若依照高雄巨蛋目前的營運計算,只要提出1%權利金給市府,就能進帳39億元;再以營運年限到2054年計算,當時的市長謝長廷以及當時的工務局長林欽榮涉嫌圖利漢威公司54億元。 再看看臺北市吧,台北市廉政委員會5月8日下午公布大巨蛋報告,並建請北市府將前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廉政委員會的主要理由,是認為馬英九跟李述德違反了促參法跟行政程序法,有違法圖利遠雄之嫌。不過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就在去年,高雄市政府也因為高雄巨蛋案遭到監察院糾正,請大家看看以下的新聞: 根據監察院的糾正文,高雄巨蛋BOT案被質疑圖利廠商,高市府確涉多項疏失,包括造成投標廠商不公平競爭、營運財務規畫失真、喪失收取權利金的機會,造成市府嚴重損失,讓業者得利。 監委陳永祥、馬秀如去年四月初公布的糾正調查報告顯示,高市前市長謝長廷任內,把巨蛋附屬事業的體育育樂中心及旅館變更為百貨公司,違反原始招標內容,對其他投標廠商而言,造成不公平競爭。 監委也查出,原計畫書規定巨蛋建築本體應鄰近主要道路側,完工時,巨蛋卻變成百貨公司,百貨公司與巨蛋位址互換,都與原始招標內容不符。 營運高雄巨蛋的漢威公司的投資財務計畫,預估營收和權利金偏低,預估前三年每年僅收入六百多萬到三千萬元之間,但二○○九年開始營運後,漢神巨蛋購物廣場收入遠比預估值高,,最高多出近七倍,與財務規畫差距極大。 監委指出,漢威公司財務計畫有欠合理,高市府委外評估,也強調未來營運廠商的自償率僅百分之九十五,可能入不敷出,所以准許廠商不須支付權利金,致使高市府,無法依實際獲利收取合理權利金。 新聞引用至此~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提出的報告,幾乎每一項缺失高雄巨蛋都有,也都被監察院糾正,那麼為何馬英九與李述德要移送,當時負責高雄巨蛋的市長謝長廷跟工務局長林欽榮就不用移送呢?監察院的糾正文可是明明白白認為高雄市政府圖利廠商喔!怎麼當初圖利廠商的林欽榮,到了台北市當副市長,沒移送自己圖利的高雄巨蛋案,卻要移送馬英九的台北巨蛋呢?一樣的零權利金,一樣的圖利事實,一樣的變更設計,為何林欽榮沒事,馬英九李述德就該有事呢? 真要說巨蛋圖利廠商,林欽榮才是專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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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