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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14:02:12瀏覽6436|回應5|推薦52 | |
至於洪智坤秘書劉玉婷的月薪五萬七千元,柯文哲說,她是用秘書處以研究員聘任,薪資是按照她的學經歷核給,事實上她的身分是專案研究員,因為市府處理五大案,需要具有法律知識的人參與,所以她的身分是研究員,不是小秘書,小秘書薪水沒那麼高。 新聞引用至此~ 好了,就像「五大弊案」被「除弊」(把「弊」字給除了)為「五大案」一樣,劉玉婷也該正名一下,她不是「約聘小秘書」,而是「市府特聘專案研究員」。不過正名歸正名,大家的疑問仍然沒有減少!以下就是版主整理出來的問題點: 請問市府顧問編制有沒有秘書? 編制沒有秘書的洪智坤為何可以調劉玉婷來當秘書? 秘書處有那麼多秘書,為何調一個特聘研究員當秘書? 既然是特聘研究員,為何放在秘書處佔秘書缺? 既然在秘書處,為何用研究員敘薪? 誰聘劉玉婷這位特聘研究員? 什麼樣的學經歷可以用57K敘薪? 怎樣的學經歷可以不用考高普考,不用接受公務員訓練就直接當特聘研究員? 怎樣的法律專業才夠資格當特聘研究員? 五大弊案變成五大案,弊字不見了,所以劉玉婷非常專業? 台北市政府還缺多少特聘研究員?需要什麼專業經歷?敘薪多少? 這只是版主整理的疑問,原來把「五大弊案」玩成「五大案」,是劉玉婷的「除弊」功能全開?所以應該給她每月57K的薪水嗎?柯文哲要不要再講清楚點?大家都很想應徵市府秘書處的研究員呢!請問柯市長,履歷要投給誰? PS:若是有在台北市政府服務的朋友有看本部落格,知道劉玉婷是由誰約聘,如何約聘內情的話,歡迎用悄悄話在訪客簿留言,版主絕對不會透露消息來源,歡迎提供資料!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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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