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既然大悲 還有心情上臉書打卡?
2015/01/20 18:26:21瀏覽3637|回應45|推薦59

鄭文燦臉書連4發 挨轟「火災還打卡」

一場大火帶走了6位年輕的打火兄弟,桃園市長鄭文燦在第一時間內於臉書上發文連線現場情況,一連發了4篇,「我在現場,現在抬出了最後一位」等發文,惹來網友一番砲轟,救人危急的時刻,怎麼還有時間上臉書呢?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市長鄭文燦接到通報,第一時間就趕搭計程車前往現場,在途中透過簡短文字,說明實際情況,確定6人罹難後,同樣也是用短文說明,目的只是讓民眾了解現況。

張惇涵說,鄭文燦到達現場除了表達關切之意,也尊重現場指揮官的指揮調度,絕對沒有影響救災。

新聞引用至此~

版主不太懂,鄭文燦到現場是要做什麼?若說是指揮救災,鄭文燦又不是消防局出身,是能指揮什麼?既然桃園市政府發言人都自己承認,市長到場是「表達關切之意」,「尊重現場指揮官的指揮調度,絕對沒有影響救災」?請問大家,鄭文燦急急忙忙搭計程車去現場,在路上就開始上臉書PO文打卡,跟看熱鬧的民眾有什麼區別?難道鄭文燦想過過當記者的乾癮?現場除了忙著救火救人的打火兄弟,難道還缺記者報導嗎?

若是大家還記得高雄731箱涵氣爆,一定記得陳菊在氣爆發生前後,也是忙著上臉書PO文打卡。再對照鄭文燦的行為,版主請問大家,那些殉職的消防弟兄,跟無辜喪命橫屍街頭的民眾,需要市長這樣的「關切」嗎?一個市長不去做該做的事,在災害現場上臉書「報導」災情,還真是讓人目瞪口呆!不知道要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這樣的人!

版主實在想奉勸這些綠營政客,別濫用網路,做一些莫名其妙的屁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別讓人瞧不起你們!

(下方圖片引用自聯合新聞網)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20330581

 回應文章 頁/共 5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3 18:01
轉載 mobile01 網友論 27樓. 所引新聞  eric1202 2015-01-23 14:05  #1

那這麼說來,前晚北市府跟遠雄達成的共識:

"關於遠雄請求事項,台北市政府今日回應如後:

1.針對移樹問題:光復南路、忠孝東路,遠雄必須依照市府公布的移樹sop進行移樹作業。
2.地下連通道會施作,但修改成新的設計圖,並會和護樹團體和國父紀念館進行協調。
3.捷運國父紀念館站「5號出入口」及「通風井」移設連通案因工期緊迫,遠雄儘速提出細部設計規劃,市府答應儘速協助解決。
4.遠雄承諾大巨蛋將在今年底完工,台北市政府將盡力協助。"

其中的第2,第3點還有忠孝東路國父紀念館這一側的樹要移要砍
不就都變成台北市政府自己的事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4245345&p=1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3 17:54
《營建股》遠雄巨蛋:國父紀念館地下連通道非公司工程

2015年01月23日 12:57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

遠雄(5522)集團旗下遠雄巨蛋公司澄清表示,國父紀念館地下連通道並非遠雄工程,包括連通道出口設計、移樹、商場規劃遠雄皆無參與。

遠雄表示,大巨蛋與國父紀念館東北側的地下連通道早在民國79年1月就已設計,並於86年完工,屬市府承諾應辦事項,可做為大巨蛋疏散及防災通道,非遠雄的工程事項。

而國父紀念館地下連通道的設計,包括移樹規劃皆為臺北市政府權責,並由市府與國父紀念館協調結果,再經都審委員會審查通過,遠雄並未參與,完全尊重臺北市政府做法。

遠雄表示,地下連通道商場規劃,為市府權責,由市府對外招商,遠雄完全沒有參與。遠雄負責光復南路段及忠孝東路靠巨蛋側的拓寬工程,並配合移樹及未來植樹工程,共計311株為原狀的2.5倍。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23003012-260410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2 19:34
24樓. 引聯合報:『台北市政府表示遠雄同意針對大巨蛋契約重新議約,遠雄今天否認要重新議約,「是修正或補充契約」,對於市府要求重談監察院列出的大巨蛋39項缺失,遠雄指出,此糾正案引用法條錯誤,「沒必要重談」。』

是否趙藤雄提前見柯大嘴以後,弊案就不再是弊案,監察院列出的大巨蛋39項缺失,也被丟到天邊去,「沒必要重談」了?

那麼前監委馬以工、前衛生署長楊志良等加入北市「廉政委員會」,是作什麼呢?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2 19:21
大巨蛋契約 訂新約或修舊約各自表述 2015-01-22 14:54:40 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表示遠雄同意針對大巨蛋契約重新議約,遠雄今天否認要重新議約,「是修正或補充契約」,對於市府要求重談監察院列出的大巨蛋39項缺失,遠雄指出,此糾正案引用法條錯誤,「沒必要重談」。

一趙十葉?遠雄:不解其意

為解大巨蛋爭議,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晚和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會面,柯在會上對趙說:「時代已經不一樣,一個趙藤雄等於十個葉世文」;遠雄上午表示,不了解柯的意思,對此沒有回應。幕僚說,柯趙會後,趙藤雄心情放鬆不少,但也感到責任加重。

柯趙會後,北市府對外表示,雙方達成共識,大巨蛋將「重新議約」,遠雄集團副總經理蔡宗易今天表示,遠雄同意修正或補充契約,但並非「重新議約」。

參與開會的遠雄人員表示,柯文哲昨天聽完簡報後,一度離席,後來雙方有共識,柯重返會場並作上述表示;柯講完後,隨即針對遠雄提出的請求協助項目正面回應,趙藤雄對柯所言,當場沒有任何回應。

大巨蛋BOT契約載明:「本契約之條文如有未盡事宜、意義不明或因不可抗力、除外情事之發生或因政策、法令、情事變更,經雙方同意後得修正或補充之」。

蔡宗易表示,對大巨蛋的契約內容,市府有一些建議,遠雄的立場是只要對大眾有利的部分都可討論,因此同意採用此條文修正或補充,並非全部重新來過;對於市府要求重談監察院39項缺失,遠雄表示此糾正案引用法條錯誤,沒必要重談。

會郭台銘?柯:等我氣消

【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針對大巨蛋爭議,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晚與遠雄巨蛋事業董事長趙藤雄見面後,表示將重新議約;柯文哲上午強調,沒有反商、沒有仇富,而是以善後的態度來解決問題,只要是太明顯不合理,違反公共安全、損害市民權益的一定要求更改。

柯文哲說,重新議約的部分包括開發權利金0、營運權利金0,及逾期違約罰款最高只罰到300萬元等,這些不合理的約定,都得重新修訂。

「不要把我想得那麼狡猾!」柯文哲反駁運用談判技巧壓制遠雄,他說,愈簡單愈好,「以簡單的心靈面對複雜的世界,反而事情容易做」。

有了「柯趙會」,是否也將比照與鴻海集團郭台銘舉行「柯郭會」?柯文哲說,「等我氣消了再來!」

眾所矚目的「柯趙會」,對於直嗆趙藤雄「一個趙藤雄,等於十個葉世文」,並一度中途離席半小時,柯文哲上午說,只是要讓趙了解以前做生意的方法已過去了,新的時代不能再用這種方法,「請他放棄過去的思維」。

「我認為遠雄也是很滿意」,柯文哲說,因為遠雄沒有事先把資料送來,所以談判中途他抱著資料回辦公室,花了半小時讀完。

遠雄提出的要求,包括光復南路和忠孝東路的移樹問題、大巨蛋到國父紀念館的地下連通道,以及捷運國父紀念館站「5號出入口」及「通風井」移設連通道工程改 善事項,柯文哲說,都達成共識,「都蓋到這地步了,要拆掉是不太可能,所以,是以善後的態度,讓它蓋好後有最好的功能,而且是最安全」。

http://udn.com/news/story/6655/659458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2 13:03
資料更新時間為2015/1/22 9:25 AM,本週為【2015/03】週,本月為【2015/1】月。

全國登革熱含本土及境外移入病例地理分布(2015/01/01 - 2015/01/21)

高雄市 50    +4  資料更新時間為2015/1/21 5:39 AM  比
台北市 1     
新北市 1  
台中市 1     
南投縣 1
台南市 1     
屏東縣 3       
台東縣 3    
總計  61     +4

http://nidss.cdc.gov.tw/NIDSS_DiseaseMap.aspx?dt=2&dc=1&disease=061&d=3&i=all&s=determined_cnt&RK=W

和上次一樣,全部增加四病例,都是高雄市的。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2 08:51

柯屁標榜「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

請問碗軍,不知這所謂的「柯趙會」符不符合「公開透明」?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1 22:33
今晚柯趙會 大巨蛋重新議約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即時報導】2015.01.21 10:27 pm

眾所矚目的「柯趙會」,於今天晚間9點56分結束,只見趙藤雄先行離開,柯文哲等市政團隊,則是在會議室裡待了一會兒。被問到為何中途離席,柯文哲笑而不答。與會的市政顧問洪智坤則表示,將重新議約。

洪智坤表示,柯文哲市長非常清楚的告訴趙藤雄「時代不一樣,社會也不一樣,一個趙藤雄,等於十個葉世文,希望他注意社會觀感」。雖然雙方一開始認知不同, 不過柯文哲認為,有些沒必要的爭議,不想再討論下去,因此先行離席,市長離席後,雙方回到討論正軌上,最後決定「重新議約」,雙方也組談判小組,就合約內 容進行談判。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198782.shtml#77

看下去吧!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1-21 22:39 回覆:

除非趙藤雄有確實違法把柄在柯手裡

否則看不出有任何必要重談合約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1 22:22
18樓.&19樓.資料來自mobile0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4241958&p=5

mobile01的網友相當用心,找資料也是高手,所以我常常轉載過來。(mobile01 常會被唯讀,然後就難找到,所以轉載是有必要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1-21 22:27 回覆:
看網管的態度吧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1 22:17
18樓.圖片的證據,陳水扁時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遠雄參與台北巨蛋開發案,當時台北市長馬英九反對也沒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聞稿(陳水扁時代)

發稿單位:申訴會(共1頁)
發稿日期:95年4月21日(2006年)
聯 絡 人:彭紹英
聯絡電話:(02)87897500

遠雄參與台北巨蛋開發案工程會判定廠商申訴有理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公布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參與臺北市巨蛋開發案之申訴審議結果為申訴有理由,臺北市政府依法應另為適法之處置。

工程會表示,遠雄公司(即大都市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為臺北市政府所主辦「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即 巨蛋開發案)之最優申請人,因臺北市政府不同意其變更協力廠商之請求並嗣宣布流標,經遠雄公司向工程會提出二件申訴案,均經工程會審議撤銷原異議處理結 果。

臺北市政府於收到工程會審議判斷書後,於95年1月9日召開甄審會第7次會議延續會議,並據該次會議決議,認定遠雄公司變更之協力廠商HOK S+V+E無法取代原協力廠商日本株式會社竹中工務店。遠雄公司遂向工程會再提出申訴,經工程會95年4月21日委員大會決議,撤銷原異議處理結果。

工程會認為臺北市政府之異議處理結果,仍然違法,係因甄審會於評審HOK與竹中工務店之專門技術、能力及經驗時,偏重於棒球場地一項,予以加分或扣分,實 質上已變更本計畫申請須知之評審條件,亦即違反申請須知規定。又甄審會於評審時所考量之各項因素,亦已逾越原計畫案之條件、實績等範圍,甚至將在本申請變 更協力廠商案不存在之公平競爭因素考慮在內。換言之,臺北市政府不同意遠雄公司變更協力廠商並非依申請須知規定,以變更之協力廠商HOK之資格條件低於原 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為理由,而係考量其他因素,其甄審會之決議,有濫用權力之違法,故遠雄公司申訴有理由。(E)

http://www.pcc.gov.tw/pccap2/BIZSfront/NewsContent.do?site=002&bid=BIZS_C00006708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1 22:12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1-21 22:17 回覆:
怎麼一點都不讓人覺得意外呢?
頁/共 5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