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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 高雄市府才是關鍵!
2014/09/24 07:33:21瀏覽7759|回應29|推薦44

9/23中國時報刊登了一篇讀者投書,作者是宜蘭縣的副縣長,曾經在2006年蘇貞昌內閣時當過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的吳澤成。吳的投書標題為「氣爆 管線管理是關鍵」,文中將氣爆責任完全歸責于管線管理,而且還完全是事業單位的責任,對於主管機關的監督卻隻字未提!說辭更是與高雄市政府互相呼應,幫陳菊卸責意圖明顯。

吳澤成說:「雖然該災害的造成是多種因素集合的結果,只要有一個因素去除,事件就不會發生;例如:如果管路當時能遷移,沒有暴露在排水箱涵中;如果管線所屬單位有盡到維護管理責任,沒有鏽蝕損壞;如果輸送時有通報,漏氣立即停止輸送並搶救;如果輸送操作人員有警覺,看到壓力異常立即停止並通報搶救;如果捷運施工管線調查資料有回饋到工務單位的管線資料核對更新等等,都可以免除這場災難發生。」這樣的論點實在讓人不敢苟同!大家都知道,氣爆的管線是中油合法向高雄市政府申請埋設,結果幾年後高雄市政府發包的箱涵工程卻違法將管線包入,造成管線鏽蝕及破損,最後發生氣爆。吳澤成只檢討管線單位,卻一個字都沒提到高雄市政府及箱涵,實在讓人懷疑,吳澤成擁有的中央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碩士是怎麼拿到的?

吳澤成在投書中又指出:「要從管線管理面著手,才能根本解決。這可分成三部分:第一、管道資料正確:管線單位欲埋設管道,都必須依法向路政單位申請許可才能埋設,如果管路有改變位置或所屬單位,也應該申請變更,藉以建立正確管線資料,如此管線資料才能符合實際狀況。」這一點也讓人覺得可笑,中油當年合法申請埋管,就是高雄市政府同意。管線埋下去之後也沒有變更位置,但發生氣爆後,高雄市政府不但不知道管線有幾條,位置也不清楚,爆炸的箱涵也沒有設計驗收資料,一條管線埋了二十幾年沒動過,高雄市政府好意思說沒有管線資料嗎?

吳的第二點更是鬼扯:「第二、使用管理維護:管道埋設完成後,管線單位自行布線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確保管線安全。管線埋設後,如果有建立巡查維護管理機制,就不致於會讓它爛掉破損。」奇怪了,明明是排水箱涵施工在後,還違法把管線包入,才會爛掉破損,若要追究責任,箱涵的發包跟施工才是罪魁禍首,怎麼會只有管線單位有責任呢?

第三點更是廢話連篇:「第三、防災應變整備:對於輸送具有危險性物品,包括管路輸送或車輛運輸,都應依規定擬具防災應變計畫向消防單位報備。如果有報備機制,就可以在第一時間獲得控制,事件也不會發生;即便發生也可立即有效搶救。」現在大家不就是在檢討高雄市政府的防災作為嗎?吳澤成的意思是說,管線單位只要輸送原料,就要向高雄市政府報備嗎?這樣的天才理論有可行性嗎?瓦斯會不會氣爆?當然會!那麼瓦斯公司向每家每戶輸送易燃性的爆炸氣體,要不要跟縣市政府報備呢?

吳澤成投書中刻意忽略違法包入合法管線的箱涵,其實目的也很清楚。不過讀者可不是白癡!這個引起氣爆的違法箱涵,當年就是由剛剛辭職轉任市府顧問的副市長吳宏謀跟水利處長設計,養工處長趙建喬還是當年的驗收人!但是吳宏謀在88日表示:「此箱涵和原始設計圖的位置北移了二十公尺,且相關設計、竣工圖資也找不到。他說,氣爆發生後,市府各工程單位都在找資 料,從七十九年中油申請挖埋、新工處八十一年開闢崗山仔二之二號道路、八十五年二聖路平交道開通等,都沒有發現。市府是綜合所有蒐集的圖資,判定氣爆箱涵應該是八十年至八十一 年崗山仔二之二號道路排水幹線工程;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也強調,同仁真的不知道有此箱涵,否則一定會列入巡查範圍」,擺明就是裝傻!結果沒過幾天,吳宏謀跟廖哲民又變成設計人,趙建喬也成了驗收人了?趙建喬還把驗收不實的責任推給已死的同仁跟包商!吳宏謀,廖哲民跟趙建喬三人跟氣爆的違法箱涵都有直接關聯,卻在氣爆後狡辯卸責,尤其以身為副市長的吳宏謀卸責說辭最為惡劣!

雄檢若是真的要查個水落石出,光是將陳菊依被告身份傳訊是不夠的,如果不能將這個爆炸箱涵有關的人列為被告,尤其是吳宏謀,那麼要查清真相,給氣爆罹難家屬一個交代,恐怕是緣木求魚!

氣爆案調查,恐怕說詞反覆的高雄市政府,才是真正的關鍵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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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1750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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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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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所以重點是要有人願意下去長期經營, 不是像馬英九一樣天真, 找個人空降就要選!
2014/09/24 19:29
我認為馬英九也不希望每次選舉都要找人空降,但南部在地人不願意長期經營,選舉到了,不找個人空降,那不就開天窗,讓綠營真的躺著當選?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9:43 回覆:
話不能這樣講!馬英九是黨主席,如果搞了這麼多年,這麼多縣市連個能戰的人都培養不出來,光是在選前搞一堆童男童女去空降,那還不如別當黨主席!因為這樣的主席誰都會當!

南京板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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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14:27

綠貪成員

全都是貪污腐敗共同體!


綠貪一族,把貪污視為終身使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4:49 回覆:
這就要問那位搞臭台灣生技業的蔡十八主席了!

蜂風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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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12:00
高雄要自甘墮落是它們的事!!!!!!所以請台中市民及台北市民眼睛一定要擦亮.絕對不能讓冥盡黨提名的林佳龍還有跟冥盡黨合作的柯屁當選!!!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2:14 回覆:

年底選舉本來國民黨處於只剩新北市,其他都會丟的態勢,自從高雄氣爆之後,選民已經看清民進黨的卸責嘴臉,台北市柯文哲也由於不斷失言而洩露自己的本性,台北市跟台中市大概國民黨是勉強保住了!

至於高雄,這次就算陳菊再贏,得票也會極為難看!楊秋興只要不犯錯,好好經營,最晚下一屆一定能當選!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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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11:36
【讀者投書】宋郁德:高雄氣爆事件的風險 2014/09/02(節錄)

高雄氣爆確實就有個關鍵要命的三小時。依據高雄市政府目前的說法,關鍵是涉嫌洩氣的廠商沒有即時通報,法規上好像廠商也沒有通報的義務。但是依照「災害防 救法」要求訂定的相關計畫與附錄,都要求相關業者應與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建立「通報機制」,以利採取應變措施。因此法令面的規範基礎是存在的,在此關鍵要命 的三小時,地方政府有否依法令主動要求相關業者廠商通報狀況呢?依此法還可以要求業者廠商提報管線路徑圖資列管。高雄工務局局長楊明洲:「不是捷運局沒有 給我,是李長榮並沒有把這個圖資,送進我們這套資料庫裡面。」,我不知道政府機關依法有據情況下,監理管理單位卻沒要求業者廠商提供資料而是被動等待被管 單位提供資料,業者廠商並不會乖乖的主動提供資料吧?

另外,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授權的「撤離」以及對設備物件的強制處分權,也都沒有發揮作用。依照其隊員的回憶記載,當場已經告知隊員:「這個濃度真的太高 了,一定爆,稍微一點點火花就爆!」,但是這個至關重要的判斷,為何沒有即時在決策機制裡面發揮作用,因而導致消防人才與民眾無謂的傷亡呢?丙烯易燃、遇 熱很容易揮發變氣體到處逸散,當時水溝蓋有白煙,這麼的濃度只要稍微有一點火花就會燃燒爆炸;而且檢測出來的丙烯濃度高達13520ppm,已接近 1.3%,這還是空氣中採樣的濃度,可想而知在下水道密閉空間的濃度一定更高。丙烯易燃、遇熱很容易揮發變氣體到處逸散,這麼高的濃度只要稍微有一點火花 就會燃燒爆炸。消防局主秘林基澤從當晚8點半就開始在現場,指揮灑水霧、降低氣體濃度,如果早知是丙烯,或許就有不同的方式,及時阻止慘劇,希望地方政府 能記取慘痛教訓,不要再讓悲劇重演。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804

剛找到的文章,看來值得參考,只節錄中間部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2:19 回覆:
高雄市政府現在還在等三個月由經濟部提供管線資料!其實只要找埋設管線的申請挖路許可,就一清二楚!高雄市政府想用這種手段把責任推給中央,其實也很清楚!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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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11:08
吳澤成文章《有話要說-氣爆 管線管理是關鍵》

2014年09月23日 04:10  吳澤成/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923000473-260109

丹尼爾兄給的網址文章是《高市養工處長趙建喬100萬交保》

2014年08月30日 04:10 曹明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養工處長趙建喬、前水工處退休員工邱炳文、楊宗仁涉嫌20餘年前驗收不實導致箱涵包管腐蝕,釀成高雄氣爆,高雄地檢署29日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諭令趙、楊分別以100萬、20萬交保,邱炳文遭聲押。

檢方昨日二度約談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並首次傳訊前高市副市長吳宏謀,訊後請回。

雄檢調查,高雄氣爆第一現場計畫箱涵於民國80年11月開工、隔年10月完工、11月驗收,當時水工處工程員邱炳文是監工、副工程司楊宗仁是初驗人員、幫工程司趙建喬是主驗人員,趙現已高升養工處長,邱、楊已退休。

趙建喬上次被約談將驗收責任推給會驗維護工程隊技工、綽號「鴨蛋」的林輝榮,說他相信同事,沒有下去箱涵查看,昨天二度應訊口徑仍然一致,但林輝榮與包商瑞城公司負責人已死亡,形同死無對證。

邱炳文則口口聲聲「年代久遠,記不得、忘記了」,但檢察官從查扣監工日誌得知,當時白紙黑字寫下每日工程進度已達多少、當天施作範圍為何,不僅與施工前的會議紀錄有落差,開挖箱涵後也與原來設計相去甚遠。

雄檢認定,邱炳文一再推說「不記得了」供述明顯有所保留,因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當年與邱一起負責初驗的楊宗仁,對細節也說「事隔20多年,忘了」,只承認初驗後不到1個月就報請趙建喬複驗。

雄檢認為,楊、趙明知原始設計管線不得穿越箱涵,卻便宜行事不實驗收,在20餘年後釀成氣爆,雖然涉嫌偽造文書或圖利已過追訴期,但造成死亡是在氣爆後,難逃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諭令交保候傳。

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前高市副市長吳宏謀也被約談,兩人在20餘年前擔任水工處設計科股長與科長,檢察官問他們對於驗收知道多少?兩人說只負責設計,驗收不在業務範圍。

雄檢採信兩人說詞,認為他們只在設計圖純粹蓋章,對管、箱要求有依規定執行,訊後請回。

高雄氣爆發生至今,已有榮化董座李謀偉等9人被列被告,昨天是首度有公務員轉為被告。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830000343-260102

這新聞值得研究。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1:12 回覆:

對不起,一時不察搞錯了,馬上更正!

那則新聞是拿來當文章背景資料的!


黑兒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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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11:01
罹難的32位同胞  除了消防和治安人員, 當地居民之外, 也肯定有幾位是不知道發生氣體洩漏的外地人.  這些原本和事故完全不相干的人, 是因為管制不當而誤入氣爆區的.   這些人士的枉死, 雖然因為高市府大筆的紅包慰問金而暫時沒有人提起. 可是追究官制不當的責任時, 絕對不應該被遺漏.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4:44 回覆:

高雄市政府從管線監督管理, 到工程設計發包驗收, 到防災救災準備, 通通都有問題!

真該換人做做看!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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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11:01
吳澤成:「第二、使用管理維護:管道埋設完成後,管線單位自行布線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確保管線安全。管線埋設後,如果有建立巡查維護管理機制,就不致於會讓它爛掉破損。」』

丹尼爾兄回憶一下以前寫的:

大家看到了吧?這份每年必須申報兩次的文件叫做「年度檢測維護管理計畫」。在每年的五月及十一月底前必須完成一次以上的管線檢測並於六月及十二月底前向高 雄市政府申報備查。但是高雄市政府卻在101年的11月更改規定,管線單位只要每年申報一次檢測維護管理計劃,而且還不用告知高雄市政府管線維護狀況?難 道是高雄市政府體恤管線單位的辛勞,所以更改規定以求便民?或是根本連表面工夫都不做了,直接擺爛?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竟然在這麼重要的管線監督管理工作上擅改規定,自廢武功,也難怪會連地下有什麼管線都搞不清楚了!結果是真正發生災害時,三個多小時都沒找出是誰的管線漏氣?漏的是什麼氣也不清楚?一直到11點56分驚天一爆,32條人命就這樣枉死街頭!

http://blog.udn.com/duntaiyu/17208635

就法論法,高雄市議會本來要求每年二次管線檢測並向高雄市政府申報備查,結果高雄市政府擅改規定,自廢武功,管線單位只要每年申報一次檢測維護管理計劃,而且還不用告知高雄市政府管線維護狀況!

高雄市議會按照吳澤誠意思建立巡查維護管理機制,卻被高雄市政府擅改規定,自廢武功。這個情況吳澤成不知道嗎?還是打著“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有話要說”,其實耍嘴皮而已。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1:06 回覆:
所以我才說,有這樣的工程會主委,也難怪高雄市政府敢這樣擺爛了!

阿柴啦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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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10:56
高雄!!才是真正的天龍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1:05 回覆:
眾人皆醒,高雄市政府獨睡!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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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國王的新衣
2014/09/24 09:31

大家都看不到!

誰都不淮説!

否則:民進黨又要叫啦!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0:28 回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9-24 10:29 回覆:
這就是民進黨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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