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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幽靈箱涵,只有幽靈工程
2014/08/22 00:37:32瀏覽5553|回應94|推薦51

高雄氣爆案發生至今已經三個禮拜,雖然至今真相未明,但主流平面及電子媒體幾乎已經忘了這件事,三十條人命就這樣沒了,媒體卻追著房東案兩個吸毒的富二代明星,還有拍了一堆沒人看的爛片導演幫忙講話,這樣也能24小時重複不斷的報,實在諷刺!

言歸正傳,如果你關心高雄氣爆案的進展,一定會發現,高雄市政府從事發至今,不但說辭反覆,回應擠牙膏,被揭穿了就斷尾求生,一個又一個的煙霧彈,意圖引導辦案方向,將箱涵發包的時間點往前延伸,來規避刑事追訴期。問題是,市政府提出的資料,實在有太多疑點,讓人不得不想方設法來求證,但越求證疑團越多,以下就舉個大家討論最多,卻完全無資料佐證的例子。

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工程

根據今天中國時報新聞報導,二聖路凱旋三路口幽靈箱涵及南側箱涵開挖完畢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今天上午邀集高雄市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專家前往鑑定釐清是先有幽靈箱涵還是先有石化管線另將南側箱涵與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工程設計圖竣工圖比對確認當年廠商是否按圖施工

首先,這個崗山仔2-2號道路到底是怎麼出現的?如果去找歷年來高雄市政府的都市計劃書就會發現,從來就沒有崗山仔2-2號這條計劃道路,這條路名第一次為人所知,就是氣爆後高雄市政府宣稱找到的公文,而且只讓人拍到半截 (見下圖)

高雄市政府一直強調,二聖路就是原先都市計劃中的崗山仔2-2號道路,但這個編碼卻只唯一出現在那半截公文中,其餘任何年代的任何都市計劃書中都沒有?那麼我們想請問高雄市政府,到底2-2的編碼,代表什麼意義?因為大家已經找出,崗山仔二號計劃道路是瑞隆路,既然如此,都市計劃中也沒有2-1號道路,怎會突然冒出一個跟瑞隆路相差好幾百公尺,完全沒有相關的2-2號道路,還變成二聖路呢?

如果高雄市政府有資料,請拿出來給大家看看,到底是從民國幾年開始,出現崗山仔2-2號道路這個名稱?是由誰規劃?經過哪一屆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的?不會是玉皇宮托夢吧?

新聞報導還說檢調在比對此工程之設計圖及竣工圖,請問這是高雄市政府提供的嗎?難道都沒有人懷疑這樣的工程名稱嗎?再說到上面的半張公文,為何到現在都沒有任何一家的媒體拍到其他部分?有任何媒體在現場拍嗎?是哪位高雄市政府的官員提供這張公文的?還是高雄市政府拍好傳給各家媒體?所以角度都一樣?為何驗收公文不敢秀出工程地點及驗收單位這樣重要的資料?高雄市政府到底在藏什麼?如果真是吳敦義當市長時做的工程,那麼公佈越詳細吳敦義不是死得越慘?

另外一個疑點就是下面這張圖

原先高雄市政府拿這張圖出來解釋致命箱涵跟其他箱涵的關係,原先說這張是設計圖,後來又說是竣工圖。高雄市政府大概以為所有人都是白癡,設計圖或是竣工圖若是有變更,都要畫新的圖來取代,尤其是竣工圖,是廠商請款的依據,上面絕對不會有鉛筆跟立可白的塗改痕跡,結果沒有隔幾天,完整的圖出現了,請看下圖

上面的標題是「高雄市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報告」!不是任何一個標案的設計圖或是竣工圖。看清楚原圖再跟高雄市政府的塗改痕跡比較,就會發現高雄市政府更改了水流方向,也改了箱涵規格,截斷了檢討報告中穿越鐵道的箱涵,增加了致命箱涵這一段!為何高雄市政府要這樣做?為何將檢討報告拿來混充設計圖跟竣工圖?難道雄檢現在拿到的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工程設計跟竣工圖也是這一張嗎?

30條人命已經走了20天,居然還連這些基本疑問都搞不清楚,雄檢該加油了吧?家屬盼望的,不過是個說法與公道!可不是照高雄市政府的說法就草草結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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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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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巧
2014/08/22 09:46

依高市府的說法,承包工程的包商已死,驗收的技工也已死亡,沒死的個個都升官。

還真巧,越來越有319的FU。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8-22 10:36 回覆:
謊越扯越大,要圓也會越來越難!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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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2 09:27

開挖肇事箱涵 確認先有管線

根據現場勘驗,南側的無用箱涵,是當初設計圖上的箱涵,但僅施作七.三公尺,前方與凱旋路的主幹道箱涵相連,後方則以鐵板封住後,並灌注混凝土,箱涵上方的路面有小排水溝並打洞可排水。而北側氣爆的箱涵,則連接到二聖路的地下排水系統。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8-22 10:35 回覆:
不太懂所謂“二聖路地下排水系統”是指啥?箱涵D嗎?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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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2 08:47

致命箱涵 檢認定驗收有疏失 

共同會勘的土木技師等專家認為,預留孔用保麗龍包覆,主要是為免灌漿時損害管線,同供未來移管使用,從預留孔的施工法,足以推斷是先有管線後有箱涵。

檢方指出,從預留孔的施工,間接可推斷包商施作箱涵時,就知道「以後要移管」,後來為何沒移管?讓管線成了包覆在箱涵內的「穿心」管線,不排除是為省事偷工。


看不太懂。

請問,承包箱涵的包商施工遇有石化管線必須移管時,移管作業是由承包箱涵的包商負責?還是只需通知石化管線業主移管?

若只需通知石化管線業主移管,那就沒有「省事偷工」的問題。

若移管作業是由承包箱涵的包商負責,是否每個承包箱涵的包商都有移管的能力?高市府設計時,不用通知石化管線業主配合箱涵施工移管?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8-22 10:26 回覆:

石化管線是中油委託中鼎工程公司鋪設!這是專業中的專業,因為管線有陰極防蝕,要考量大地電位,一個承作箱涵的小包商絕對沒有能力移管!

箱涵包商在施作時碰到管線,就知道已經出大問題,若是通知管線單位及市政府,結果一定是必須變更設計,將箱涵挖深,甚至原先做好的部分都要挖起重做!所以包商為了減少損失,選擇灌漿包覆管線!

但是灌漿可不能直接灌在管線四周,包商的想法應是,反正到時管線單位發現就會移管,沒我的事!所以沒把管線四周灌滿,我已經預留位置讓你移管的時候好做一點,也不用因為敲除管邊水泥弄破管線,到時就別怪我頭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8-22 11:59 回覆:
其實,若是包商有點良心,應該將管線穿越地方的箱涵做成凹字型,也就是大約降低該處箱涵高度約50公分,讓管線從上方經過,只要模板搭好,箱涵稍微縮一點並不影響排水,管線也不會穿過箱涵,只要重新覆土,也不會鏽蝕,更不會發生大禍!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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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幽靈箱涵,只有幽靈工程
2014/08/22 08:11

高雄氣爆究責 勘驗確認:先有管線

日前檢方傳喚當時承辦此案的養工處處長趙建喬時,負責主驗的他應訊答,驗收時是一名維護工程隊的林榮輝從人孔蓋下去查看,他只是在上面等待,但檢方發現綽號鴨蛋的林榮輝已經死亡,趙等於將責任推給死人。


若此訊息屬實,暫不論氣爆箱涵是何時完工,驗收人林榮輝死亡否,這表示:

一、氣爆箱涵C不是幽靈箱涵,而是有設計圖、竣工圖正式發包的工程。要不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維護工程隊的林榮輝憑什麼驗收?

二、高市府自始至終都知道有氣爆箱涵存在,這表示,高市府平時管理不當,氣爆前應變嚴重疏失,氣爆後又故意說謊,胡扯幽靈管線、幽靈箱涵。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8-22 10:27 回覆:
所以我才說沒有幽靈箱涵,只有幽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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