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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3 08:00:15瀏覽2717|回應9|推薦40 | |
食品標示新制7/1上路,新竹米粉業者擔心百年老牌消失,找上立委陳情。7/2上午立法院國民黨團二度開搶救米粉記者會,要衛福部官員說清楚。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食藥署不是鐵板一塊,大門隨時敞開」。
新聞引用至此~
出了這麼多的食安問題,衛福部強力要求食品廠商誠實標示,方向是正確的,只可惜手段卻是粗糙而值得商榷!衛福部自己都知道,改不改名不是重點,重點是標示含量!搞出了純米粉、調和米粉、炊粉及水粉四個不同的名稱,難道衛福部是要消費者自己記不同的名稱應該有多少百分比嗎?
況且,光是要求賣給一般消費者的產品更改名稱,那麼佔消費大宗的小吃店、,飲食店,或是餐廳觀光飯店,這些營業場所進貨的米粉可能是營業用包裝、麻袋裝或是散裝,衛福部要怎樣要求跟稽查呢?這些被外食族跟觀光客吃下肚的米粉,恐怕才是大宗吧?
衛福部要把消費者當什麼都不懂的笨蛋,而不是記憶背誦的高手,由此觀點出發,來要求廠商清楚標示,讓消費者一看就懂,才是真正以消費者為導向的政策!前一陣子的飲料標示就是個很好的例子,現在大家都知道,蘋果紅茶裡面,果汁的含量不到10%,因為廠商已經在外包裝標示清楚,消費者在買之前也會注意到含量的問題,這樣就對了!
至於米粉,廠商對於名稱的意見是該尊重,畢竟像米粉、鳳梨酥、牛舌餅這樣的東西,是行之數十年甚至百年的產品,約定成俗的效果極強,如果將鳳梨酥改成冬瓜酥,恐怕買的人會減少一大半! 米粉也是一樣,衛福部如果肯好好動腦筋,就會發現不改名也能誠實標示!比如說「X牌新竹米粉」是用60%的米跟玉米澱粉調和製成,那麼產品名稱就應該叫做「X牌60%新竹米粉」;如果「Y牌新竹米粉」的米含量只有25%,那麼產品名稱就該印上「Y牌25%新竹米粉」,百分比的部分應該加大字體方便消費者辨識,消費者在選購時除了品牌之外也有清楚的含量標示可以參考,而不是拿到產品,要翻到背面拿掉眼鏡湊到鼻子邊才能看到的小字標示,有的甚至被標籤遮住找不到!只有規定放在正面,並與產品名稱結合才有意義!
以後婆婆媽媽要指揮老公或是小孩幫忙買米粉,只要說「幫我買X牌60%」或是「幫我買Y牌25%」,也不用擔心家人會搞不清楚炊粉水粉調和米粉,不是很好嗎?
官員不要坐在冷氣房裡制訂政策,多聽聽廠商及消費者的聲音,才是減少阻力的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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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