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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消失的假單
2014/06/09 11:53:30瀏覽4678|回應11|推薦57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因為參與太陽花學運,遭質疑違反公務員相關法規,中研院發出新聞稿指出,黃國昌以請假方式或於假日參與非政黨活動,並未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研院表示,院內研究人員若沒掌握行政權力或涉及行政資源分配,希望社會正面看待他們公開表達公共意見。

 

問題是,黃國昌隨即被媒體踢爆,在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兼任執行長。但黃國昌隨即辯稱「沒領主管加給」,中研院也立刻幫腔說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是「任務編組」,所以並非行政職,維護黃國昌之意圖明顯。

 

「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兼任主管服務及權益手冊」中,有關事項的法令規定條列非常清楚(http://hro.sinica.edu.tw/service/9877.pdf)。尤其在薪資待遇項下第三條「本院專題中心執行長支給簡任第 11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館主任、室主任、南部生物技術中心主任及臨海研究站主任支給簡任第 10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難道中研院還要狡辯所謂的「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不是「專題中心」?執行長也沒領「主管加給」?

 

對於民間強烈要求黃國昌提供自己在學運期間的請假證明,中研院倒是跟黃國昌口徑一致,不管別人怎麼說,反正不給就是不給!既然黃國昌宣稱自己有請假,提供自己的假單不是正好杜悠悠之口嗎?就算中研院科技進步,沒有實體假條,那也能提供線上簽核的電子檔供大眾檢驗吧?中研院不願意提供,黃國昌嗤之以鼻,除了證明中研院的太上院老大心態,不願接受監督之外,唯一的一種可能性就是,黃國昌根本沒請假,所以也沒有假條,如此而已!

 

中研院與黃國昌如此抗拒全民監督的行徑,到底原因為何?恐怕不是中研院一句「尊重個人言論自由」可以輕鬆帶過的吧?

 

 

PS : 本文刪節版刊於2014/6/9中時電子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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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140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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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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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9 12:56
丹尼爾兄引用的資料精采:

「本院專題中心執行長支給簡任第 11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館主任、室主任、南部生物技術中心主任及臨海研究站主任支給簡任第 10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

權益手冊並指出依據:

依行政院公布 100年7月1日生效之軍公教待遇調整,調薪後主管職務加給數額摘述如下:

(一)簡任 14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36,260 元。

(四)簡任 11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17,160 元。

(五)簡任 10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11,750 元。

換句話說,按照行政院規定,黃國昌既然是「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執行長,就該拿簡任 11 職等或 10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不給就是院方違法。

至於中研院辯解說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是「任務編組」,所以並非行政職,那就不該稱為執行長,根本名不正言不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4-06-09 13:01 回覆:

中研院既然已經有清楚的資料公布在網路上, 居然還有臉鬼扯一通, 是以為別人不會去查資料嗎?

找到這份文件我自己也嚇一跳, 中研院公然說謊的事實明確, 應該好好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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