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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 01:20:05瀏覽59995|回應20|推薦34 | |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內閣人事大搬風,早就被打入冷宮的交通部長賀陳旦,終於被撤換,而接任交通部長的,是現任「台灣港務公司董事長」吳宏謀!此人事案一公布,有人問吳宏謀是何許人也?有網友說他在高雄氣爆「護駕」花媽有功?網友還戲稱是「豬犬升天」?吳宏謀在高雄箱涵氣爆中的角色,真的只是「護駕」嗎? 如果有關心「731高雄箱涵氣爆」的朋友,對吳宏謀這個人絕對不會陌生,發生氣爆的箱涵,高雄市政府承認就是於1992年完工的「崗山仔二之二號道路排水幹線工程」,這個箱涵工程,是由當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水工處設計科科長吳宏謀設計發包。此工程的幫工程司是趙建喬,也是完工後驗收的主驗。楊宗仁是副工程司,而邱炳文是工程員,也是監工。這樣大家應該大概了解背景了吧? 經過四年的審理,高雄地院終於在今年5月12日宣判,趙建喬、楊宗仁及邱炳文都被重判4年10個月。高雄地院指出,主要是官員「互相推諉,犯後態度不佳,且未陳報達成和解證據」。版主剛剛提到的四個人,跟氣爆箱涵都有直接關係,但只有吳宏謀逃過被起訴!我們就來看看吳宏謀當時怎麼說的? 氣爆發生後的第八天,也就是八月八日,吳宏謀受訪時說:「此箱涵和原始設計圖的位置北移了二十公尺,且相關設計、竣工圖資也找不到。他說,氣爆發生後,市府各工程單位都在找資 料,從七十九年中油申請挖埋、新工處八十一年開闢崗山仔二之二號道路、八十五年二聖路平交道開通等,都沒有發現。市府是綜合所有蒐集的圖資,判定氣爆箱涵應該是八十年至八十一 年崗山仔二之二號道路排水幹線工程」。吳宏謀是設計人,設計圖確定後若沒有按圖施工,或是遇到管線需要變更,難道不用報給設計人更改圖面嗎?監工的邱炳文發現箱涵穿越管線,難道不用向上回報嗎?吳宏謀真的可以一推二五六,說自己不知情嗎? 當時邱炳文可不是這樣說的。邱炳文向法院供稱:「當年箱涵完工後曾多次發文給中油,協調中油將箱涵內的3支管線遷走,但中油置之不理,他當時和中油公司往返約3個月的公文,氣爆後也找不到了,沒有文書可以證明,至於是與誰協調他忘記了。」可見邱炳文知道管線穿越箱涵,但是完工後才跟中油協調要中油遷移管線。中油拒絕後他也沒有繼續協調,一個監工可以隻手遮天,上面沒人知道,鬼才相信! 至於趙建喬,更是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趙建喬辯護律師主張,「下水道工程驗收有主驗、會驗、監驗跟協驗,會驗未來接管箱涵,依慣例是維護工程隊進去箱涵驗收,趙建喬是主驗,只要會驗人員事後說明與設計圖相符即可完成驗收,他相信工務同仁所以沒有進去。」版主相信主驗是不會親自下去看,不過簽了名蓋了章,就是要負責,跟趙建喬相不相信同仁有甚麼關係?既然選擇相信,那麼出了事負責也是天經地義?今天如果一家公司會計帳出問題,負責簽證的會計師能不能說「我只負責簽證,查核是同事做的,所以我不必負責」呢? 但是吳宏謀硬是逃過了起訴,他雖然表面上因為氣爆案辭職,但是陳菊馬上聘他為高雄市政府顧問,年底當選市長後又馬上聘他回鍋當副市長,接著吳宏謀一路高升,入閣到行政院當工程會主委兼任政務委員,然後再到台灣港務公司當董事長,這次又接了交通部長!官運亨通,吳宏謀哪有可能只是「護駕有功」? 自己設計的箱涵氣爆害死32個人,吳宏謀真的敢說自己沒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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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