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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檢舉 幸福地★依萍 ( 改名為♥喜悅地★依萍♥ 後又改名了!!) 竊取 聯網首頁推薦過的作者 的文章!
2009/12/12 14:41:29瀏覽1372|回應7|推薦55
【落落長ㄟ前言】:

以下是我到城邦辦公室張貼的檢舉函!
http://blog.udn.com/webadmin/guestbook
可惜辦公室不公開檢舉函~

至於那個『自認無辜』只是『要收藏別人文章』的『引用者』:
妳可以再次『重覆』那隻X貓的一貫行徑和伎倆:
 
先刪除會陷妳於【竊取者】的回應,
 再將妳的網誌,設定為只有好友才能回應,
 然候,把別人回覆妳的悄悄話公開到處貼,
 .....
 .....
妳儘量刪吧~
妳默認原文作者的《老爺》,是妳《依萍的老爺》的回應,
和妳自認是那隻德國貓咪主人的回應,
我都已經拍照存證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別再到原作者那去貼文騷擾、欺負原作者是聯網新人!
真要認錯,就把原作者的文章從妳的部落格下架!
我才沒時間去理妳到底還變相『收藏』、『引用』了多少其他人的文章咧!

可是,別以為自從X貓興風作浪、逼使 anybody 離開了聯網之後,
這裡就沒人會認出妳來!

12-13-09補充:給X貓
又來了啊?!真是改不掉壞習慣喔,X貓?!
我以為把妳的壞習慣列舉出來,妳就不會故技重施,
沒想到還真是高估妳啦?!

怎麼每被抓到一次,就又趕緊換部落格名字和大頭貼照片呢?
幸福地★依萍 現在是 ♥喜悅地★依萍♥ ,
12/14 加駐:又再次改名啦~不管了,一天改N遍,沒空理她!

喔喔,妳的作家簡介裡↓↓↓
最近更新個人資訊:2009/12/13 08:25
Welcome to 幸福地★依萍(sophia) 的Blog!願親愛的朋友們吉祥如意,平安
與健康!因工作忙碌依萍請您包含不用MSN聊天;有事請訪客簿留言。無所求無
所慾,只喜歡一個人看看書,聽音樂和散步。不談是非,不聊八掛,只愛閒情寫
文!只愛閒情隨寫樂趣,與你分享!

 幸福地★依萍↑↑↑忘了改自我介紹的名字囉~趕緊去改吧。

偷來的照片也趕緊刪除了,會入妳於罪的留言也刪掉了,真是乖啊~
But, ( Oh, yeah, it's a big but!! )
How come you are so predictabal ?

妳以為將你盜用的文章貓的健身操。 改了名稱變為 貓。 並且換掉內容,
然後再重新上架,就沒有證明了嗎?!

不是告訴過你,早已經拍照存證了嘛~
妳真是欲蓋彌彰咧,妳愛吃屎的習慣,真的很難改哦?

不過我不會笨到在這裡將照片公布,
然後讓妳把妳那整套修理、毀謗 anybody 的伎倆和公式運用到我這啦~
所以妳就省省吧!

別以為妳改名稱和內容那的套伎倆,騙的了新手,
妳的盜用行跡就沒有留下絲毫蛛絲馬跡!
在 jenniferlee 被妳引用的文章內,就有妳自己的罪狀:
 引用者清單(1)
2009/12/10 10:32【依萍的部落格】貓的健身操。

現在如果點入上方引用清單:貓的健身操,
結果卻會連結到一篇名稱為貓的文章:貓。,內容也毫不與jeniferlee的文章相關
這,不就證明X貓妳的心虛和欲蓋彌彰嗎?

教妳個乖啦,X貓!
上述兩篇文章,《貓的健身操》和《 貓》的連結,
都是同一個網址:http://blog.udn.com/sophia1215n/3574674  

妳可以重新裝潢家裡的擺設,讓再次到妳家拜訪的人以為走錯間了,
可是妳家的住址還是不會變動的!
同理,妳可以叫作 幸福地★依萍 也可以改名為 ♥喜悅地★依萍♥
但是不管妳改成啥名字,妳在這新開的部落格的網址還是永遠不會變的
永遠是:http://blog.udn.com/sophia1215n

X貓,這樣妳明白了嗎?
下次乖乖地直接把偷來的文章刪掉就好啦,不用這麼麻煩啦。

P.S. 妳真像是那首歌裡唱的:一見你就討厭,再見你更厭惡!
  希望可以永遠不要再見到妳和妳的盜竊行為!

哦,還有,
別又把妳新開的部落格帳號或是登入密碼給忘了或搞丟了。
以前不是提醒過妳,搞這麼多部落格帳號,
一定要列張表,把所有相關帳號和密碼一一寫下來嗎?
否則妳也是一年老一歲,要是又忘記了密碼,
我們豈不又要目睹另一個分身的出世啦~


報告電小二,我要公開檢舉抄襲!

檢舉 依萍的部落格 幸福地★依萍 抄襲網友的文章:


幸福地★依萍 的這篇文章:   貓的健身操。   ← 是抄襲的!

原作者是:  jenniferlee

原文是:
 一起來做健身操-----貓爪功!

幸福地★依萍 以引用文章為藉口
卻趁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看到她的假意詢問,先斬後奏,


除了改變作者文章顏色外,
竟然還將原作者文內的照片也一起搬來,
故意含糊不清回答網友問題:『這照片裡的貓是否就是妳的貓』,
並且將原作者的照片,貼成自己的回應給其他網友!

請問,這是哪門子的引用文章?!

沒有原作者的名字?!原作者的著作權保障在哪啊?

這位原作者的文章,曾經是妳們聯網首頁,貼心下午茶,所推薦過的,

愛上臺灣魚鬆的德國貓----感謝電小二的推薦
所以我才知道有這麼隻住在德國、喜歡吃中國菜的貓!才會印象深刻!

如果連妳們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文章,
都可以這樣被所謂的【引用】來盜用,
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權益在哪?!

改動原作的文章和照片排列,然後換個文章名稱,
發表在自己的部落格內,
這叫做【引用】?!
真是欺世盜文的傑作啊!


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看到她的文章被盜用,
更無法來這裡檢舉,
可是希望妳們聯網不會因此就不處理這種盜用文章的非法行為!

希望聯網不要姑息養奸!
這個聯網網誌,因為未曾嚴厲處置這種盜用文章的非法行為,
還要求《只有當事人親自檢舉他人盜用文章才會處理》之下,
已經造成許多優質網誌出走,
希望電小二體察這次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親自來檢舉,
能夠大刀破釜沈舟,做出明智處理!

保障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權益,謝謝!
catling


【後記】:

我真的好生氣!
尤其是跟貓有關的事!

生平最痛恨那些所謂『有分身能力』的@#$%!
謝長廷是其中之一!


本以為沒有那隻X貓的日子,這裡可以很平靜,
唉!誰知,Here it comes again!!

其他不小心讀到我這篇文章的網友們,
實在很失禮,害你們也陪著我不爽;
算了,還是看看這個吧↓↓↓,
陪我阿Q一下,消火吧~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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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mdum&aid=3581699

 回應文章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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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貓的鳥
2010/09/30 01:26
雖然沒搞清楚阿貓阿狗個中奧妙,阿鳥永遠支持阿貓。
catling(dumdum) 於 2010-09-30 14:15 回覆:
謝謝阿鳥?! Is it??  But, wait.....
希望【阿鳥永遠支持阿貓】中的『阿貓』不是那隻X貓吧?

至從那個X貓惡整,破壞了聯網這裡許多網誌作者的寫作興致後,

聯網這裡許多的網誌,都漸漸不見新文發表,連網誌作者也不見蹤跡了,唉!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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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
2009/12/14 23:42

anybody 近來到底哪兒去了? 很久沒見她了.

catling(dumdum) 於 2009-12-14 23:50 回覆:

anybody 被那個專門偷文的網路虛擬身分X貓,和她無數分身搞到身心俱疲,
還得陪那個惡質人類上法庭打官司!

是的,打官司!
寫部落格寫到搞亂真實人生的生活秩序,竟然得打官司!

anybody刪除所有值得網友一讀再讀的好文,
就這樣走了。。。

戲,散場了


王絹絹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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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
2009/12/14 07:33
給妳拍拍手。Good Job!
catling(dumdum) 於 2009-12-14 13:52 回覆:

謝謝你來!

我很不願意這樣大張旗鼓跟X貓的分身有任何公開的牽扯,
因為 she is the BAD news !
只要靠近了點就惹上全身腥羶啊。

這次算是我倒楣囉。一位住德國的好心主婦,
因為她的文章,讓我戀愛上她鄰居的那隻可愛的老黃貓,
所以我到許多網友的訪客簿去留言、推薦他們去讀她的文章,
也許,這樣才會讓X貓給注意到吧?真是@#$%$。

替那位才回台奔喪的好心主婦,惹來X貓麻煩,
讓我很愧疚,只好出頭討公道了。

現在既然X貓已經把偷走的文張照片去除了,
我也不願再浪費心神在這種狗皮倒灶的事情上了。

Anyway, I really appreciate your moral support! Thanks.


木頭...發呆in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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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01:53
謝謝
catling(dumdum) 於 2009-12-14 13:15 回覆:
诶?妳謝我幹嘛啊?!
妳不怕惹來那個XX騷擾啊?

我知道udn這裡有許多網友都跟我一樣厭惡那個XX。

可是,我不鼓勵其他網友在這類舉發文章內回應,
免得把瘟疫帶回網友自己的部落格去!

不過,既然你叫做木頭,又正在發呆進行式,
也許可以免疫吧?!

Anyway, appreciate your moral support!

catlin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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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提醒jennifer 和其他網友:
2009/12/13 13:29
如果你發現文章被竊或未經妳同意就被搬到他人的網誌,

切記!首先要拍照存證。如需要知道如何用電腦拍照存證,可私下找我。

千萬不要把對方網誌裡的任何文章(縱使是妳的,卻發表在她網誌裡)原封不動的照copy and paste到妳網誌裡的文章或留言裡!

妳可以發文質問她,可是不要給他有任何機會,
到聯邦的電小二那裏去反告妳偷竊抄襲!

拍照存證,不僅是對那偷竊者警告,也是妳保護自己的證據!
尤其是那個最喜歡在被抓到的第一時間裡就刪文改文章的慣竊!
如果沒有拍照存證,她會反告妳誣告!

不要被慣竊激怒!
也不要相信他所說的任何改過求饒的話。
這些程序,在她都已經重複N遍了~在她都已經很稀鬆平常了。

至於到聯邦的電小二那裏去控告慣竊的偷竊,別抱太大希望啦。
因為等到電小二讀到妳的控訴留言,那個慣竊早就毀屍滅跡改名換姓,
來給妳一個死無證據!除了妳手中有的拍照存證。

電小二根本看不到 那個慣竊她第一時間貼出來的偷竊文章或相關留言。

jenniferlee...祝您幸福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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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了!
2009/12/13 07:32
小貓的影片,~~可愛極了~~~
又,妳這麼熱心,見義勇為,
我想她已反悔,就別再計較了!
妳多寫些好文分享,才是重要事。
非常非常感謝妳~~~~
catling(dumdum) 於 2009-12-13 13:03 回覆:

真的!jennifer,我也真不想發表這樣的文章!

生氣真是很耗費心神的~更不值的是,把寶貴時間發在這種惡質人類上!

其實,聯網裡最見義勇為的不是我,是已經被X貓逼迫離開的anybody!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article?f_ART_CATE=358415

妳別看她現存的只是這些文章,
anybody本人是聯合報有名氣和人氣的作者,是真的人,
寫下無數膾炙人口的小品文和幽默文章,

可是卻被那個【那個專門偷文的網路虛擬身分】X貓和她無數分身搞到身心俱疲,
還得陪那個惡質人類上法庭打官司!

是的,打官司!
寫部落格寫到搞亂真實人生的生活秩序,竟然得打官司!
這就是那個惡質人類的惡毒啊~

anybody最後刪除所有值得網友一讀再讀的好文,
(許許多多都曾以筆名刊載在聯合報和其他刊物上)
她的網誌,好可惜,現在就剩下那些和那惡質人類纏鬥的筆墨文章。

X貓的興風作亂影響之大,結果,許多網友也都這樣走了,散了。。。
有網友感嘆這是禍害遺千年,可是,我卻覺得更是劣幣驅逐良幣啊~

現在除了政治論點外,連我也都不想在這兒公開我的文章了~
最差勁的就是,那個X貓還會不時故意以其他分身來接近我(或是其他網友),
假裝是另一個人,來騙取我的『注意』?(除了注意,我想不出其他貼切名詞!)

就像是草蜢逗公雞那樣,只要他經營另一個分身網誌小有收穫,
她就會忍不住要來我們這些知道X貓的老網民面前晃、還是炫耀?
故意來留言,想試探我們是否認得出她來!

真得不可思議啊~這世界上竟會有這種殘渣!

唉~我本來早就下定決心,不會再浪費時間在那種殘渣上了!

可是那種殘渣卻要一再的重施故技偷文栽贓,喔,yes,她還會栽贓陷害!
否則那麼多網友,不會就都這樣走了,對聯網傷心失望啊~

算了,勸妳趕緊關好大門,鎖右鍵和建立黑名單,但也只能防止已知的殘渣啦,
對於她那沒完沒了的新分身,只有小心警覺啦~

勸告妳一句話,不要太相信這裡的網友!
To see is not to believe in the internet,

You will never know who they really are.

Good Luck.


葉綠素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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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2009/12/12 21:34

上次偷別人的蜜月旅行(實不相瞞,這個比偷貓厲害)

這回偷貓
但是小偷就是小偷
改了個名字
依然改不了作賊的本姓

catling(dumdum) 於 2009-12-12 22:15 回覆:
哎呀葉綠素!你總算現身啦!葉綠素大駕光臨,蓬壁生輝啊~

這個【偷貓】可是犯了我的大忌!
可是【偷貓】還不滿足,連網友的丈夫也要【借用】,實在有夠夭壽缺德喔!

我本來就為了 any body 消失了很不爽,
這次無意中撞上這【以引用為藉口,實地卻是盜用別人文章】的人,
真是新仇舊恨,全湧上心頭!


本以為那個X貓早就到那18層最底層了,
沒想到,怎麼就是陰魂不散?
現在竟然還故計重施,重操舊業!

真是改不了吃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