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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2 14:41:29瀏覽1372|回應7|推薦55 | |||||||||||||||||
【落落長ㄟ前言】: 以下是我到城邦辦公室張貼的檢舉函! http://blog.udn.com/webadmin/guestbook 可惜辦公室不公開檢舉函~ 至於那個『自認無辜』只是『要收藏別人文章』的『引用者』: 妳可以再次『重覆』那隻X貓的一貫行徑和伎倆: 先刪除會陷妳於【竊取者】的回應, 再將妳的網誌,設定為只有好友才能回應, 然候,把別人回覆妳的悄悄話公開到處貼, ..... ..... 妳儘量刪吧~ 妳默認原文作者的《老爺》,是妳《依萍的老爺》的回應, 和妳自認是那隻德國貓咪主人的回應, 我都已經拍照存證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別再到原作者那去貼文騷擾、欺負原作者是聯網新人! 真要認錯,就把原作者的文章從妳的部落格下架! 我才沒時間去理妳到底還變相『收藏』、『引用』了多少其他人的文章咧! 可是,別以為自從X貓興風作浪、逼使 anybody 離開了聯網之後, 這裡就沒人會認出妳來! 12-13-09補充:給X貓 又來了啊?!真是改不掉壞習慣喔,X貓?! 我以為把妳的壞習慣列舉出來,妳就不會故技重施, 沒想到還真是高估妳啦?! 怎麼每被抓到一次,就又趕緊換部落格名字和大頭貼照片呢? 幸福地★依萍 現在是 ♥喜悅地★依萍♥ , 12/14 加駐:又再次改名啦~不管了,一天改N遍,沒空理她! 喔喔,妳的作家簡介裡↓↓↓ 最近更新個人資訊:2009/12/13 08:25 Welcome to 幸福地★依萍(sophia) 的Blog!願親愛的朋友們吉祥如意,平安 與健康!因工作忙碌依萍請您包含不用MSN聊天;有事請訪客簿留言。無所求無 所慾,只喜歡一個人看看書,聽音樂和散步。不談是非,不聊八掛,只愛閒情寫 文!只愛閒情隨寫樂趣,與你分享! 幸福地★依萍, ↑↑↑忘了改自我介紹的名字囉~趕緊去改吧。 偷來的照片也趕緊刪除了,會入妳於罪的留言也刪掉了,真是乖啊~ But, ( Oh, yeah, it's a big but!! ) How come you are so predictabal ? 妳以為將你盜用的文章貓的健身操。 改了名稱變為 貓。 並且換掉內容, 然後再重新上架,就沒有證明了嗎?! 不是告訴過你,早已經拍照存證了嘛~ 妳真是欲蓋彌彰咧,妳愛吃屎的習慣,真的很難改哦? 不過我不會笨到在這裡將照片公布, 然後讓妳把妳那整套修理、毀謗 anybody 的伎倆和公式運用到我這啦~ 所以妳就省省吧! 別以為妳改名稱和內容那的套伎倆,騙的了新手, 妳的盜用行跡就沒有留下絲毫蛛絲馬跡! 在 jenniferlee 被妳引用的文章內,就有妳自己的罪狀:
現在如果點入上方引用清單:貓的健身操, 結果卻會連結到一篇名稱為貓的文章:貓。,內容也毫不與jeniferlee的文章相關 這,不就證明X貓妳的心虛和欲蓋彌彰嗎? 教妳個乖啦,X貓! 上述兩篇文章,《貓的健身操》和《 貓》的連結, 都是同一個網址:http://blog.udn.com/sophia1215n/3574674 妳可以重新裝潢家裡的擺設,讓再次到妳家拜訪的人以為走錯間了, 可是妳家的住址還是不會變動的! 同理,妳可以叫作 幸福地★依萍 也可以改名為 ♥喜悅地★依萍♥ , 但是不管妳改成啥名字,妳在這新開的部落格的網址還是永遠不會變的, 永遠是:http://blog.udn.com/sophia1215n X貓,這樣妳明白了嗎? 下次乖乖地直接把偷來的文章刪掉就好啦,不用這麼麻煩啦。 P.S. 妳真像是那首歌裡唱的:一見你就討厭,再見你更厭惡! 希望可以永遠不要再見到妳和妳的盜竊行為! 哦,還有, 別又把妳新開的部落格帳號或是登入密碼給忘了或搞丟了。 以前不是提醒過妳,搞這麼多部落格帳號, 一定要列張表,把所有相關帳號和密碼一一寫下來嗎? 否則妳也是一年老一歲,要是又忘記了密碼, 我們豈不又要目睹另一個分身的出世啦~ 報告電小二,我要公開檢舉抄襲! 檢舉 依萍的部落格 幸福地★依萍 抄襲網友的文章: 幸福地★依萍 的這篇文章: 貓的健身操。 ← 是抄襲的! 原作者是: jenniferlee 原文是: 一起來做健身操-----貓爪功! 幸福地★依萍 以引用文章為藉口 卻趁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看到她的假意詢問,先斬後奏, 除了改變作者文章顏色外, 竟然還將原作者文內的照片也一起搬來, 故意含糊不清回答網友問題:『這照片裡的貓是否就是妳的貓』, 並且將原作者的照片,貼成自己的回應給其他網友! 請問,這是哪門子的引用文章?! 沒有原作者的名字?!原作者的著作權保障在哪啊? 這位原作者的文章,曾經是妳們聯網首頁,貼心下午茶,所推薦過的, 愛上臺灣魚鬆的德國貓----感謝電小二的推薦 所以我才知道有這麼隻住在德國、喜歡吃中國菜的貓!才會印象深刻! 如果連妳們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文章, 都可以這樣被所謂的【引用】來盜用, 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權益在哪?! 改動原作的文章和照片排列,然後換個文章名稱, 發表在自己的部落格內, 這叫做【引用】?! 真是欺世盜文的傑作啊! 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看到她的文章被盜用, 更無法來這裡檢舉, 可是希望妳們聯網不會因此就不處理這種盜用文章的非法行為! 希望聯網不要姑息養奸! 這個聯網網誌,因為未曾嚴厲處置這種盜用文章的非法行為, 還要求《只有當事人親自檢舉他人盜用文章才會處理》之下, 已經造成許多優質網誌出走, 希望電小二體察這次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親自來檢舉, 能夠大刀破釜沈舟,做出明智處理! 保障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權益,謝謝! catling 【後記】: 我真的好生氣! 尤其是跟貓有關的事! 生平最痛恨那些所謂『有分身能力』的@#$%! 謝長廷是其中之一! 本以為沒有那隻X貓的日子,這裡可以很平靜, 唉!誰知,Here it comes again!! 其他不小心讀到我這篇文章的網友們, 實在很失禮,害你們也陪著我不爽; 算了,還是看看這個吧↓↓↓, 陪我阿Q一下,消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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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