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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就是要一堆無辜的人去死
2011/03/29 17:47:58瀏覽198|回應1|推薦1

莿桐國二女生枉死一案,就看到台灣根本就不應該廢死,要搞廢死的就是存心想要一堆無辜的人去死,讓台灣不止成為犯罪天堂,更要成為殺人犯的快樂天堂。

像現在一堆人搞廢死,但從沒去想是否有其他足以懲罰犯罪,並能保障社會安全的刑罰,是想不到嗎?

錯~~是因為看到一堆無辜的人被宰,讓那些人看的太爽而想不起來如何用其他足以懲罰犯罪,並能保障社會安全的刑罰。

反正又不是死他們家的人,外面的人多死幾個跟他們又沒關係,大不了發發聲明稿,隨隨便便屁個幾個字,打發打發就沒事了。

莿桐國二女生葉小妹的枉死案就是最好的例子,什麼叫人家安息,那你們家人被人宰了,你們也會只發發聲明稿要死者安息,要法官不要判那殺人犯死刑,判個終身監禁由你們出錢來養就好了?!

別忘了,那些廢死集團的人,就是跟所有犯罪集團有掛勾的人,因為人權嘛~~只有犯罪者本身有人權,其它都是該死的(某個愛講人權的政黨,其內部會議中常說的經典言詞)。

該黨的某位超級大立委說:現在再度發生性侵累犯再度犯案,希望行政部門不推給立法院,這事情是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不夠、執行面的執行不力,才會讓這樣不幸的事情發生。

那位超級大立委她又說:行政部門不應該只有推卸責任,應該積極的面對所有有紀錄的性侵累犯進行防堵,至於去勢的層次,都是事後的防範,事後已經來不及。

會讓那些性侵累犯再度犯案,就是妳們這些立委豬公立出來的爛法搞出來的結果,現在妳們卻將責任推的一乾二淨,法令哪來的足夠?如果足夠為何那些性侵犯可以一再逍遙法外?

性侵犯光用化學去勢有屁用?沒了那根屌還有十跟手指頭,沒讀過歷史嗎?中國歷代太監裡,十個有九個是性變態,化學去勢只會讓那些性侵犯更變態而已,連這都不懂,果然是立委豬公們才想得到主意。

妳們以為心理變態是可以那麼容易處理的嗎?妳們去拿把鏡子照照,看看妳們在這一生的所做所為,就能知道妳們這些豬公又再說屁話搞愚民,反正死的不是妳們家的人,多死一些也沒差。

性侵犯是該判死刑,但不能只是槍斃那麼簡單,而是要被捅到死,因為那些性侵犯既然那麼喜歡捅人家,就應該喜歡被人捅,所以讓那些性侵犯被捅到死,也算是功德一件、一舉數得的好事。

原來要搞爛台灣,就先從搞廢死著手,這樣台灣一亂就可以讓敵國輕鬆的佔領,完全不費一兵一卒,如意算盤打的真好呀!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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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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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的主張,中國古已有之,並非現代人權進步的人道主張
2011/03/30 03:55
尚書大傳:「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以白話文來說,就是「唐堯虞舜之時的象徴性刑罰,死刑者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以代之。」

看看荀子正論篇所說:
世俗之為說者曰:「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墨黥蚤(蚤加部首忄)嬰,共艾畢,菲對屨,殺赭衣而不純,治古若是。」

以白話文來說就是:
世俗的論說有曰:「古代的治世無肉刑而有象徵性的刑罰,用墨畫代黥刑,用掛草纓代劓刑,斬刈遮膝的祭服代宮刑,穿枲麻鞋代刖刑,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代死刑,古代的治世是如此。」

不過荀子反對人道的象刑,也就是反對廢除死刑。

荀子說:「‧‧‧‧,而直輕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憎惡惡行,或為止惡之意),且徵(懲戒)其末(未來)也。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非生於治古,竝(並)起於亂今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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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知道應該有仁愛、同情、寬恕的心懷,然而廢除死刑,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死刑所殺的人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廢除死刑,不知惡的庸人,所殺的人都是無辜的人。

只有太平治世的國家,而且人民的素養良好,才夠資格侈談廢除死刑,主張廢除死刑是食洋不化。


冥修(drss) 於 2011-03-30 08:04 回覆:
說的好呀......廢死是要在大家道德水準都相當高的水平,如今的社會並不可能用其它刑罰就能嚇阻犯罪,尤其是當犯了罪而不用受到嚴厲制裁時,更不會有人會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