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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兩個德國,為何就不能有兩個中國(駁斥一國兩府之虛幻)
2010/07/06 10:50:30瀏覽3563|回應50|推薦5

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那在國際實務上不就是<兩個中國> ?!

兩個國家名字,兩部憲法,兩個建國時間,兩個互不隸屬的政府與領土,怎會是同一個國家?

北京政府與國民黨政府一再拒絕承認的事情,照簡單邏輯推演起來,竟然是一個事實。


有人硬是要說,目前的狀態是一國兩府

我只問一個簡單的問題,這所謂的一國,是哪一個國?

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還是,就是一個虛幻的大中華! 一個歷史上和文化上的寄託!

而這一個假想存在的國家,連國名都還未定,

在國際實務上,怎麼能稱得上是一個國家!  

頂多就是個很多華人,夢想中的國度罷了!

夢想國度的虛幻程度,與台灣國的虛幻程度不相上下!


好了! 理論說完了,接下來就來瞧瞧實務面,

與我們最相近的例子,就是東西德與南北韓。

這些也同我們一樣,都是分裂中或曾經分裂的國家,

他們人民期望統一的心情甚至比我們更強烈,但,

不管再怎麼血濃於水,不管人民再怎麼期望統一(事實上,東西德也真的統一了),

當國家處於分裂狀態的時候,他們在國際上就是兩個國家

擁有完全獨立自主的國際地位,甚至在聯合國也各占一個席次。


怎麼他們就可以有東西兩個德國,南北兩個韓國,

我們就不可以有兩岸兩個中國?   沒有道理嘛!

各為關心台灣的好朋友,目前的現狀,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在是兩個國家呀!     

難道跟中華民國簽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自動適用,    

拿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在中華民國就可以自由行嗎?

不通嘛! 

後記:

有泛藍朋友告訴我,他不能贊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因為他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心中仍有個大中華的美夢。我告訴他,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並不阻礙你實現心中夢想的可能性。強調兩個中國,只是一種現狀的陳述,並不是要把兩岸統一的選項給排除,也不是要把中華文化的臍帶給剪斷,你聽到兩個中國又何必那麼氣急攻心?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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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ositw&aid=419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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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yssey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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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威脅台灣人民嗎?
2010/07/08 21:40

作者對下文的回答是:

「你在威脅台灣人民嗎?
邱吉爾曾說
恥辱與戰爭    你選了恥辱
就是在說你」

所以,兩岸問題,說一個中國,兩個中國也好,一中一台,一國兩府,一個兩制也好,只要能得到兩岸的同意,相好無事,日子過好一點,不死太多人,就是好辦法。非要死很多人以後才解決,就不太好了。 

至於東西德,南北韓,南北越: 南北越死了幾百萬人,統一了; 東西德沒死人,統一了; 南北韓,死了幾百萬人,沒統一,但是好像還沒死夠人。

這作者也太沒出息了。連談論歷史的能力都沒有。真是憤青。

借用邱吉爾的話吧,『恥辱與戰爭,你選了恥辱」,這麼做吧:  

天安號都被打沉了,南韓馬上打北韓,統一韓國吧

中共也應該立刻武力統一台灣,巴敕斯坦,及所有的阿拉伯國家立刻應該打以色列嘍

DOS(dositw) 於 2010-07-09 08:27 回覆:

我們希望維持現狀    保有目前的生活及民主    而現狀就是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實台獨)     國家名字叫作中華民國       我们不想要戰爭     不過一旦我們被侵略    我们會上戰場     保護我們的國家(ROC)

另外  你提到的戰爭都是要入侵別人   如  南韓馬上打北韓   中共也應該立刻武力統一台灣      阿拉伯國家立刻應該打以色列

跟我們要避免受人侵略 而不得不的戰爭    哪可類比!!   

請你好好用腦子想一想    如果你有的話

DOS(dositw) 於 2010-07-09 08:29 回覆:
你不但選擇了恥辱    還選擇了無知

大刀豁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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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中兩憲兩府」兩岸現狀,胡溫當局願意簽署兩岸“和平協議” (1)
2010/07/08 20:57
請參考巨作文章 由「一中兩憲兩府」兩岸現狀,胡溫當局願意簽署兩岸“和平協議

中華民國自1912年已經獨立至今!世界上至今並無臺灣國存在。

按中華民國憲法的精神,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含蓋大陸地區、香港、臺澎金馬地區,是為「一中憲法」。基於國共內戰的原因,目前中華民國憲法的「治權」僅能有效的及於臺澎金馬地區。

【中華民國是一完整的國際法人】

在政治學上看國家,是一種權力之形式, 在國際法上認為國家是一個國際法人,根據一九三三年「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一條之規定:「國家之作為一個國際法人應具備下列四種條件:甲、固定之人口;乙、確定之疆域;丙、政府;丁、與他國發生關係之能力。」一九四八年之美洲國家組織憲章(Charter of the 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第一條重申上述規定。準此以觀,中華民國完全符合該四項條件,具有國際法人之資格。

一八七○年代歐美列強接見中國之蒲安臣使團,一八八○年代中國派出駐各國 之常駐使節,均足以證明中國之國際法人資格已經得到國際社會之公認。

辛亥革命推翻滿清帝制建立共和政體,此一行為在國際法上產生新政府的承認問題,依國際法慣例,一個國家政體與政府之改變並不影響其國家之國際法人資格,因為基於「國家生命繼續」(Continuity of state life)原則,政府之變更並不使其國際人格產生變化,例如十九世紀之法國,由君主而共和、由共和而帝制、由帝制而王政、再回復共和,又變成帝制、終又回歸共和政體,其國際法人之權利義務依然如故。縱使一國之領土喪失過多,由大國變為弱國;或一國之領土隨國力增加,由小邦變為強權,其國際人格均不因之發生變化。

所以中華民國政府繼承了大清帝國政府,而「中國」的國際法人地位絲毫不受影響,何況世界各國均先後承認了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遣使訂約,都是屬於法律的承認。依國際慣例,凡法律的承認不得撤銷,此亦明文規定在「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六條。    

DOS(dositw) 於 2010-07-09 10:45 回覆:

謝謝你的回覆(上文下文一起回   如有不便    請見諒)

我認同你的是:

1. 世界上至今並無臺灣國存在

2. 中華民國憲法的「治權」僅能有效的及於臺澎金馬地區

3. 依國際法慣例,一個國家政體與政府之改變並不影響其國家之國際法人資格,因為基於「國家生命繼續」(Continuity of state life)原則,政府之變更並不使其國際人格產生變化

4. 凡法律的承認不得撤銷,此亦明文規定在「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六條

5. 內戰結果國家之分裂,也就是在法律上變成兩個中國

6. 台灣應該做的是保衛中華民國

我不同意你的:

1. 更改國號為台獨,則國際法人資格當然受損或消失,臺灣將會承受極大的法理危險,為中共法理併吞

-->他(PRC)要併吞你   哪管你(ROC)改不改國號   但我同意改國號會招來立即的衝突與危險   

另外    目前的現狀就是台獨    台獨並不等於建立台灣國     台灣是個獨立國家    就是台獨 (建立台灣國何得何能可以獨占台獨兩個字)

2.   不要被台獨處處糟蹋中華民國,更不能讓台獨消滅中華民國!

--> 請你去細讀   民進黨之台灣前途決議文   裡面明明白白寫著    要保護台灣的現狀   任何的更動     皆須透過台灣住民的公投同意方可變更    而台灣的現狀就是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  他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附上台灣前途決議文部份內容   請過目    希望對您有幫忙

台灣前途決議文    1999.5.9  民主進步黨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
(資料提供:民進黨中國事務部)

第一、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 


大刀豁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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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中兩憲兩府」兩岸現狀,胡溫當局願意簽署兩岸“和平協議” (2)
2010/07/08 20:28
中共之佔據大陸,乃是內戰結果國家之分裂,也就是在法律上變成兩個中國。中華民國政府並未消滅,中共不得主張全部繼承中華民國政府,中共只是從中華民國領土中分裂出去成一新國家,中華民國領土人口銳減,但是並不因此喪失或改變其國際法人資格。各國因政治原因對我斷交轉與中共建交,惟斷絕邦交不過表示一國拒絕同他國政府來往,並不意謂前此對他國政府之承認失效。

英國國際法學者史達克說:「一旦給予法律的承認即不得取消,此為國際法之一項規則。縱使最初給予法律承認純粹出於政治動機,然實即向全世界表示,與被承認國或政府之關係於焉開始。但是承認國若表示不願繼續維持與被承認國或政府之關係,則並不等於撤銷承認。承認國得宣告對被承認國正式斷絕外交關係,惟被承認國或政府並不喪失其在國際社會中之地位。」

總而言之,今天即使全世界各國均對中華民國斷絕邦交,中華民國之國際法人資格依然存在,除非我們自己放棄或破壞我們的國際人格,例如更改國號為台獨,則國際法人資格當然受損或消失,臺灣將會承受極大的法理危險,為中共法理併吞。

「中華民國」一直在聯合國內,並非如杜正勝等台獨頭目所宣稱「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中華民國被趕出了聯合國」。至於周書楷宣布「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也是胡說,查遍聯合國憲章,並無會員國可以退出聯合國之規定。事實真相是,一九七一年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案,根本沒有驅逐「中華民國」這個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而聯合國憲章沒有會員國可以退出之規定。中共進入聯合國並未發動修改憲章,憲章第廿三條及第一百一十條仍然明定中華民國 ROC 的正式國名,中華民國一直在聯合國內。中共當年沒有以新國家的名稱申請加入聯合國,避開了憲章第四條的限制,中華民國政府在安理會空自享有否決權,卻無用武之地。中共用「誰才有資格代表中國」這一議題,在聯大靠第三世界多數之支持,趕走了國民黨代表。「中華民國」一直列名憲章之中。

國民黨在台灣應該做的是保衛中華民國,不要被台獨處處糟蹋中華民國,更不能讓台獨消滅中華民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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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是狹隘的定義為要推翻中華民國
2010/07/08 17:39
 推翻中華民國?你還真搞笑!

或許你應該先問問蠢綠找到LP沒,再說這句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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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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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就是<台獨>嗎?
2010/07/08 17:38
你是否想過,<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就是<台獨>嗎?

我們的現狀不是台獨,難道是<台不獨>嗎?

這個台獨,並不是要斷了未來與中國統一的可能性,

也不是要去否定咱們種族與文化的認同,

更不是狹隘的定義為要推翻中華民國,建立所謂台灣國 (建立台灣國,何德何能可以獨占<台獨>這兩個字)

就純粹是台灣現狀的描述。 你要說<中華民國獨>也OK,

總之台灣現狀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所以我說,台獨根本不用搞,台灣人心中有共識就可以了。

重點是,怎麼讓中華民國存活下來。 這應該就不分藍綠了吧!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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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 沒有各表的權力?
2010/07/08 17:31

你當然有各表的權力。蠢綠意淫自慰一中一台這麼多年了,還不是沒事?!

不過,也只能這樣意淫自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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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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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名字短 不需要簡稱 但主要是怕誤會 就叫中華民國吧
2010/07/08 17:29
哈哈,你還真會昧於國際國名簡稱的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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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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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來 你得跟對岸的中國人打一架了
2010/07/08 17:26

你又在幻想了。

若真會打一架,就是蠢綠找到LP宣布台獨,不過,我在此鐵口直斷,此事絕不會發生,因為蠢綠絕對找不到LP搞真台獨,頂多在嘴上耍耍嘴皮子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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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dositw) 於 2010-07-08 17:36 回覆:

各位看官   請你們評評理吧

他說  目前台海現狀是   一國兩制  

台灣人    你能接受嗎?

他又說   一國兩制的一國是中華民國

台獨  只是強調目前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就氣成這樣

現在   他竟說   這一國兩制的一國是中華民國  

怎樣   是要把人民共和國給消滅嗎     北京政府能忍受嗎?


D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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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 沒有各表的權力?
2010/07/08 17:23
台獨   一中一台    兩個中國其實不用搞   台灣人心中有先共識就可以了

不是說一中各表嗎?   就讓我們各自表述吧?

一中   我表為一個中華民族    不是一個中國    難道不行嗎?

還是   沒有各表的權力?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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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十月十日
2010/07/08 17:13

換你回答我的問題

如你還要提問題,先回答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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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dositw) 於 2010-07-08 17:20 回覆:

所以你的一中是  中華民國

那看來   你得跟對岸的中國人打一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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