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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07:34:13瀏覽951|回應0|推薦6 | |
一百多年來,只要在美國出生,就是美國公民,所以很多外國人想盡法子「生個美國人」。但最近有國會議員擔心發生「木馬屠城記」,主張修憲廢止這項條
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規定「生在美國,就是美國公民」,當時南北戰爭甫結束,這項條文使黑奴都成為美國公民。且最高法院在一九八二年
如今非法移民在美生子愈來愈多,許多人擔心連帶的社會問
父母是非法移民,不納稅,子女卻享受美國社會的資源和福利,這
二○○八年,在美出生的嬰兒共四百卅萬人,
還有些人是合法來美,例如觀光,但真正目的是生個美國人。《經濟學人》報導,中國有公司專門安排孕婦
最近參議員葛萊姆(共和黨,南卡羅萊納州)主張修憲,廢除這項憲法規定,以消弭「生了
美國不少
在美國修憲,必須參眾兩院都獲得三分之二多數,然後送
另外,只有極少數非法移民能因成為「美國人的爸媽」而獲准居留。一年約只有四千件,不到非法移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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