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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6 06:54:44瀏覽215|回應1|推薦22 | |
念佛,短程是開發心靈能量; 長程是與萬物同一體性。 佛只是統稱的印象,放遠一點是「光、智慧、功德」, 拉近一點是「懺悔、感恩、喜悅、菩提」。
基本的定義,佛是覺。顯現原本具足的「覺性」,佛 也。「覺」是相應。從起於一念,到一念不起。
有一種動物叫「螟蛉」,無法產子。牠會找一隻適當的 幼蟲,放到一個安全的洞裡,一直對幼蟲喊著:「你要 像我…你要像我…」。幼蟲長大後就會變成「螟蛉」。
這是自然生態,卻很符合佛理的「一念相應一念佛, 念念相應念念佛」。念是能做,佛是所做。
重點來了,所念何物? 簡單的說,能讓此覺性顯現的任何方式,即是所念。佛 典有八萬四千法門,不包括其他的宗教,也不包括無處 不在的無一定法。
究竟義,覺是涅盤妙心。拉近一點等同是「無生法忍」。 佛典聖界初果的「阿羅漢」,是開發覺性最好的借鏡, 阿羅漢梵文意思是:
殺賊…把習氣滅掉了 (賊一般指:貪嗔癡) 無生…安住於沒有生滅的定界 (無生法忍) 應供…接受供養 (示福田。啟發眾生的悟性)
可以看出來「除習氣、正知正見、開悟」,是生活中啟發 覺性的得力要件。
念佛是開發覺性的過程,是方便,方便的彈性很大。。 與佛教的「佛」,也只不過是個對應罷了。
(d’am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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