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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輕罰 法令不符公義 (聯合報)
2012/07/14 19:43:59瀏覽237|回應0|推薦1

文/魏世昌

聯合報報導,網路上出現詐騙集團車手「嘴咬鈔票」,還把「一疊一疊贓款排成機器人圖案」的囂張行徑。先前更有詐騙主嫌花贓款買千萬豪宅及跑車毫不手軟的實錄。

很顯然,他們無法理解哪怕其詐騙得手金額是多是寡,無不是受騙者畢生財產的積蓄,甚至可能是原本將拿來應急或救命的款項,如今一夕化為烏有,最後若沒有親友適時的關注或開導,受害者往往身心交瘁以致家破人亡、自殺了事,悲慘案例舉不勝舉。

然而為何詐騙案仍層出不窮,且犯罪年齡不斷下修年輕化?乃因台灣法令對詐騙犯的責罰過輕。前陣子,檢警包機把台灣詐騙犯從大陸公安手中押解回台受審,結果廿六人中,十七人緩刑,八人准易科罰金,只有一人判刑一年。反觀幾天前,一位設籍台中市的男子因涉及兩岸詐騙案,被大陸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直嚇得他說「寧願回台灣接受審判」。而其他同案的大陸嫌犯至少也求刑十年。

這凸顯台灣法令已無法嚇阻犯罪,輕罰只會釀成更多集團遊走法律邊緣。

我們要大聲呼籲,立法者應趕緊補強修法,制定更符合社會公義的刑責,來嚴謹面對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的詐騙犯罪!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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