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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4 19:31:33瀏覽146|回應0|推薦0 | |
文/魏世昌 前陣子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因救護車禍傷患反遭酒駕者衝撞,導致她左小腿傷勢嚴重而截肢,過失傷害的酒駕問題再度浮出檯面。民眾與身受其害者無不一致嚴厲痛斥,過輕的刑責是縱容酒駕為害社會的主因之一。 雖酒駕肇事是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以一年以下徒刑或吊照處分,但「咱們的司法」卻往往「通融」易科罰金來花錢了事。詐欺案也一樣,刑度輕到詐騙集團的主嫌只判一、兩年、共犯六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同酒駕問題一樣竟可易科罰金了事! 然而,何止「酒駕肇事」,連猖獗無法遏止的「電話詐欺」同樣也像惡性腫瘤般時時危害社會秩序,斲喪我們生命及財產安全。如果這兩檔禍事,沒和升斗小民有息息相關,那又為何會引起如此怨聲載道呢? 有多少受到威脅的生命、有多少無辜的冤魂就葬送在現行法令過輕及立法者的怠惰所寬縱出來的肇禍者下。試問這些立法和執法者,何時才要正視事態的嚴重性?如果他們還有點責任感或正義感,他們不應該加緊腳步慎重修改、立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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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