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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獨立》堅持告知馬集團──談美聯社刊載馬談話
2010/10/26 19:16:22瀏覽104|回應0|推薦0

《台灣國獨立》

──談美聯社刊載馬談話

『英文不是母語』,裡面『自然有英文習慣的釋義』,這點,筆者特別撰文『褒揚忠於語言』的新聞採訪與報導,這次,馬英九自己選擇『英文』,那是他的『格調』,面對一個不是『使用為表演重要意義他自己的華語』,事後再窮解釋,已然『枉費時機』,由『台灣當局』這個『被1949流亡的中國國民黨操控的政府──台灣當局』,呆呆的『使用總統府為馬英九辯護』,這是『不智』的行動。

美聯社與馬英九爭執不下的是『2012若再選上,就準備政治對話』《美聯社》,『簽訂ECFA後,有必要與中國再簽訂關稅協定投資保障等協議,一旦完成,就能討論政治議題不過不包括統一因為台灣民意普遍不支持』。《中央社》

這兩句話,說這玩假,那什麼才是玩真呢?簽ECFA前『詛咒ECFA條文中,沒有一個字是統一』,Framework框在一起是什麼?

記得『ECFA』在6/29簽定,如果沒有美國依《台灣關係法》介入『ECFA條文加入1,雙方同意WTO基本條款。2貿易救濟措施,包括世界貿易組織「一九九四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六條執行協定」、「補貼及平衡措施協定」、「防衛協定」規定的措施及適用於雙方之間貨品貿易的雙方防衛措施。3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妨礙一方採取或維持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筆者從電腦的排序『上述三條文』暫去除,則整個ECFA全文呈現『三大害』如下:

    第十一條設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適當方式加以解決。(兩岸統一的黑手單位)

    第十三條附件及後續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及根據本協議簽署的後續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兩岸統一的黑坑協定)

    第十六條終止 二、本協議終止後三十日內,雙方應就因本協議終止而產生的問題展開協商。(控制兩岸的破裂協商協定,具貿易戰爭的假借口)

由『上述三大害』──從上述明文,就已『政治對過話,無需先經後政,是經中有政』,請問『如果6/29前美國沒有介入ECFA條文』,馬集團與中國簽『ECFA就是和平統一成功了』,還能留到『10/19日馬英九再大談:『先經後政』是騙人的『兒戲』嗎?中國官說得很『實在──經中有政』,筆者補上『政中有經』,台灣人民因為『美國幫助』簽ECFA後躲過『被統一的劫難』,馬英九自知『簽訂ECFA』統一失敗後…,化整體統一為零統一,馬說『有必要與中國再簽訂關稅協定投資保障等協議,一旦完成,就能討論政治議題不過不包括統一因為台灣民意普遍不支持』。

其實,換句話說:若ECFA簽成功,就不會『看到馬英九面對美聯社禿垂的語言,也不會引起台灣當局護短景象』,就沒有…『中國與馬英九的KMT集團,因『騙簽ECFA統一不成』,再生出『無數的騙術來』,一次次引起天怒,『災災制止馬英九集團在台灣參加選舉與被選』,人與神共憤,久而久之台灣人的忿怒,會像『神一樣』祭出『清楚的威力,像蘇澳土石流,沖走中國『統戰』旅行團似的,如山崩,靜靜的走上堵住『基金』高速公路。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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