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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31 08:38:10瀏覽957|回應1|推薦0 | |
剛剛在電視上,看到了一個立法委員跟一個律師,正在花著錢打廣告,要求卡債一族不用擔心,筆者心中有點感嘆,曾經也是因為投資失利,以卡養卡,而在用盡一切辦法後,終於解決了所有的債務問題,但...... 心中感嘆的是,我為何不選擇讓政府救濟就好了,反正有那麼多立委想"為民服務" 基本上,會積欠卡債大概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消費狂 看到什麼就想買,對於這種人,根本不用予以同情,因為你同情他,那誰來同情店家與銀行呢?不懂的量入為出,這種人,完全符合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觀點,你說你不幫他清卡債,他就要自殺,死吧,這種人死一些掉,社會應該經濟也會穩定一點 二、因貪念而起的被騙型卡債 很多人都在說,現在社會騙局很多,亂象很多,但難道騙子是今天才出來的,早在筆者退伍時初到台中市找工作,整條台中港路看似金璧輝煌,但當中藏有多少,以工作為名,行報增(以增加工作人員為名,找來面試就開始對你洗腦要你投資、買納骨塔、買保險、做外匯保證金交易等)為實的騙子公司,當時筆者初退伍找到一家名為"婚喪喜慶包辦公司",當中還有新黨立委為其背書,但事實上面試時他就會瞭解你的經濟狀況,然後想辦法要你使用信用卡去購買產品以保住工作,對於這種情況下的人,只能說"蠢"(當然筆者也蠢過一次),但因主謀者為這些騙子公司,公權力若有心解決這種狀況,應該針對騙子公司做掃蕩,只是可惜太多立委,政客跟這些騙子公司也有利益掛勾,應該以嚴刑對付這些惡性騙錢的不法份子,他們的行為,比起搶劫、殺人,有過之而無不及,但筆者亦曾工作於一家騙錢公司約八個月時間,最後公司老闆把錢搬跑了,總經理被告,董事長(人頭)被告,而檢查官最後亦不了了之,罰個幾萬塊吧,但當中一年半的時間,該公司卻已經吸金超過三億, 三、因生活困難所早成的卡債 基本上這問題應該回到銀行的核卡標準面,為何一個生活困難者會讓他信用卡過關,想賺錢,就要有風險觀念,如果是這類型的,就讓銀行自行吸收吧,因為原本信用卡就不該用來救窮的工作,而是救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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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