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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祭、羔羊、與逾越節 (附影音分享)
2011/04/21 23:25:27瀏覽571|回應7|推薦0

 

在中國殷商文化中(約西元前17-11世紀),「祭」似乎是整個社會最重要與最神聖的活動。商人祭祀的對象很廣,從祭天、祭地、祭日月星、祭山河風、到祭祖先孤鬼等等不一而足。到了周代,這些崇拜的儀式逐漸有所區分,出現了專門祭祀「上帝」的祭典,叫作「郊祭」,只有一國之君才能主持。郊祭的重要性可見於漢儒董仲舒的《春秋繁露‧郊祭篇》:「春秋之義,國有大喪者,止宗廟之祭,而不止郊祭,不敢以父母之喪廢事天地之禮也

 

    但郊祭的目的,除了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之外,古代君王祭天還有另一種目的,為要君王謙卑反省自己罪過。其源頭來自是朝的開朝明君,成湯,罪己求雨的故事。《呂氏春秋.季秋紀.順民篇》是這樣記載:「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余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翦其發,磨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說,雨乃大至。這就演變成後世所通稱的「罪己詔」。在這樣的祭祀中,所獻上的犧牲,就具有「代替獻祭人的罪過而受死」的重要意義。因此,在甲骨文中,「祭」這個字很明顯是由一隻手拿著一塊剛割下的肉,甚至滴下鮮血所組成的(見圖一)。因為獻上仍帶著血的祭品(而非已經放血或煮好的肉塊)才能代表這個為罪受死的真實痛苦。

 

        無獨有偶的,在歷史上約略相同的時間中(約西元前十五世紀),猶太民族裡也正式記載著非常類似「郊祭」的祭祀活動,但必須是全民一同參與。根據《聖經‧出埃及記》的描述,當摩西準備要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前幾天,耶和華上帝要以色列人「…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喫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12:3-13)這就是猶太人現在的「逾越節」(Passover)的由來。所不同的是,這裡的羔羊血,不但用以遮蔽以色列人的罪(象徵意義上),更可以幫助他們逃避來自公義上帝的刑罰。

 

        但是到了幾百年後,猶太的先知們了解到人性的罪惡實在太大,不是可以藉由這樣的「獻祭儀式」可以攔阻的,而羊羔也終究只是一般的動物,並不能真的除去人的罪。所以他們開始了解,也許只有從上帝所派來的一個特別僕人才可能完成這個捨身贖罪的任務。其中最有名的當屬一個在西元前第七世紀的預言,關於「上帝的僕人之歌」(原文見附註)。可惜當時顯然沒有任何人真的有資格成為這樣代罪羔羊,於是這一檔事就幾乎被遺忘在歷史裡。

 

        直到耶穌的來到,他宣稱自己就是上帝的兒子,也是上帝所預備的羔羊,為要承受世人的罪孽。雖然他全然無罪,如同逾越節「無殘疾」的羔羊,但是仍卻被當時的猶太人與羅馬人因褻嬻上帝的罪名釘死在十字架上。現今世界上許多人以為耶穌是個偉大的教師或基督教教主。但是仔細一想,歷史上其他的偉大智慧人都是活到相當大的年紀才能有這樣的成就:如老子(86)、孔子(73)、釋迦摩尼(80)、蘇格拉底(70)、穆罕默德(62)等等,並且他們去世時都已經備受當時人所敬重。而耶穌呢?一個33歲被當成罪犯鞭打,最後全身赤裸死在十字架上的被羞辱者,何德何能成為一個智慧人?宗教家?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日期就是當年猶太人的逾越節,因此冥冥之中成為那位應驗舊約預言的上帝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其實,這個世界有很多的「教」主,但真正為「救」主的,卻只有一個。因為關於耶穌的事蹟,並不只是一個宗教故事,而是兩千年前在耶路撒冷所發生的真實事件。

 

        今年422日是猶太人的逾越節,也是紀念耶穌受難的日子。今以下分享一首非常感人的詩歌,並配合梅爾吉勃遜所導演的「受難記」片段,讓我們可以回想起耶穌當時的處境,因此知道自己的罪惡有多大,以致於需要他為我們這樣代死贖罪,也彰顯出上帝對人的愛與恩典。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聖經、羅馬書》5:6-8)

 

 

附註:

 

《舊約聖經》裡對耶穌最長的一段預言,約記載於耶穌降生前七百年。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聖經‧以賽亞書》五十三章2-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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