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矚目的馬英九特別費案、謝長廷副手人選,一一在上週出爐,都激起藍綠陣營一陣喧嘩,正式拉開2008總統大戰的序幕。
先看馬英九被起訴的市長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以特別費為首長實質補貼等理由,認為馬英九將特別費併入私人帳戶,無罪,但是幕僚余文以他人發票代馬英九領特別費,犯偽造文書罪,有罪,判刑一年兩個月。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藍綠反應當然不同調。藍營立委及支持民眾在法院外大喊「馬英九清白、當選、台灣一定贏」;綠營民代則在法院另一邊高呼「馬英九貪污」,甚至有人要到法院「送鐘」,諷刺台灣司法已死,。
對於法院的判決,我們表示尊重,但也必須提醒大家,法官的見解不一定是絕對的社會正義,否則,蘇建和案不會拖延至今懸而未決!
尊重司法,不等於放縱司法!
檢驗司法,不等同踐踏司法!
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判決結果,讓人質疑是否大官、小官有雙重標準?也摸不清楚法官的思考邏輯!
因為,既然是實質補貼,就應該為公務所用,不能視為變相加薪,並非是私人可支配所得毫無限制,任意作非公務使用,甚至就放入私人口袋中,!如果是因為習慣把特別費當作變相加薪,就斷定沒有犯意,這樣的法律邏輯,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因為,如果按照法官的認知,特別費可明目張膽當成薪水一部分,那麼,其他首長如果沒這麼做,難道是「笨蛋」、「自己減薪」?
隨著總統選戰的白熱化,馬英九特別費案,是否有罪,除了法院三審判決外,還得接受台灣人民的公斷!甚至,仍在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與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性質、內容大多雷同,審理的法官並與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相同,是否有雙重標準?是否藍綠顏色不同,判決就不同?是否「特別」寬貸馬英九?台灣兩千三百萬雙眼睛都在看!
相對於馬英九特別費案所激起的火花,謝長廷選擇蘇貞昌擔任副手的「謝蘇配」,明顯單純許多。
儘管謝蘇二人在黨內初選殺紅了眼,但在陳水扁一再暗示、明示謝蘇配是最佳搭檔,早已為謝蘇配下了指導棋。至於採取民調來瞭解「謝葉配」、「謝蘇配」的勝選機會,或是折衝謝蘇二人的初選恩怨、謝系與新潮流的劍拔弩張,一切都只是必然的花絮。
政治是講求實力的,選舉成敗是由人民投票決定的,藍綠雙方若能看清這一點,就不必因為馬英九特別費案初審無罪、謝長廷捨葉菊蘭選蘇貞昌,隨之心情起伏,一同靜下心來觀看這場2008總統大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