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選舉最後關頭,總會看到候選人大玩「棄誰保誰」的棄保遊戲,希望選民能如他們所願的投給本身陣營,而不要助長他人志氣。 或許有人會問,這樣的想法是否已構成選罷法中「意圖使他人不當選」?關於法律解釋或許見仁見智,但可以接受的是,若是自己有信心獲勝,何必靠操作棄保來當選,徒然留人話柄、勝之不武! 例如去年的高雄市市長選舉辯論會,三名候選人談論棄保效應,炮火四射,三方攻防,火藥味格外濃厚。 民進黨候選人陳菊首先發難拿棄保效應,逼問台聯參選人羅志明。陳菊:「如果你不能當選,你會希望誰當選?」羅志明立刻回擊,他說陳菊的問題是在侮辱他,甚至還將炮火朝向也要進行市長選舉的台北市。羅志明:「民進黨一天到晚叫宋楚瑜選到底,在這邊就叫我不能選到底,這就是權謀嘛。」 國民黨參選人黃俊英看到泛綠內鬨,也加入棄保話題的戰局,對羅志明說「我也歡迎你隨時退選,(剩)我和陳菊,這樣比較單純。」 熟悉選戰的人大都知道最後關頭要玩棄保這一招,只是手法高低不一。選民的期待勝選心理、彼此陣營的實力大小,以及對選舉基本面的解讀,乃是必做的功課,缺一不可,否則化虎不成反類犬,原本期望的棄保沒玩成,反而造成幫對手凝聚士氣,那可就成為超級大氣爆,影響最後的勝利。 其實,在複數席次選舉下,棄保效應不如分票效應來得有用,候選人只要掌握選民預期席次心理,喊出「爭取第幾席」,若本身實力離當選門檻不要差太多,選民多會產生配票心理「自強者分之、由弱者得之」。 至於,在單一席次選舉,如北高市長選舉,獲勝之道,唯有強者得之,選民自然會在其預期藍綠勝選的心理下進行棄保,毋須候選人多言。 奉勸候選人們,還是好好加油提升本身的聲勢,才是致勝之道,否則,操作棄保不成、反成氣爆,那就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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