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頂新劣油案一審法官可惡
2015/12/03 12:31:47瀏覽416|回應1|推薦26

頂新劣油案一審判決書,法官居然寫著「不應作為安撫民意的祭品。」實在可惡至極! 法律的制定與司法執行難道不應符合民意嗎? 還是法律與司法是用來禁錮民意?

中華民國的法律真奇怪! 為什麼專門與民意作對? 

法律不是要保護大家的嗎? 既然絕大多數人對某一公共議題的對與錯看法一致,怎麼法律實務上卻走另一條蹊徑圖利某些善於鑽營之人? 


立法院長王金平還曾經說"惡法亦法",真是喪盡天良! 


法律的產生大部分是由政治人物與財團及特權等聰明人訂定下來讓他們鞏固故有利益。 


現代 create a bill 的觀念還沒有存在國人心中,每個人內心鬱悶萬分卻無從舒張,還是苦苦地吞下,沒有門路自行請願產生修訂法律,所以讓各式各樣的法令條文荼毒百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ve400223&aid=37420725

 回應文章

NOON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5/12/18 12:49

       哇晒 ! 魏應充等 被 收押、起訴、分求刑15和30年,魏應交 辭101 副董、總經理,讚 ! 。  但此 起訴之始 我就 貼此文說 : 網友 別爽得太早 ! 除非 確定 魏家 被 重判入獄,原價賣掉所有 在台事業 持股、家產賠償,並 遷離 台灣。 否則 種種跡象顯示 那是 1129 選前的 假動作 ( 連上手銬、尿褲 都假 )。 “ 選前 切割、縱容 串滅證、假押、假訴,選後 事化無 ”,是 馬政 貫用技倆。 不要忘了 : 魏家是 馬、國民黨的 大金主 ( 據 吳子嘉 周玉蔻 段宜康 分爆 馬收 逾 10 + 2 + 2億 獻金 並均 嗆 馬更正 提告 )。 而 馬 是魏家的 門神 ( 壹週刊報導 )。 不信 您可 拷存本文 ( 不管藍綠 ),待 選後一年半載 驗證之 ( 今 2015.11.29.剛一年多 就兌現 我前預言 真不幸 ! )。 就如 日月光、林益世案,雖有 一槍斃命 鐵證,今 前者 只罰 300萬、而 林 迄今 在外 悠哉無事。 這就是 馬政、國民黨 可惡之處。 2015  2016 立委 總統 您 還投 那些 藍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