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1/14 03:21:41瀏覽502|回應0|推薦0 | |
. 領導報 領隊導遊 好康報報 . ~98.01報馬仔編輯群~ =============================================== 新年好 ! (參考來源 :領隊、導遊協會、您的人部落格) . . (九)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台灣學』研習活動 (2009年2月~6月 è http://blog.udn.com/darrenlin123/2512391 ) (十) 導遊們的心聲想法, 讓我們共同完成 ! 台灣導遊協會 林德仁 副理事長 (北導創會會長/中導候補監事) 與大家一起努力! 請惠賜您的意見 darrenlin123@hotmail.com ! 三年後,再次檢驗! 林德仁團隊(替所有台灣的導遊協會出錢出力的夥伴,都是同一個團隊) 即日起為您服務, 爭取您三年後的肯定 ! 1.爭取導遊的工作權益與福利是重要的使命與任務! 2.推動修法,爭取工作上各項應有權益,造福所有會員與導遊! 3.力促各導協的緊密合作,以及和(海內外)各業者(點/線/面)的緊密配合! ~~~~~~~~~~~~~~~~~~~~~~~~~~~ 今天起!您的人與大家一起努力! (待續) ~~權益類~~ 1.97.12/26:爭取兩日兩車,花蓮考察免費一日遊! http://blog.udn.com/darrenlin123/2505386 2.提供跟團機會.(如認為沒必要,請勿參加) http://blog.udn.com/darrenlin123/article?f_ART_CATE=248851 3.(促合)導遊對商品與實務座談會 為增強華語導遊的推銷技巧,增加導遊的額外收益及旅行社的業務收入。 第一梯次 4. 積極參與導遊及業者媒合會 和 甄選活動 一、中導 http://www.tourguide.org.tw/photo.asp?class_id=57 97.11.19(電詢約十位見習) 二、北導http://blog.udn.com/darrenlin123/2526880 98.01.14 ~~法條類~~ 1.力阻中資一條龍! 公聽會紀錄 台灣導遊協會 林副理事長 發言. http://blog.udn.com/darrenlin123/2136008 根據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應具備下列要件,並經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我們的建議是,….應增加「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之旅行業,如有中資背景者應即予報備,否則得取消核准資格」,如不其然,組團社接待社一條鞭則置本地於無地。 2. 預知適格導遊之不足, 並提出積極因應之道; 且身體力行! 公聽會紀錄( Ps.據瞭解首發團25團被換6位(現在這現象還是在)。大陸華語地接導遊實施比我們早(台灣出境強), 相對台灣解說(背誦)能力落後! 敬祝 新年快樂 !
領導報 . 98.01報馬仔編輯群 敬上 www.tourguide.net.tw
|
|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