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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00:15:22瀏覽269|回應0|推薦0 | |
Re: 【提供立法委員之申請資料,如涉邀請單位合約或商業機密,本署將不予堤供】。 2.好玩的是,移民署直接向人民坦誠,有一些傢伙明著來,我們也來函照登如下 : ( Ps.這場 獨裁專政的效率 VS. 民主全面執政的民主 ,好戲還在上演中...)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136505&ctNode=32828&mp=mt 5.因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本署得提供立法委員之申請資料範圍:邀請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受邀單位、入境日期、出境日期、訪團團長、任職單位、團體名冊、活動行程表、活動計畫書;提供立法委員之申請資料範圍,如涉邀請單位合作計畫、合約或涉及商業機密、利益等資料,本署將不予堤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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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