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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顧問 09 台灣性交易區成立的必要性! 從1.陸女賣淫3月賺百萬 2.余天,李亞萍恩愛夫妻3嫖妓不犯邪婬.談起!
2015/03/28 23:30:39瀏覽613|回應0|推薦0

台灣性交易區成立的必要性! 從下面兩起報導談起 :

(二) 辣得激情及陰陽正面調和 :                       余天+李亞萍-三聲無奈+訪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eXuKjpj0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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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性交易區成立的必要性! 
(大法官已同意縣市政府可設立,但由於縣市長的行政怠惰與社會約制強烈,讓未婚男女的性能量區難以自然調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eXuKjpj0qI
余天, 李亞萍  真的唱得太好聽了...也是演藝圈難得典範 ! 夫唱婦隨, 婦唱夫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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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希望 台灣性交易區的成立, 能由他們兩夫妻帶頭精心設計 ! 市政府應該聘他們當顧問! 專案顧問費(指導性交易區和夫妻之道) 五百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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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萍 的騷包能感動 激情到每一個男人, 相信也能讓所有的女生見識到如何駕馭框住風流男人了,原來夫妻之情是不難經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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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 我們也相信她如果能同意幫忙規劃性交易區,  那麼, 台灣的女人跟家庭,會更有信心的拋開古來的社會制約, 讓孤男曠女在陰陽調和的能量有所平衡與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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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立委大哥, 天下蒼生的幸福就操控在您跟大嫂-辣妹李亞萍 身上, 如是我騎...喔...錯了! 太辣了...如是我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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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停不停:性交易是否合法化?
性產業是一種對女性身體的剝削,幾乎無人願意從事此項工作,由於經濟上的壓力,性工作者只能接受到道德觀的壓力,及社會以異樣的眼光看待他們這群弱勢族群。(模擬照片)(圖片來源:古汶玉)

2011年3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規範縣市政府得自行規劃性交易專區,在專區內從事性交易者,娼妓與嫖客皆不會被處以罰鍰,但若在專區外從事性交易,雙方都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亦即希望性產業「特區化」的作法,能有效管理性產業,並保障性工作者的權益。

從事性工作者的辛酸

《社會秩序維護法》尚未修正之前,對於違法性交易,只罰娼不罰嫖,也就是只處罰性工作者,而嫖客卻無罪開釋,這被認為違反社會正義,主要是因為性工作者多半身不由己,屬經濟弱勢族群,也缺乏身邊親友的支持。

大法官會議第666號解釋認為,性交易行為由買賣雙方共同完成,在規範上不應有差別待遇,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平等及比例原則,並且也促使修訂《社會秩序維護法》。但至今除了基隆市有意申請設立紅燈區外,其餘縣市政府首長均未主動公開表示有此考量。

儘管台灣原本在各地幾乎都有所謂私娼寮,但之後因人權意識抬頭,而開始剷除風化區以及廢除各縣市的公娼制度,合法妓女戶逐漸凋零,如今一旦沒有性交易專區的保障,將迫使性交易地下化。

性交易合法化能緩解某些社會問題

有些人認為,就算不設置性交易專區,色情行業還是會存在,與其讓此毫無規範的生存,不如設置專區,訂定良好管理規則,集中控管。2014年國際愛滋病會議(International AIDS Conference, 2014)中,學者統計多國資料分析,發現性交易合法化,藉由集中教導性工作者使用防護措施進行性行為等,使性交易進行地更安全,有助於降低罹患愛滋病的風險,而性產業工作者受到法律的保障,也就不會擔心會被取締,讓他們合法地服務客人。

一些研究發現也支持,提供合法的宣洩管道疏導有生理需求的人,能有效減少性犯罪的發生。例如,美國東北州立大學(Northeastern State University)副教授Kirby R. Cundiff曾統計發現,若美國性交易合法化,就會降低25%的強暴案件。

性交易專區恐易成犯罪溫床

是否允許設置紅燈區對人們傳統道德觀念帶來重大的衝擊,考驗著人們的道德底線與思維,台灣的保守傳統文化影響甚深遠,性交易合法化背離了人們的傳統道德水準。

人們也擔心,設立紅燈區很難避免黑道勢力介入掌控,屆時黑社會以合法名義,非法控制娼妓,肆無忌憚地逼迫更多社會弱勢婦女投入此項行業,或者若是允許合法化,將會變相承認此產業並不是剝削人權。

此外,大眾也害怕,紅燈區內會充斥著竊盜、毒品交易等非法行為,並影響性交易專區附近社區的治安與生活品質。《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1條就規定性專區應與學校及宗教場所保持一定距離,就是避免影響專區周遭的懵懂的未成年人士們,以及害怕打擾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由於社區居民為了維護居住環境,會強烈拒絕自家附近設立性交易專區,紅燈區該設置在何處就成為一項棘手的難題,因此各縣市首長均裹足不前。

設置性交易專區對於社會影響的正反聲浪皆存在。事實上,性交易合法化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這只是一種「鋸箭式」的解決問題方法。不論有沒有合法,性工作者自身的安全與社會權益等問題到現在依然受到許多考驗。以法律的現實面而言,即使成立性交易專區,也必須訂定相關配套法規與策略,防止逼良為娼、販賣人口、毒品交易、吸收幫派份子等違法行為發生,給性產業工作者及社會大眾一個真正安全的環境。(本文由科技部補助「犯罪問題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2014/07)

責任編輯:王曉玲|青少年團契輔導
審校:張筵儀|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

日期:2014/9/9

http://scitechvista.most.gov.tw/zh-tw/Feature/C/0/1/10/1/17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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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婚姻觀

─以《阿含經》為主論[1]


陳美華 [2]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



p. 23

提要

本文首先從佛化婚禮的面向和居士佛教發展的脈絡,來談從《阿含經》裡探討佛教婚姻觀的主要意義之所在。其次,是對「婚姻」和「婚姻觀」兩名詞略做釋義。再者利用CBETA電子佛典的利便,閱讀《大正新脩大藏經》阿含經部中提及「婚姻」的六筆經卷,指出原始佛教「非種姓的婚姻觀」或「生而平等的婚姻觀」的主張;再以比較常為人們引用和討論的《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和《佛說善生子經》之不同版本的解釋,歸結出「平等對待的婚姻觀」或「守欲的婚姻觀」的看法。至於結論的部分,則就木村泰賢所提出的佛教研究應該包含「佛教與時代文明之關係」的主張,淺談當代佛教研究與時代性的問題。



p. 24

關鍵詞: 1.婚姻觀  2.《阿含經》  3.《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  4.《佛說善生子經》  5.夫妻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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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妓犯不犯邪婬?
作者 釋從信比丘(摘至我從迷信出走)
http://a112.com/0207/0-a9/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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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婆塞受持五戒
,付費嫖妓便不犯邪淫戒,不付費用時才犯了邪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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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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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rrenlin123&aid=2183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