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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5 00:11:27瀏覽964|回應0|推薦0 | ||
台灣導遊協會 副理事長 0416 公聽會後~~ 立法院公報 第97卷 第18期 委員會紀錄 http://www.tour.net.tw/tour.net報名/大陸來台公聽會20080416-IA-R.doc (之一)建議重新發行50元紙鈔(小費用) >>此外,有關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接待品質規範,這部分有人建議,希望我們能夠建立小費制度,待旅館分級後,導遊協會將予配合枕頭費,小小的支付讓旅客可增加倍數的服務,舊時約定成俗可改為與國際接軌,並建議重新發行50元紙鈔,活絡底層零頭經濟。 ============== (50元小費--大陸聽到了)===台灣 中央銀行 您聽到了!? =====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4&ShowDate;=20080703&IssueID;=20080703&art;_id=30714574&NewsType;=1&SubSec;=112 陸提遊台須知 「勿受訪批評」2008年07月03日蘋果日報旅遊新聞 官方叮嚀 陸客首發團來台前夕,兩岸官方準備動作頻頻,除我方移民署要求駐機場驗照人員態度須親切,要向陸客說:「歡迎你到台灣來。」對岸的中國國家旅遊局還特別提出注意事項,要求民眾遊台期間不要亂接受媒體採訪,一旦受訪,切勿亂批評台灣,應多加讚賞;晚上十一時前也須返回飯店。 晚上11時前回飯店 中國不少媒體披露,為避免參加台灣旅遊首發團成員,因在台言行不檢讓首發團失焦,首發團七百多名成員經精心挑選,成員包括官員,大學教授等知識份子或民營企業老闆等,素質整齊。 中國國家旅遊局近日也提出團員遊台注意事項,要求團員不要亂接受媒體採訪,一旦受訪,切勿亂批評台灣;團員須在晚上十一時前回飯店。入住酒店,也應依國際慣例給服務員小費,每房每次五十元台幣或兩美元(約六十元台幣)。 編輯 引用 報告 評分 ============================================ ~~~公聽會後~~~ ~~~公聽會後~~~ http://www.tour.net.tw/tour.net報名/大陸來台公聽會20080416-IA-R.doc 建議之(二)~~回復以前在入境大廳接團 再者,有關旅行業及導遊人員其他應注意事項,同一團體應於同一航廈、港口同時入出境。如搭乘不同航班,班機抵達時差應於1小時內,且應全團到齊後一起查驗通關。但有特殊狀況,得例外彈性因應。團體入境時,應發給每名大陸旅客宣傳摺頁向其說明在臺旅遊注意事項,並請其填寫意見反映表,於出境前投遞機場旅客意見箱或送交觀光局。我們的建議是,導遊反應入內接團時,有些常跑國外之大陸旅客感覺不是很好,是否可回復以前在入境大廳接團, ~~~~~~~~~~~~~~~~~~~~~~~~~~~~陸客改入境接團 自由活動擬放寬中央廣播電台 (2008-06-11 07:42)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0611/447570.html 為迎接包機直航和陸客來台,農委會推出新點子,將搭配「台灣下單、大陸取貨」方式,積極讓農產品登陸;年底前並會選定一個最具代表性的陸客觀光景點區,成立「台灣農業精品展售館」,把知名農產品推廣給陸客。 兩岸12日即將復談,交通部表示,為展現善意,陸客將比照外國旅客,通關入境後再接團,而且,陸客來台探親或自行活動的時間也考慮放寬。至於大陸航空業者到台灣設立據點的議題,下次會談再說。 另外,目前因擔憂陸客逃跑,導遊到機艙門接大陸旅遊團的做法,7月起陸客來台後,也比照一般外國旅遊團,導遊在入境大廳接機。官員說,這就是不將大陸旅客當作是潛在跳機客; ======================== ~~~公聽會後~~~ 建議(三)懇請諸方繼續共同維護全聯會, http://www.tour.net.tw/tour.net報名/大陸來台公聽會20080416-IA-R.doc ~~~~~~~~預告爭奪戰~~~~~~~ 首先,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四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其數額得予限制,並由主管機關公告之。前項公告之數額,由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依申請案送達次序,依序核發予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且已依第十一條規定繳納保證金之旅行業。我們呼籲內政、交通二部既已修正會銜發布本法,懇請諸方繼續共同維護全聯會,以防事權、收費旁落,致進程事倍功半。 ============== ~~~~~~~~預告爭奪戰~~~~~~~收歸國有! ‧陸客來台 將交移民署審查 【2008/06/13/經濟日報】 記者黃仁謙/台北報導 大陸旅客來台觀光送件流程將有調整,過去觀光局將大陸觀光客來台審查和收件工作,交由旅行同業公會全聯會處理,未來將歸口內政部移民署負責。 民進黨執政時代,兩岸官方交流因意識形態受阻,兩岸觀光交流都委由民間單位處理,來台旅遊的大陸觀光團分為受邀參訪團及經第三地轉進台灣的一般大陸觀光客。 不論是那一類大陸觀光客,旅行社需先將客戶資料交由旅行同業公會全聯會審查,全聯會完成審查後,再將相關資料交給入出境管理局備查,入出境管理局也可以否決。 全聯會也協助有意來台考察的大陸官方單位,替他們辦理來台相關文件。但全聯會是民間單位,不具執法權,難免和其他旅行社產生摩擦部分旅行社質疑全聯會超收費用而引發爭議。 據了解,未來台灣旅行社承接大陸觀光客時,將直接由移民署官員負責審核及核發入台簽證,移民署已增加人手,現在只等「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完成修法,移民署就可接手。 據了解,觀光局已任務編組成立「大陸業務處理中心」,觀光局業務組負責旅行業管理的第一科也增加人手,準備接手相關工作。 ‧相關網址: http://forum.udn.com/forum/NewsLetter/NewsPreview?NewsID=4382567&Encode;=big5 =============== ~~~~預告爭奪戰~~~~~扳回一城! 姚大光:兩岸應以誠信原則看待直航商機 http://b2b.travelrich.com.tw/suject01/subject01_detail.aspx?Second_classification_id=14&Subject;_id=4782 [ 作者: 林庭逸/第70期 / 2008.07.07 ] 旅行公會總會理事長姚大光表示,旅行社可直接向移民署送件辦理陸客來台證件或委託由公會總會辦理,至於原訂旅行業者必須繳納的200萬元保證金,在新的規則中則改向觀光局繳交; 2008-07-24 04:08:37 ======================================================= ~~~~~~公聽會後~~~ ~~~公聽會後~~~ 建議(四) : 導遊 ! 導遊這部分是需要加緊陪訓,也希望有關單能夠補助於實際擔任助理導遊,以補適格且優良導遊之不足,並提升初期接待之品質。 ----------------------------- (兩年後,終於助理導遊隨團, 由院會通過補助) 促請政府儘快實施:『培育優質導遊人力計畫』連署書王 逢 宇 等發起 ! 歷史會記上這筆。http://blog.udn.com/darrenlin123/3119696 ------------------ 雙導遊計畫(交通部)
99 年促進就業實施計畫(核定本) | (99 年1 月5 日核定/ 將於 2/27 日院會發佈) | 為鼓勵綜合、甲種旅行業者提供導遊隨團實習機會,協助合格但尚未帶團之導遊人員累積實務經驗,俾提昇其受聘機會及服務品質,補助旅行業者於辦理旅遊團接待行程時,派遣雙導遊隨團服務,除由資深導遊提供導覽及服務,另加派乙名合格導遊隨團實習及服務,所需經費係補助旅行業者每日2,000 元,俾提供其支付因此增加之人事及業務成本,另補貼隨團實習導遊每日新台幣1,000 元之差旅費(交通部)。 |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