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聽到槍手這名詞了。
看到謝營的每日一扒糞扒到了馬英九大姐馬以南42年前曾做過槍手,感覺挺鮮的。
當然,此槍手非西部影片中的槍手。在臺灣,大家都知道槍手就是指聯考代人作弊的人。某些不肖補習班有代考集團會找些成績好的學生付錢代另一學生考試,只是當年念臺大的馬大姐有點遜,代考對象沒考上。也幸好如此,拿到錢就慘了。
當年槍手事件鬧得很大,查記屬實會取消學歷。追追追,一大批精英,有的都在美修到碩士博士,臺灣學歷被取消也傷不了這些人了。
若說當搶手,我家老爺子四十年前才真的是年少輕狂,不但當過槍手,還經常陪考護航;只是他是個人行為,也沒被抓到過。
老公個性很皮,啥也不怕,這輩子他很少認真讀書過,但朋友請託要他當槍手,他倒結結實實閉關苦讀了兩星期。他是甲組的,數理難不倒他,還以為對方既然成績很爛,應該會選讀乙組,沒料到人家野心大,選的志願是熱門的法商學院。「媽的不選乙組!我史、地都幫他考到了七十分以上,乙組他一堆學校可以念!」
沒幫人考上,他超不痛快。
別以為槍手好當,光是准考証的照片就大費週章了。將兩人底片重疊冲洗,那影中人像他也不像他,老師對照片時他還能一臉無辜地回視,也夠大膽了!
陪考護航也不是容易事,得練就一指神功專將小抄神準地彈到被陪考者桌上,時間差不多了,繳白卷,走人。
這些匪夷所思的事都是婚後閒聊他一一說出。有許多更誇張的,有違我的價值觀底線,不提也罷。倒是有一個我認識的,因別人代他考試而上了醫學院,但第一學期就死當了。
槍手也罷,護航也罷,我的結論是:以不當手段得到了機會做超出能力的事卻不肯努力,天下沒這種不勞而穫的好事的。
20080218
畫蛇添足批唉死:好孩子請不要學我家老頑童喔。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不管怎樣,先將本份努力做好才是正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