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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日記 3》心中釋然 (10/23)
2011/02/17 17:07:39瀏覽1726|回應0|推薦2

親友得知我兩週前做的母血唐氏症篩檢結果顯示寶寶有罹患唐氏症的可能後 (請看【《懷孕日記 3》晴天霹靂】),好意地勸我們最好再進一步接受羊膜穿刺術,確定胎兒是否患有唐氏症後再決定要不要把寶寶留下來。然而老聶和我經過慎重的考慮後卻放棄了這項檢查。

羊膜穿刺術 (amniocentesis)
診斷的準確性固然高,卻屬於侵入性的檢查,有其存在的風險 (包括可能造成胎兒流產以及新生兒外型的傷害)。我承認這幾天我的內心不是很安寧,也經歷過情緒上的掙扎,但是老聶和我始終沒有考慮以人工流產 (見註) 來解決問題。



雖然我是基督徒,我卻不想討論聖經到底允不允許墮胎這個令人爭議的話題,因為它與我們的決定無關。我只深信上帝對生命有絕對的主權,兒女是祂所賜的產業。而我只是一個蒙神憐憫的受造者,有何權利因為我個人的利益及未來可能有的不方便,就擅自把一個上帝看重的寶貴生命剝奪掉?



你也許問我 : 「孩子呢? 妳可曾替他(她)的未來想過?」當然有。只是經上說過 : 「兩個麻雀, 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 麻雀還貴重。」(馬太福音 10:29-31 節)。即使這個孩子將來果然身心有缺陷,我都知道上帝會看顧他(她),因為預想太多的問題與風險而認定孩子未來會「活得太痛苦」,而判定他(她)的生命毫無價值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事。



明白生命的主權不在我的手裡,憂也無用之後,我於是心中釋然。只有求神幫助我們沉澱,賜我們一顆安靜的心,讓我預備自己的心之時,也學習把一切都交給祂。



※註

墮胎 (人工流產) 的方法可分兩大類:

一、阻止初期胚胎在子宮內著床,或破壞剛著床的胚胎,使其排出;


事後避孕丸
藥丸含有乙菧酚化合物,內含大量雌激素,造成子宮內膜的環境不利於胚胎著床,因而導致流產。並非防止受孕,而是中止懷孕。




子宮環(子宮內避孕器:IUD’s)
塑膠製成細而可捲屈的東西,約四吋長,它的圓周很小,末端有彈性螺旋狀的部分用來放進子宮內,此螺旋狀的結構,加上婦女身體的移動,使子宮壁幾乎不停受到刮削,使得已受精成孕的卵子從輸卵管抵達子宮時,不能植在子宮壁內。




RU486
其藥理是阻斷子宮內膜的黃體素接受器。由於黃體素是讓子宮內膜維持懷孕狀態所必需的賀爾蒙,故一旦接受器被阻斷,黃體素的功能與相關反應就被打斷或改變,子宮內膜也因此發生崩解,以致胚胎無法著床或已著床胚胎發生剝離,胚胎因而無法獲得營養而活活餓死。如此,懷孕就被中止。




二、針對已在子宮內著床,並已生長一段時日的胎兒,以各種工具及方法中止其生命,並排出體外。


擴張刮除術

懷孕早期到十三個星期(三個月),注射局部麻醉劑到陰道後部,使子宮頸管和子宮失去感覺,並插入金屬管來幫助子宮頸管擴張。等到子宮頸管擴張得夠寬後,醫生就把一個刮除器,插進子宮,把胎兒及胎盤從子宮壁上刮離,最後再用特製的鉗把胎兒碎片拉出體外。




真空刮除術(子宮吸引術)

用於懷孕早期,直到十二或十三星期(三個月)為止。支消毒過的真空吸引器插進子宮,然後開動真空壓力,達二十至四十秒之久,將胎兒及胎盤活活吸成碎屑抽出。




注射鹽水

懷孕十四週後常用的誘導墮胎方法。用長針插穿腹壁透進子宮內,抽出幾盎士羊水,然後把同體積濃鹽水或葡萄糖溶液注入。此高張溶液會造成胎兒皮膚灼傷,使胎兒痛苦死亡。在24~48小時內,該孕婦再分娩產下死嬰。這手術明顯故意殺害一個生活了三個月或以上的胎兒。




注射前列腺素

為懷孕時期較長的婦女墮胎。原理是因前列腺素能刺激子宮強烈收縮,故將前列腺素注入羊膜囊內,能引發強力分娩與早產。由於此墮胎方法產出的胎兒仍可能是活的,所以施術者會先注射毒素殺死嬰兒。


子宮切開術
是一種後期墮胎方法,為懷孕約已達三個月的墮胎。方法是在恥骨對上的腹肌割開,再剖開子宮壁取出胎兒和胎盤,最後把兩個剖開處縫好。至於取出的胎兒,則被置於水中、或因飢餓、疏忽的方式而死。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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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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