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2/23 22:42:14瀏覽1339|回應0|推薦8 | |
陳若曦堅持無悔
~~2007與陳若曦談 「一般人以被說雜種(bastard)為恥,台灣人卻以此為傲。」我說。 「對,我就是這樣才跟我先生離婚,他是雜種。」聽到我的評論,一位女士如此說。 我說:「我們有說自己是哪省人,閩南人、福建人、北方人、南方人、漢人、、,但台灣人常說:『我不是漢人,我有平埔族血統,我有日本血統。』最好還攀附到歷來到過這裡的洋人,西班牙、英國、荷蘭、、。中國人強調漢化,台灣人卻誇大雜化。真是雜種也就罷了,問題就是他原是純種的閩南人,為了台獨去中,故意說自己不是中國人。」 「對!」女士說:「我先生就說不是中國人,為此我寧願賤賣房子也要與他離婚。你知,我先生是極綠的人,當初追求我時就說我們可以保留政治上不同的看法,說盡好話,但這種岐異後來卻無法化解。我是個中國人,長在台灣省。我是個社會主義者,民族主義者,我雖然主張民主、人權,但國家富強仍是我所念。我雖為台灣的民主人士講過話,但我認為他們後來反民族,甚至連民主也當工具,我不與他們為伍了。我痛恨日本侵略中國,我先生卻無所謂,我最受不了的是有次參加一個文學界人士的西安參訪團,我想到了西安,何不彎去參觀黃陵?大陸接待單位也覺得很好,為此又多加了安排,但他卻反對,他說黃帝不是他的祖先,他『不是中國人』」。 這位女士我原本認識,她對左派社會主義嚮往,是個熱情純潔的知識份子,也因此吃了一些苦。她反愚昧、反專制,卻沒反中國。不過,我也不知她後來的想法,不知她出身的背景,說明白點,就是她是本省人啦,那排山倒海的雜種思想會不會影響她,或這地異會不會弄得她亂了,我們的岐異無法化解,因此我們也沒深談過。 這次聽到她要來看我親戚,原來她們是好友,我就在一很窘迫的時間下來見了她們一面。坐下來後她們問我些歷史的事,一起頭就談到了228,我開始還有些顧忌,怕傷了她的認同,也就是那人人都要朗朗上口的「本土」認同。 我很婉轉的說明了228的真相,以及這極為簡單、明顯不過、史料俱在的真相,是如何在雜種心態下被顛倒造假。我還為雜種辯,說因為台灣受日治五十年,認同亂了,也情有可原。她問我死了多少人,我說外省死了四百多,本省六百上下,愈說我愈發現他的想法跟我一樣,我不必顧忌,我直率的講出我的看法,她皆點頭。 說到陳儀,她先說:「他不但是個清廉的好官,還是個左派,社會主義者,愛護魯迅、郁達夫等文人。」我說,當時台灣省人看不起中國軍隊,是,中國軍隊是落後,但台灣省人就沒想到,中國的落後,就是列強的侵略,台灣的割讓也是如此。當然,中國的愚昧造成了落後,落後招致挨打,挨打又造成落後,但這內外交迫的落後幸好沒造成亡國,抗戰中國勝了,收回了失土,台灣與大陸是有點岐異、疏離、怨懟,但陳儀及大陸人並沒把台灣人視為賤民、雜種,必欲殘害壓迫之。一些經濟問題,缺糧、失業、通澎,是戰爭的結果,是美國人轟炸的結果,這筆帳卻算到誠心愛護台人的陳儀頭上。二二八的主因是台灣皇民的反撲,竟誣是國府「窳政」。 由228談到統獨問題,我說:「大陸對台灣充滿著善意,就像夫妻關係,我們是分居沒離婚,大陸是只要不離婚(一個中國),一切都好談;台灣是只要讓離婚,一切都好談。」在座的女士聽到這,皆說對,比喻得好。 這也是這位女士婚姻無法持續的原因,雙方基本認同的分歧,使他們無法生活在一起。一方是不願與中國離婚,想中國好,愛之深責之切,仍是愛國,願為此愛盡最大努力,吃點苦都無悔;一方是生怕有天與中國圓房,等20年、50年都不肯,連目前這種分居狀態都不能容忍,必欲離婚才甘心,為此仇中醜中,比現在的日本還過份,日本人還只敢放在心裡。所以顛倒捏造二二八,明明是他先動手,說成他無辜良善;明明政府是保國衛民,被說成是暴虐屠城,血流成河。明明是漢人,還是多次族群械鬥、欺生凌弱、壓迫原住民、充滿著落後封建思想的一批漢人,為了數典忘祖,卻以「雜種」自居,此真是對「雜種」一詞的最大污衊。 一方必不欲國家分裂,一方必欲分裂國家,與汝皆亡皆所不惜;一方必欲維護這個大家,一方必欲破壞之,甚至弄得這個小家敗裂也不惜,這種巨大岐異終至致使這個小小家以離婚收場。「他還來打電話要求復合,說雙方老了有個照應較好。我根本懶得聽,我們無法談到一塊,我是中國人,我無法與雜種住在一起。」她說。 我們匆匆一餐,共鳴良多,意猶未盡,我向這位女士道別時,認真的說:「再見!」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