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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馬總統追晉孫立人將軍(感謝電小二推薦 )
2011/01/26 10:26:56瀏覽4763|回應12|推薦92

引用文章

    元月22日這一天,看到馬英九總統懷著歉疚的心情向孫立人將軍致意,並為孫將軍因部屬涉及共諜案而蒙冤感到惋惜,時間雖然遲了些,但身為蔣故總統經國先生所提攜的人而言,要跨出這一大步確實需要極大的勇氣,相信眾多仰慕孫立人將軍的民眾與受難舊屬仍會肯定馬總統的用心的!
 
 
 
 
 
 
 
 
 
 
    孫立人將軍較為國人熟知的就是二次大戰時期,在緬甸的「仁安羌大捷」;有人認為這場戰鬥規模不大,由於是救了七千多的英國人中有不少記者所以聞名;但其實這個說法並不公允,也忽略了背後重大的歷史意義!
 
 
 
 
 
 
 
 
 
 
 
          回顧「仁安羌大捷」至少締造了五個第一

其一,這場勝仗是自1842 年中國清朝政府簽下「中英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以來,百年雪耻的第一仗。
 
其二,這是英、日列強與中華民國軍隊首次在外國戰場交鋒,由我國軍以少勝多、以弱打強,揚眉吐氣的一仗。
 
其三,此役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由中華民國的師長(孫立人)指揮外(英)國的裝甲及砲兵部隊作戰。
 
其四,這是日本偷襲珍珠港後,英、美盟軍參戰後在東南亞地面戰場上,一路潰敗後的第一場勝仗。
 
其五,由於打破「皇軍不敗」神話意義重大,加上不畏艱險馳援友軍的義舉,使孫立人獲得英王喬治六世(奧斯卡金像獎電影《王者之聲》中的那位)授予「帝國司令」勳章之殊榮,為第一位獲得這座勳章的外籍將領。
 
   
    孫立人蒙冤固然公道自在人心,但也非沒有彌補之方,在此建議馬總統行使統帥權「追晉」孫立人將軍為四星上將。這一點古今中外皆有前例可循。
 
 
 
 
 
    例如宋朝之於岳飛,宋孝宗淳熙六年(1169年)追諡武穆。
寧宗嘉定四年(1211年)追封鄂王,故後人也稱「岳武穆」或「岳王」。
 
 

    明代之於于謙,英宗朱祈鎮之子朱見深繼位是為憲宗,年號成化,下詔為于謙平反;並召回發配邊疆充軍的兒子于冕;孝宗朱祐樘復於弘治二年,追贈于謙「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太傅」,諡號「肅愍」,欽賜「在墓建祠」,題為「旌功」,設春秋兩祭。葬于謙於杭州西湖三台山麓。
    到了萬曆年間,明神宗也對于謙敬仰有加,改授諡號「忠肅」以肯定他一生的功績。
 
 
 
 
 
 
 
 
 
 
    甚至連清朝高宗皇帝對於明末忠臣袁崇煥也讚譽有加,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清高宗亦下詔為袁崇煥平反。
 
 
 
 
 
 
 
 
    撇開那些受冤的歷史人物,近代的蔣中正總統也曾追晉陳大慶等多位將領為四星上將。
 
 
 
 
 
 
 
    至於近代美國也有一例,那就是1942年4月18日破天荒率陸軍轟炸機自海軍航空母艦起飛,轟炸東京的杜立特(Jimmy Doolittle),他於1950年以三星(美軍中將)退役,35年後的1985年美國總統雷根有感於他在二次大戰,與戰後推動成立美國空軍的貢獻,再度將他「晉升」為四星上將。

 
 
 
 
 
 
 
 
 
 
 
 
    細數孫立人將軍對中華民國的貢獻,可謂遠遠超越承平時期的四星上將,馬總統若真心感佩孫將軍的話,似應認真考量敝人建議,雖然孫將軍生前視官階如浮雲,縱使升了上將總司令,卻仍然肩掛兩顆星,因他自勉第三顆星要到反攻大陸後才佩上;然而無論如何第四顆將星這個榮銜早就是他應得的,就如同岳飛于謙袁崇煥等歷史上的民族英雄一樣,雖是入土後的榮耀,也仍是公理正義的延續!

  大陸中央電視台籌拍多年的《中國遠征軍》大型連續劇,http://www.tudou.com/playlist/p/a65530.html由演員張豐毅飾演抗戰時期的孫立人將軍。

最後感謝馬英九總統圓了中華民國100年的期望!

 

 



 


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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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8 13:04 刪除回覆
Dear 孫立人的粉絲(cvn68):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 建請馬總統追晉孫立人將軍」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中華民國100年的期望!(感謝電小二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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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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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望
2011/01/28 06:29
公理正義抬頭﹗

xixi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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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公道
2011/01/27 23:21
歷史的公道 - 2007/06/27 寫就此文﹐今讀“建請馬總統追晉孫立人將軍”﹐益增感觸﹐故重貼“歷史的公道”﹐一示對孫將軍景仰追思﹐二抒一己胸臆而已。

給歷史中發生過的重大傷害事件平反﹐替受害者找回公道﹐當然要的不是「公道自在人心」一句話﹐說說而已。

找回公道之實踐﹐有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補償受害者﹔第二個層面﹐懲罰為害者。兩個層面愈能做到充分救濟﹐討回的公道就愈能撫平人心。

但是﹐歷史無情﹐時間絕不倒流﹐傷害一旦造成﹐無法還原﹔而現實更加無情﹐事移勢遷﹐所謂找回公道﹐也往往只能及於一個層面﹐或只能補償受害者﹐或只能懲罰為害者﹐不可兼具。討到的公道﹐少有100% ﹐只有50%。

若雖見有補償受害者的可能性﹐卻因為已無法懲罰為害者﹐而心有怨憤不甘﹐便連補償受害者的可能性也棄之不顧﹐這是主動剝削了受害者﹗如此不合邏輯﹐何又心甘﹖沒有100%的救濟﹐則50%的救濟也不要﹐對於整體受害者而言﹐公道加多﹐還是更少﹖

若雖見有懲罰為害者的可能性﹐卻因為已無法補償受害者﹐而心有怨憤不甘﹐便連懲罰為害者的可能性也棄之不顧﹐這是主動便宜了為害者﹗如此不合邏輯﹐何又心甘﹖沒有100%的救濟﹐則50%的救濟也不要﹐對於整體受害者而言﹐公道加多﹐還是更少﹖

亂世濁流裡﹐即使也有受害者冤情大白平反﹑追封晉爵﹐並為害者惡跡終露﹑遺臭萬年的蓋棺論定之日﹐卻常常充斥無盡的辛酸﹑諷刺。

若在逝去的不公不道的長年歲月裡﹐被害者身心具殘﹐其受累子孫親友故舊﹐已然四散飄零﹐甚至早已隕滅消逝﹐豈不辛酸﹖或當初的為害者雖惡跡終露﹑遺臭萬年﹐然一死百了﹐而所留罪愆﹐又由後之為害者「強迫勒令」前為害者之無辜無涉的後代子孫繼續承當﹐豈不更加猙獰恐怖﹖「平反﹑討公道」云云﹐倒成了無恥政客踐踏前人血跡舊創﹑建自家跳板﹑炒作議題的利己手段工具﹐遂行一波逐一波的政治鬥爭﹐豈不諷刺﹖

甚者﹐為害者之子孫家人﹐或藏其財貲﹐循其舊脈﹐潛匿重出﹐不數年間﹐又臻富貴之境﹗豈不醜惡殘酷﹖在今日所謂民主進步自由社會﹐尤不乏如此﹗

古人動輒謂君子爭千秋﹑不爭一朝﹐爭全德至善﹑不爭細德小善﹐爭100%﹑不爭50%。然而﹐如此取決﹐在封閉專制環境﹐若皆關乎私德﹑私益﹐但行不妨。今之君子漸悟﹐處於現代法治系統﹐若為公德﹑公益﹐欲爭千秋﹐基礎必在爭一朝﹑爭50%。

那麼﹐真求歷史公道者﹐豈可必求100%公道﹖如果不獲100%公道﹐則50%公道也不取﹐寧可0%公道﹐以待「千秋」評論﹐則從不在乎「千秋」﹑從不爭「千秋」之為害者﹐豈不額首稱慶﹐即時行惡﹖足令人唏噓浩嘆﹗豈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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