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時至12時,我應邀至中原大學法學院演講《法律人面對未來應有的態度─兼談律師業的現狀與律師的角色》。
演講先由代院長鄺承華主持,大學部的學生皆出席聆聽我在法律生涯中的經驗分享。
演講大綱如下:
壹、如何發展自我、開拓未來
貳、法律人如何看待國家考試
參、台灣律師執行業務的型態 一、以人數區分 (一)獨人經營 (二)共同經營:合夥、合署、僱傭 (三)異業共同經營: 1、與商標專利事務所合作; 2、與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合作; 3、與地政士事務所合作。 二、以專業區分 (一)不動產法律事務所 (二)智慧財產權法律事務所 (三)國際法律事務所 (四)稅務法律事務所 (五)海事法律事務所 (六)大陸事務法律事務所 (七)其他
肆、全球法律服務的特徵 一、全球化 (一)語言能力的培養 (二)全球資訊的吸收、整合與精準判斷 二、規模化 (一)律師事務所的M型化 (二)個人律師的削價與惡性競爭 (三)單打獨鬥的時代已經過去 三、精緻化與專業化 (一)除了基本功(傳統民刑事或行政訴訟)外,你還有什麼本事? (二)當一個有特色的律師(第二專長或第三專長的培養)
伍、談「律師」之角色定位 一、「律師」的角色功能 二、「律師」的社會責任與貢獻
陸、「律師」應具備的特質 (一)具備容忍社會公評的氣度 (二)秉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三)培養對環境更迭的敏銳度 (四)具備運動家的精神
柒、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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