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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10:36:39瀏覽336|回應0|推薦0 | |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年12月31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蔡惠芳的報導,隨著民國103年來臨,台北市公告現值大幅調升13.23%,累計四年調幅52%,將來將反應在公告地價上面,連帶影響到地上權住宅的地租負擔。 專家學者指出,銀行對於地上權住宅分戶貸款的配套尚未成熟,民國103年全台公告現值又大幅調升,將波及地上權住宅的地租,永慶房仲集團協理黃增福表示地上權住宅市場近年來大鳴大放,財政部甫於9月底解除鬆綁分戶貸款、分割出售和延長地租年限制至70年,雖然有助於地上權住宅發展,但是中古的地上權住宅二手市場,隨著地上權年限遞減,流通性卻大大降低。 據此,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莊孟翰則表示,地上權住宅市場只適合投資出租買來當「包租公」,因為地上權住宅每年要支付公告地價5~7%的地租,而從102年開始已降至3.5%,近幾年公告現值調高,地租負擔將越來越重。再加上銀行承做分戶貸款意願不高,二手市場又欠佳,一旦景氣反轉房價下跌,跌幅恐怕更深。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則表示,解決地上權住宅貸款問題「難度不小」,主要因為相較於一般住宅有30年的貸款年限,地上權住宅期間明顯相對短,但有鑑於未來產品越來越多,將會積極與財政部、公股行庫研究,協助有相關需求的民眾解決。 筆者則認為,中國大陸土地所有權大部分為國有,而人民只能擁有一定期限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定也會面臨到一樣的貸款問題。因此主管機關應該可以參考外國的案例,效法國外先進國家的做法來解決這些問題,才能夠讓地上權住宅二手市場更佳活絡,才有辦法達成以地上權住宅平抑房價的目標。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地上權」與大陸國有土地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相類似;中國大陸「商品房」已有30餘年的經驗,台灣在推地上權住宅可以藉鑑中國大陸的實務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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