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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報導」是什麼碗糕?
2014/06/08 15:46:47瀏覽4289|回應0|推薦10

「平衡報導」是什麼碗糕?

 

鄧至傑 資深媒體人

 

是新聞學有了新教材,還是記者的職業道德已變的無關緊要,發佈新聞竟然可以因為聯絡不到當事人就片面報導,事後遭當事人抗議指控,還自認沒錯,反而把責任全推給當事人,「打電話你關機,發電郵你不回。」所以我們就報導了。

 

如果這個邏輯可以成立的話,我們以前跑新聞就不必那麼辛苦了,所有專業有素養的新聞人都知道,平衡報導是新聞中最基本的原則,因為聯絡或找不到另一位當事人,我們當年任職的報社與雜誌社不知道放棄了多少的頭版頭條。

 

1992年在新店發生一件仁波切涉嫌強暴女信徒的案件,由於受害者身心受傷,在事件發生後即躲了起來,沒有人找得到她。當時社方即為了是否要報導而有了短暫的辯論,最後編輯台從總編輯以降,一致決定放棄。僅管後來我運用了刑事辦案的技巧,最後找到了受害人並說服她接受採訪,這個頭版頭條還是上了版面,但那個年代,從事新聞工作的媒體人寧可扼腕、自嘆可惜,也絕對不會因單一方的材料而失去平衡報導的基本原則。

 

備役海軍上校王志鵬,日前公開向胡說八道的媒體宣戰,他指出蘋果日報僅憑爆料就片面指控式的報導前政戰主任胡瑞舟在北京兼職。原本就未獲證實的新聞,不但直接就報導了出來,還另外邀了立法委員的論述稿,形同未審先判且拍板定案。

 

這種荒天下之大謬的新聞觀,如果只是單純的新聞自由所衍生出的第四公權力的無限上綱,自然應由公正客觀立場的新聞評議委員會來裁奪。但顯然台灣如今的傳媒已如同三國時代,有不統不獨的藍媒,有獨台的綠媒,還有台獨的獨媒,每個陣營都號稱他們的第四公權力才是正統的,在這天下皆「公」的亂局中,非我族類者似乎就喪失了應享有被「平衡報導」的權利。

 

我有找你啊,誰讓你沒被我找到,所以我說了算。這是多麼的蠻橫與鴨霸的惡劣行為啊!

 

其實不管什麼陣營,也不管各自的陣營所堅持的理念是什麼,社會正義與職業道德,甚至一些遊戲規則該遵守的還是要遵守,兩國交戰尚且不斬來使,何況現狀大家都同樣蹲在這小島上,有必要搞的如此刀光劍影嗎?

 

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40608/bkntw-20140608000419422-0608_04411_001.html?share=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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