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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1 15:22:12瀏覽1315|回應13|推薦49 | |
從七月二日加入UDN開始,已經超過兩個星期了。當初我預測自己「熱戀」部落格的時間應該不會超過兩個星期,我在〈自從有了自己的部落格…… 〉這篇文章裡面說:「我覺得這是階段性的,慢慢地,我想,我會回到常軌。」 好的,現在就來看看我有沒有回到「常軌」? 每天還是花很長的時間上網?嗯,這個嘛,沒有改變; 還是有一大堆主題想寫?嗯,這個嘛,也沒有改變; 除了自己的部落格,還是喜歡去別人的格子逛逛?嗯,嘛是共款; 看到格友的回應就很高興?嗯,這個,也是一樣的啦; .................................。 我無言了。 這樣看來,部落格還真是個容易讓人上癮的東西!連我這個一向自詡還頗能節制的人,都忍不住生活作息大受牽動。 回顧這兩個星期零五天,我一共: 發表了35篇文章(還有很多「半成品」在草稿匣),每天,真的是每天喔,再怎麼疲累我都會至少寫一篇; 共收到留言80篇,平均每篇文章有兩個以上的回應; 得到最多瀏覽的一篇文章是:〈一位「家庭主夫」為何看不起麥可傑克遜?〉; 得到最多推薦的一篇文章是:〈誰是「單身公害」?〉; 得到最多回應的一篇文章是:〈為什麼爸爸不做家事?〉和〈誰說單身女郎不能為自己好好做一頓飯?〉; 到目前為止的的點閱人氣是八千多人次。 有位格友很好心地告訴我增加人氣的方法,很多都是我不太清楚的,我很謝謝他;但其實我真的沒有很在意人氣。我寫文章多半是在整理自己、抒發想法和心情。若碰到欣賞這些文章的人,就小小地快樂一下,如此而已。八千多次到底算多還是少,我一點概念也沒有,也不覺得重要。 已經洩自己的底太多次了,我都不好意思再說,不過這個實在有趣,講出來讓大家笑一笑: 這兩個多星期以來,只要來推薦我文章的,我都會回訪,也會讀一下別人的文章、留下一些話;然後呢,有時候我會再逛回去,看看格主是否已經回應,有時候比較心急一點,還會把自己的回應貼回人家的訪客留言簿。 這樣翻來覆去的結果就是:花了很多時間,但常常碰到「來訪未遇」,也就是對方可能尚未回應,而我頻頻探訪。直到前兩天,某位善心的格友點醒了我: 妳的回覆我有看到,妳可以從「管理中心」--「我的發言」--「部落格創作回覆」那裡看到妳每次的留言,版主是否已經回覆。 天哪!原來「管理中心」這麼好用,我都不知道!白白花了這麼多時間在那裡逛來逛去。 好吧,往者已矣,來者可追;以後可以節省不少時間在這上頭。真好! 像我這樣糊里糊塗的歐巴桑,都可以把一個部落格經營到,嗯,很有希望可以「滿月」,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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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