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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抓狂啦 樓上裝修還要吵多久…
2008/08/05 19:59:22瀏覽21532|回應0|推薦0

釘槍 電鑽 引擎聲 聲聲穿腦
快抓狂啦 樓上裝修還要吵多久…

【本報記者鄭朝陽、賴素鈴】

 

上了一天班,公務員盧昭宏晚上六點多回到家,只想安靜吃飯、看書,小孩也要做功課。樓上住戶的裝修工程還在趕工,釘槍和電鑽聲不時打斷家人的談話,「厚,還要等多久?」他望著天花板無奈地自問。

公害陳情 噪音高居第一名

去年環保署收到近十三萬件公害陳情案,有三成二、約四萬件和噪音有關,高居各類第一,其中又以建築施工、挖馬路等「營建工程」噪音最讓人抓狂。環保署決定依「噪音管制法」公告禁止施工時段,違者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不過,環保署原定晚上六點到隔天上午八點禁止施工,後來改為晚上八點到隔天上午八點,例假日也打算取消禁令,引發民怨。環保署宣布,八月七日前廣徵民意,再做定奪。

通宵寫稿 一大早就被嚇醒

在家工作的文字工作者劉大絹常通宵寫稿,她住的大樓不但有管委會,也訂「住戶規約」限制裝潢工程只能在上午八時到下午五時施工,但卻「清晨四點多才睡,一早七點多就被打地磚的巨大聲響嚇醒!」

樓上住戶無預警施工,劉大絹養的狗受驚嚇跳起來狂吠,前腳猛抓地板,「抓到指甲都斷了、流血不止,緊急帶去看獸醫。」她向管委會反映,得知裝修工程在前一天下午才申請,屋主託包商繳了三萬元保證金之後,就把房子鑰匙交給包商施工,根本來不及公告周知。

全家避吵 大熱天帶狗流浪

屋主為了鋪新地磚,花了三天敲除舊地磚,「全家只好每天外出流浪『避吵』,大熱天帶著狗,能去的只剩公園的樹蔭下。」劉大絹無奈地說,後面還有長達近兩個月的施工期,「施工前,屋主為何不先拜訪左鄰右舍,把最吵的工程避開鄰居的睡眠時間?」

老外稀奇 怎麼到處都在敲

旅台六年的法國紀錄片導演夏諾很喜歡台灣,唯獨受不了台北的空氣和噪音,最讓他稱奇的是:「我搬家很多次,可是到處都有工地。」他指出,歐洲許多國家如法、德等國都嚴格管制施工時間,星期天尤其禁止,但在台灣就寬鬆許多,搬到哪都不勝其擾。

文字工作者卓以芬也是早上才睡的夜貓族,她位於信義計畫區住家後方的小豪宅工地,興建工程一周七天無休,實在不勝其擾。有一天她熬夜寫稿,清晨七點不到就聽到轟隆隆的引擎聲,原來是砂石車開進小巷內的工地,「也早得太誇張了吧!」

強迫參與 聞聲就能猜進度

從小豪宅起建開始,打掉舊建物、挖地基、抽吸泥水、打樁、灌漿,各種可怕噪音伴隨著樓地板震動,鄰近住戶幾乎被迫參與工程作業,「聽噪音就能猜到進度。」卓以芬只求小豪宅趕快建好,讓大家脫離噪音噩夢。

因為地段太好,卓以芬有外患也有內憂。除了鄰近工地的噪音,樓下、對門最近也因產權轉手,接二連三裝潢施工,電鑽的穿腦魔音何時會停?實在說不準。

北市、竹市、嘉縣
可以敲到晚上11點!

【記者鄭朝陽/台北報導】

 

建築及室內裝修工程的施工時間該怎麼訂?環保署署長沈世宏表示,環保署公告「上午八時至晚上八時」的容許施工時段,住宅和商業區可以有不同的適用標準,住宅區應可從嚴限制,商業區則在大樓管委會同意的前提下給予彈性時間。

環保署拋出「上午八時到晚上八時」都可施工的構想,引發社會輿論譁然,許多曾受裝修噪音之苦的民眾直批環保署「不知民間疾苦」。不過,部分縣市公告的禁止施工時段更誇張,允許施工時間竟達晚間十一時。

環保署官員表示,地方政府的規定太寬鬆,無法保障民眾的安寧,環保署統一規定是正確且進步的作法,只要在准許施工的時段之外,不論有沒有產生噪音,都不得有裝修施工的行為,排除噪音分貝偵測不易的困擾。

許多管委會授權訂定住戶規約,室內裝潢的停工時間普遍比環保署規定的還早,可能導致爭議。沈世宏說,環保署只能依法執法,管委會若因此難以約束包商,內政部營建署要設法補強。

可以怎麼改

施工前拜訪鄰居,了解作息情形。

重大噪音的施工避開鄰居休息時間。

增加人手,盡量縮短重大噪音工程的工期。

仿效日本,盡量不把裝潢現場當工地。

櫥櫃等設備在工廠預做再到現場組裝。

盡量避免敲除地磚,改鋪木地板。

管委會規範裝修申請流程,提前公告。

【取自聯合新聞網討論區及投書】

 

機車騎上人行道

台北市南港區玉成公園,靠近協和工商這一側的人行道,總是停滿學生的機車。建議該校協調學生將機車停放學校圍牆外的人行道上,因為那一側的人行道使用率低,不像公園四周人行道,黃昏至晚餐後時段有許多民眾散步運動,嚴重影響居民的行走、休閒空間。

(黃先生)

腳踏車的車速雖不比機車,一輛飛快的腳踏車,不小心撞到瘦弱的老人或年幼的小朋友,都會造成嚴重的傷害。提醒單車族朋友,禮讓走在騎樓、人行道的行人,設身處地想想自己也會是行人。畢竟「行人優先」,是交通安全的宗旨。(黃愛棠)

騎上人行道的腳踏車,速度比機車快的比比皆是。有些單車族眼中是沒有紅路燈的。那不是更過分。(superko)

個人走在人行道上,也常常被急駛的機車、腳踏車鳴聲搶道。問題的癥結出在不懂得尊重別人,只顧自己的權利,藐視別人的生命安全,做不良示範給小孩看。(美女人)

行人、汽機車違規的比例都不低。在地小人稠的台灣,各自找到一套生存法則,我們還是會繼續亂下去,繼續彼此傷害、振振有辭。

warm6354)

「將機車停車格設置在人行道上,豈不是陷機車族於不義?」這種說法是避重就輕,無視人行道屬於行人,陷行人於生死交關的險境之中。(電火囚北縣負債800億)

別靠我太近

接觸到別人身體時,需先出聲sorry,是種基本禮貌和尊重。台灣的學校沒教、老師沒教、家長沒教、社會沒教,自己也不知。是否該教育大家開始學習尊重的基本禮儀?(945)

2008-08-03/聯合報/A5版/新公民/生活】

 

回音谷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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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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