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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聽之人,也有「文責」的,也會對筆者,犯下「罪過」的……
2014/08/24 01:15:37瀏覽23|回應0|推薦0
連續,寫了、PO了百篇文了。知道沒有讀者,知道極為小眾;然還是……給你驗證了。不祇給你「知道」,還要讓你「見到」;不祇給你「體認到」,還是直接「上刺刀」。心臟還強壯嗎?還要繼續悍衛你對文字的忠良嗎?是不是自負過度了,會不會想像過頭了?有否,巫蠱在裡面唱歌,經年地,你變成它茶來張手、飯來張口的理由;而你賣了命的一搏再搏,祇因為你的見識沒那許多,你有一個軟根子的歹症候?什麼「想像」、什麼「見識」?……這是跟著印子走的提詞,這是請君入甕的技法,入者身家必危,敬勿對號入座。其次,這二者,都不是氣候,不是面世的時候;最好「居獨」,將自己「關鎖」。沒有護照,沒有居留權、沒有身份證明,如何不將自己好自收納,偏要一搏再搏?不是的,誤會了,沒那麼強氣,祇是「天要下雨」、「人要吃飯」,情非得已;又,自自然然而已。祇是,每個人天空不一樣、肚腸不一般,看到的、進來的、出去的,不會相同而已。這麼般,就不是志氣和想法的問題了;所以,請純粹就你讀者角度:這文,……看?不看?也如吃飯、下雨一樣,直心些,別糾結。糾結會讓人誤會。誤會為:那人,對你做了什麼!這樣,會傷害到執筆的人;這樣,免不了罪過。閱聽之人,也有「文責」的,也會對筆者,犯下「罪過」的。……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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