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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3 05:30:58瀏覽431|回應0|推薦0 | |
《教育部107年5月12日訊息公告》 『臺大校長遴選程序瑕疵,請臺大儘速依法轉請遴委會處理。』 人事處 聯絡人:紀金瑞 電話:02-77365929 教育部表示,尊重今(12)日臺大臨時校務會議針對該校長遴選事宜相關的討論。但臺大校長遴選過程中出現的程序瑕疵,並非經過此次校務會議幾個議案討論後,即獲得補正。教育部提醒臺大應依法儘速將107年5月4日函文意見促請遴委會重啟遴選程序,補正瑕疵。至今日臨時校務會議所做之決議,亦可一併提供遴委會參考。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有關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作業,係依大學法第9條及其授權訂定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定,由遴委會本獨立自主精神執行遴選作業。大學法第1條亦明定,大學係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基此,對於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事宜,教育部、學校及遴委會均須依大學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校長遴選相關法規審慎執行。教育部的適法性監督,也不會影響大學自治所保障的學術講學、研究自由。 教育部也指出,臺大臨時校務會議表達出儘速處理校長聘任案的嚴肅期盼,這與目前教育部以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原則,要求儘速重啟臺大校長遴選程序,所做的努力並無不同。但更重要的是,重啓遴選程序補正瑕疵,能成就遴選公平公正,平息校園紛擾的現象。在臺大臨時校務會議表現其自主期待後,應即「依法行政」,督促遴委會依主管機關教育部的意見,處理校長遴選相關事宜。 全文位置: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24B164F4A7FC1581 ※※※※※※※※※※※※※※※※※※※※※※※※ 教育部提醒臺大應依法? 依什麼法? 依什麼法的哪一條哪一款規定,臺大須重啟校長遴選程序, 依什麼法? 依什麼法的哪一條哪一款規定,還是哪一條的但書, 教育部必須說清楚講明白,含著一顆滷蛋講話,那是耍猴戲。 瞧瞧這位先生,長得雖算不上英俊瀟灑,但臉上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都有,遠看近看都還是個人,講話的時候可不可以不要含著一顆滷蛋,好歹你也是個現任的部長啊!
如果「無法可依」,事實不是「如果」,目前地球上約80億人,只要有任何一人能舉出「臺大須重啟校長遴選程序」的法律依據,本人就跪在這人面前,任憑處置。 在「無法可依」之下,難道要依教育部的「函文意見」重啟校長遴選程序? 教育部的『函文』是聖旨? 中華民國教育部的官爺們還活在19世紀?
依法行政, 是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人民對政府的最低要求,如果一個政府無論有意無意,就是不依法行政,人民有權以各種方式推翻這個政權。 註: 2018/03/25我曾發表過一篇「中華民國教育部的表演把全世界的豬都逗笑了」,http://classic-blog.udn.com/coolbier/111289330 那篇與本文有因果(前因後果)關係,若您有空,歡迎閱覽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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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