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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的搔首弄姿
2010/04/07 23:55:20瀏覽448|回應0|推薦6
七歲時看十七歲的大姊姊們,覺得她們正值青春年華,可以讀書、打點小工能買衣服及追求流行的音樂,更可以讓男生們花錢請去KTV唱免錢的歌,吃免錢的飯及喝咖啡。

十七歲的時候,開始羨慕起七歲的小孩,不必面對這些課業壓力,還有年紀居上不下卡在一個尷尬年齡,一直覺得自己是父母的負擔,想工作又想讀書,搞到後來工作也賺不了多少錢,書又唸得里里拉拉。

二十七歲已到一個事業穩定,個性成熟的時代,想回到唸書時光,很簡單的玩樂和談談小戀愛。二十七歲已不想讓任何一個男生負擔自己飯局費用,想讓自己有能力證明自己是個有思想、有經濟、有車、有窩的女人,要讓所有不及自己的人羨煞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開始學著一個人生活,開車搭捷運或一個人逛街跳舞偶爾看對眼的酒吧男人一夜情。

她心想,也許眼前這些學生妹會靠著自己青春的臉蛋和肉體,雖然一口火星文和隨性沒內涵的用語,但男人只要有洞誰不想用?

十七歲的搔首弄姿,也許會一直延續到此人的二十七歲,一輩子無所獲,用身體賺取金錢得到自己要的香奈兒和LV,我並非不同意,畢竟不關我的事,我只是很慶幸的說,還好,我不是這種人,我的腦袋是有能力賺錢養活自己的。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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