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婚姻裡男子的一封信】--愛情與廣告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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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阿Sir:
請原諒我這麼遲才來的回信,最近正被工作上老闆的懇切要求而奔命。
"怎樣才能把品牌做大?"當老闆這樣提出時,我的腦子無數的$符號像火山爆發一樣地湧出。
你我都知道,最快也最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大筆銀子正中目標的砸下去就對了!
沒有2千四百萬人知道,起碼也會有個幾百名。
但若如我所面臨的回應一樣:"抱歉,沒有行銷預算,但品牌還是要搞大"。
搞大?是的,就像搞大未婚少女的肚子一樣,要夠精準!
唉,老闆,這實在是:莊效委"啊!
感嘆的同時,我想起你這封來信,更想到愛情不也是如此,在險峻的狀態下還要有本事衝鋒陷陣,小兵立大功。
是莊效委還是奇蹟,端看個人造化和功力。
網路技術的風行,創造很多人的夢想,可以部落格寫文章成為總編輯,也能夠拍攝影片檔當個導演。
但我們總忘了放大視野來看,其實,不透過部落格或者網路,我們不老早就是一個總編和導演。
每個人都享有權利演繹各自的人生,或許,因為享有的人生時間太長,於是我們容易遺忘。
走到盡頭時,多得是想不起哪段愛情足以30秒精彩呈現,或者讓人感動落淚。
因為,時間夠長,所以好戲也拖成爛結局,最後像被風化般的丟進記憶的焚化爐中,隨風而逝。
一直記得在19歲那年,室友的同學赫然發現交往兩年的男友居然早有未婚妻,傷心欲絕回到中部家中療傷,經過家人的安排相親認識一位男士,交往三個月後發出喜帖準備結婚。
我猶然記得那位女孩,平靜地說:「還要怎樣轟轟烈烈的相愛?一個男人願意一起安定的生活才是真實吧。」
當下他彷彿釋然無所謂的神態反倒令我有種淡淡的哀傷…。
當真精采的愛情故事最後只是換來一身傷痕累累?
當真女人最後總要看開,何必談什麼多麼相愛,願意一起生活才重要?
那年年輕的我,心裡暗暗想著:我才不要這樣悲傷的絕望!
年屆30之後,赫然發現那些擅用廣告手法「把一分優點誇大成99分」的男人,總是傷妳最深。
那些不懂極力「把一分優點誇大成99分」的女人,總是空有才華賢慧卻坐在家裡看秒針跑。
這樣的愛情廣告角力戰,孰不是一種幻覺?搞得人昏沉錯亂。
行文至此,那愛情到底怎辦好?
我說,無論有優點或者沒特色都好,總要能講一個令人陶醉的故事。
就算沒有聽眾又何妨。
擁有一個讓自己在離世闔眼那一秒,想來都能幸福落淚的故事。
我想這樣秒數剛剛好。
cl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