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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守中修法成功 名人代言廣告不實 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1/03/16 16:31:28瀏覽679|回應0|推薦1
近來名人代言廣告不實糾紛事件頻傳,民眾常誤信名人代言產品效果,購買後卻發現產品有問題而糾紛不斷,然廣告薦證者或代言人卻因法令不足而未予處罰。國際上廣告代言者有責任了解產品及其特性,不可吹噓產品、誤導民眾,並有罰則。丁守中提案修正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並於99.5.18立法院三讀通過,爾後不實廣告薦證者或代言人對消費者權益之侵害,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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