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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兩難─《姊姊的守護者》
2009/08/18 02:38:51瀏覽3564|回應0|推薦15

“我的人生宛如建築物著火,我的一個孩子在裡面,而唯一能救她的機會是派我的另一個孩子上場,因為只有她認識路。”

                                                                摘自《姊姊的守護者》P.414


安娜是透過基因篩選生下的小孩,為了罹癌姊姊凱特的生命,從小她就跟著姊姊進出醫院,捐贈姊姊需要的一切。直到被要求捐出腎臟時,未成年的她申請律師向父母提出告訴,希望取回自己身體的使用權。


《姊姊的守護者》是我2007年最喜歡的小說,很多人看到這樣的題材,都覺得是賺人熱淚的悲傷故事,我卻認為它的意義不僅於此。文章開頭的那段話出自書中兩個孩子的母親,她並非想犧牲孩子以保全另一個,只是尋求能同時保住家人的方式,儘管這冒著失去她們的風險。

實話我不贊同『救命寶寶』,但我也無法否定救兒心切的父母心,即使沒有這樣的難題,人生免不了有顧此失彼的困境,總是在取捨、抉擇,面對情感的兩難。

要求女兒捐贈器官以救護另一個女兒的母親,支持女兒提出控訴的父親,被『設計』出生當捐贈者的妹妹,被要求接受捐贈的姊姊,與捐贈無關衍生出無力感的哥哥。每個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卻與最親密的家人意願相違,該如何在兩難中找回家庭的平衡呢?


小說以不同人物的角度各自鋪陳章節,再串連成整個故事。除了主角一家人外,還有為妹妹辯護的律師,及律師的前女友(也是妹妹的訴訟監護人),作者細膩描寫彼此的心情與互動,雖然小說大賣,但這樣跳躍的敘事方式未必每個讀者都喜歡。

電影刪去了律師的感情線,加入尚未平復喪女之痛的女法官,多了從母親的立場理解案件的心情,相對減少了律師的戲份,讓劇情集中在主角一家人。

同時故事的重心和走向也和原著截然不同,以名字來看《姊姊的守護者》主角應該是妹妹,實際上她的戲份大半分去給媽媽和姊姊,原著中『救命寶寶』的道德複雜性被弱化,轉為對生命的放手和死亡的尊重。

小說中妹妹提出控訴的堅決在戲中表現有限,內心希望姊姊活下去,卻又覺得她的死會令自己幸福的矛盾性也大為降低;書中哥哥的縱火行徑原本是爸爸消防員工作的諷刺,然而電影中他只是有語言障礙而已。

電影像是小說的普級版,控告父母的聳動話題在吸引觀眾入場後,就被親情熱淚取代,到最後成了妹妹成全、哥哥相護、媽媽醒悟的美式溫情。


雖然不愛電影,但我認為這樣的改編是精明的,比起原著峰迴路轉的結局,溫情牌當然比較保險。只是既然都改了結局,一開始何必依循小說交錯敘事的手法,接續不流暢徒增混亂,直到進入姊姊和罹癌男友的戀情回憶,才有引人入勝的感覺。另外插曲在兩人參加舞會時,營造出甜蜜氣氛,但後來越用越多,歌詞和劇情又不切合,反而顯得突兀,不如用純配樂更好。

小說出人意料的結局評價不一,可我喜歡那份『一切還諸天地』的宿命感,留住了想救的,卻失去了強求的。一直覺得『人定勝天』有時是份太過貪心的信念,然而要像電影中放手,也需要很大的勇氣,才能在兩難中做出抉擇。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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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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