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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決戰法庭-2005
2013/01/15 16:54:55瀏覽785|回應0|推薦10

決戰法庭-2005

著者: Jacky Chen
共同編輯: 李董



2005年底,
我正式的成為澳洲公民。

澳洲政府送我的第一樣禮物,
就是3堂民主法治的課程。

女兒的媽準備用家暴法來與我對簿公堂。
首先上演的是,
她到避難中心接受了3個月的免費食宿招待,
接下來我密集接到30個律師連署的法庭開庭通知書。

當我知道對方有30個免費的政府公派律師及翻譯團,
我感覺澳洲對於小孩與母親的保護,似乎是過了頭了。

我總不能拿剪刀跟衝鋒槍戰鬥吧?
於是我胡亂找了一個專辦房產過戶的律師,
想請教一些基本的法律問題。
律師開價是1小時250元,
結果我花了500元拿了一張律師產物清單,
同時得知律師的出庭費用是一次600元。
我想照這樣下去,
官司還沒著落,我已經要破產了。

眼看著就要開庭了,
我確實再沒錢請律師及翻譯。

由於從來沒上過澳洲法庭,
實在是很緊張,
可謂今生奇遇。
我準備了一個大背包,
裡面有電腦檔案及照片,
還有我被剪破的衣服,
我不知道這樣能否證明施暴的不是我?

第一庭開庭了,
澳洲法庭是採公廳制,
家暴是很熱門的法庭,
當天至少有30個案子同審,
我一早9點鐘準時坐上了旁聽席。

法官詢問並告知有律師及翻譯的優先審理,
於是我忐忑的在一旁聆聽,
期間我緊張的坐立難安,
因為我發現律師扮演了極重要的腳色。
於是我起身閃出去想再打通電話給我的律師,
由於走道狹小,我的大包包實在擠不出去,只好留在座位下。
我在門口打了通電話,
結果律師語帶恐嚇的說「怎麼今天開庭不早講?」
並要求我立刻退庭,並委他來出庭,以免遭遇不測。
我正在猶豫時,
冷不防被左右兩個突如其來的法警架住,
他們質疑我遺留在法庭椅子底下的包包是否藏匿炸彈?
我道歉後被痛罵一頓。
於是驚魂甫定的我,
再度回到法庭待審。

事實正如女兒媽媽預測並揚言的,
他要讓我嚇的屁滾尿流。

說也奇怪,
當一個人被嚇的屁滾尿流時,
膽子就出來了。
下午3:00我上了審判台,
法官問我「有沒有律師?」
我說沒有。
問我「有沒有翻譯?」
我說沒有。
再問我「認不認罪?」
我說不認。
於是一庭結束,
來日再審。

2個月以後,
二庭開審,
我背了同樣一個大包包出庭,
還是沒給我機會發言。
法官問我「有沒有律師?」
我說沒有。
問我「有沒有翻譯?」
我說沒有。
再問我「認不認罪?」
我說不認。
於是二庭結束,
法官說說三庭將宣證人及證物來。

又2個月以後,
三庭開審,最後對決。
這次我什麼也沒背來,
空手單槍匹馬上了法庭,
我想到了關公單刀赴會的神采。
還沒等法官開口問,
我先回答,
我說我沒有律師沒有翻譯,
如果我有罪,請直接判刑。
法官說證人將出庭。

於是我見到久違的女兒媽媽及他的律師跟翻譯。

法官先問了她一些相處不睦的細節,
接著問是否遭受家暴或威脅?
女兒媽說精神上遭到家暴,
法官再問,是否遭受踢打或責罵?
女兒媽說沒有,但是懼怕因為我有學過跆拳。

全場外國人都好奇的轉過頭來看看這個會中國功夫的Jacky Chen,
甚至有人還忍不住笑了出來。
我還真不好意思,我20年前確實學過跆拳,
但是現在彎腰只能摸到膝蓋。

折騰了半晌,
法官宣判,
「原告沒有告訴我任何施暴或威脅,
無法構成判罪理由,
我不滿足、不相信被告會施暴,
全案駁回,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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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紐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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