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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0 17:04:05瀏覽838|回應0|推薦27 | |
剛剛在網路上看到這篇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87232?from=udn_ch1cate6639_pulldownmenu 感覺實在很不好 台灣的警察執法 怎麼像是第三世界的落後國家? 首先該影片有可能是民眾錄影 但更像是警察錄影 怎麼把個資透漏給大眾新聞媒體 就算是民眾錄影 也不該將個資 連身分字號都拿來錄影 這點明顯嚴重違法違紀
其次 警察不是司法官 更不是檢察官 為什麼當庭問供似的拷問民眾? 警察只能依規定蒐證 而判決違法或違規絕不是警察的權限
最後要說明的是澳洲有台灣兩百倍以上大 一樣四面沿海 所有禁止游泳 禁止釣魚 禁止遛狗… 等等一切的規定都以眼見為憑 換句話說 只有沒有人煙的地方 絕無沒有標幟的地方 凡沒有標誌就就是沒有規定不算違法 舉例而言就像所有的公用停車場 如自動收費器壞掉民眾就可以拒絕繳費 連4樓壞掉 3樓都免費 就算被開單子 也可以舉證駁回
這種警察如果在澳洲 我一定讓他上法院 我有把握讓警政署長為他跟我道歉
在此呼籲 請媒體立刻先把違反個資法的錄影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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