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2/22 18:28:31瀏覽432|回應0|推薦1 | |
該不該把孩子放在自己任教的學校呢?如果你的爸媽在你的學校、甚至班上任教,你的處境會如何? 去年台北市某國中因有教師之女在校成績優良,畢業前取得申請進入第一志願高中資格,遭家長質疑有公平性問題;今年一月,新北市某國中三年級,某功課一向優秀的女生在第三次段考中國文數學獨得滿分,在該校任教國文數學的父母遭質疑洩題,學校最後重考,該學生辦理轉學。 這兩個案子,因為又牽涉到目前國中升高中職的免試入學是採計了國中在校成績,影響深遠。教育界不能不深省:為何整個學校體制對於公共事務的規範毫無警覺?讓一個明顯應迴避的事情,因為未迴避而造成自身和教育界的傷害。 學習和教導的最簡單形式,可以說每一分一秒於任何地方都在發生,但是到了設班設校,而且是由政府經費支付,這時就進入公共政策的一部份,相關人員有相關規範。以聘人來說,不論是正職或代理教師,現職人員在參與教師甄選時,都有迴避條款,不管是師生或者親屬都適用,它不應是一個「我掛保證,因為從小看到大」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經由客觀規則來建立信任的過程。 多數縣市都有學童隨從教職員父母就讀的規定,以讓家有學童的老師不必大費周章遷戶口,也安老師的心,這是正向的,甚至在小型學校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只因沒有同時建構迴避機制,就隨時會把好事變壞事。其實從學生本身來看,如果被自己的父母任教,則多半以不愉快的經驗較多。首先是如何和同學評論老師的表現,第二是被同學嚴格檢視學習表現的問題,從作業到小考測驗,從參加比賽的機會到個別指導的密度,有太多機會使既是親子又是師生的關係在校園中容易動輒得咎,這絕不是一句「你們要相信我」「內舉不必親」就可以化解的。 這次寒假前出狀況的學校,整個九年級有662個學生,擔任該年級的國文教學的老師並不是只有一兩個,至少有8~12個,數學科老師也在6~8個之間,在命題、審題、甚至教學時把孩子就學的年級排除,顯然是可以做到的。結果親子同年級,父母還同時各命一科考題,自然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教師要做到怎樣才算夠呢?我有一個朋友的例子,說給大家聽聽: 朋友擔任社區管委會的監委,他的孩子才八歲,社區裡舉行歲末聯歡,在摸彩的時候,因為獎項太多,主持人最後給小朋友上台幫忙抽獎。許多小朋友都上去兩三次,第四大獎烤箱的摸彩又輪到朋友的孩子摸。摸彩箱是透明的,剩下的摸彩單約30張,結果主持人唸出得獎人,正好就是朋友的孩子。!一時之間,空氣凝住了,朋友在五秒鐘之內就拿出3000元,向自己的孩子買下烤箱,讓主持人繼續邀請其他小朋友摸獎。但是孩子不是一下子就同意,孩子堅持真的恰好摸到自己的摸彩券,為甚麼不能帶回去?何況媽媽正需要一個新烤箱,朋友以堅定的態度要求孩子配合,最後孩子拿著3000元和摸彩券離開會場。 在這過程中,朋友特別提醒我,當時僵持不下的時候,現場並沒有人勸他不要為難自己的孩子,也沒有人勸他一定要這麼做。大家就眼睜睜看著父子要怎麼走下去,他至今仍慶幸用3000元在第一時間保護了自己家庭在那個社區的風評(他們剛搬進去第二年)。而3000元和摸彩券現在就放在孩子的獎狀本裡,成為一生的記憶。時間過了兩年,孩子更成熟了,更瞭解父親當時不是認為他作弊,而是要保護他和家人不被懷疑,這就是朋友想留給這個家庭的家風。 |
|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