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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者為全民所帶來的「確定性」
2011/04/07 12:08:40瀏覽356|回應0|推薦0
今天中國時報的時論廣場,有一篇文章筆者是蠻同意的,它的標題是:

奢侈稅的另一條漏網大魚,就是壽險業;這情形與道理財政部當然瞭解,反正就是「不敢抓、不敢打」;社會正義與對的事情很不容易推行,因為在推行的過程中得擺平很多財團立委與利益團體的遊說,雖然有漏網大魚 ── 壽險業者的買地養地炒地皮行為,但打打炒高房地產的建商與投機客也算是有進步,我們也該為馬總統的努力給予正面的肯定。

想想也真諷刺,我們老百姓繳保費是希望能降低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或做退休的規劃,結果壽險業拿了老百姓的保費之後,卻是拿去買地養地炒地皮,然後為所有的老百姓帶來一個很清楚的「確定性」 ─── 「房價所得比」越來越高的確定性,許多人甚至必須為此而延長退休的年齡,而這個「確定性」,卻是當初老百姓們在投保壽險時沒有料到、而且也不想要的「不確定性」;諷刺吧!呵呵!


備註:
  • 奢侈稅中的避免傷及無辜條款,就筆者看來是半真半假,也就是在真實的避免傷及無辜的條款當中,去夾帶放水的條款。
  • 預售屋沒有列入奢侈稅的課稅標的,看起來就像是官商相互角力與妥協的成果之一。
  • 政府應該持續推動第二波的奢侈稅,並將「預售屋」與「壽險業者的買地養地炒地皮」也列入課稅標的。
  • 2011 年 4 月 7 日,聯合報的影視新聞;影星「明道」花台幣三千萬在法國巴黎買了 30 坪的房子 (Madonna 是鄰居),若五年內轉手賣掉則將被課稅 20 %,可見法國政府對炒房客的管制是遠比台灣來得更為嚴厲。
  • 實現「居住正義」與「漲價歸公」的最重要關鍵,其實是公告地價必須逐年分階段地調整至市價的八成;相較於課徵實際交易所得稅的方案而言,此案的可行性較高。
  • 最符合社會公義的方式是以不動產的實際成交價來做課稅,但此案在兩個面向上都有非常高的難度,第一個面向是立法面,此法案很難過關 (因為有不少高官、民代、政客、建商、房仲、以及財團等等都是房地產的 Steak Holder);第二個面向則是如何取得實際的成交價;由於台灣人民已經習慣在不動產的買賣上編造兩本帳冊 ── 一本為較低的實際成交價,另一本則為造假的較高成交價 (買方可據此向銀行貸得更多的錢);因此,當官方欲以實際成交價來做課稅,買賣雙方在檯面上是有可能會共謀編造一個較低的成交價,好讓賣方少繳一點稅,然後賣方在檯面下再給買方一點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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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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