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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沒有政治考量?沒有預設立場?莫非「政治獻金法」只會恐嚇修理善良老百姓?
2009/04/02 22:38:35瀏覽453|回應0|推薦0

請各位回憶一段中央社發佈的新聞,標題是「內政部:施明德違反政治獻金法監院應查處」,內容如下:

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內政部次長林美珠召開記者會表示,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發起百萬人倒扁活動,內政部認定屬於政治獻金法規範的政治相關活動,所募集款項也屬於政治獻金,因此施明德已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為免民眾權益受損,內政部呼籲監察院應本諸職權,盡速查處違法募款活動。林美珠表示,內政部的決定沒有政治考量,沒有預設立場。同時內政部21日就會將相關意見,行文監察院,希望監察院針對施明德政治獻金募款案,盡速依法查處,維護民眾權益。

她也指出,按政治獻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違反收受政治獻金法規定者,按其收受金額處同額罰鍰,違法收入的政治獻金沒入之」。至於本個案查處情形,應由監院決定,內政部僅是呼籲民眾理解相關規定,以及相關募款已違反政治獻金法的事實。民眾是否要繼續捐款,尊重每個人自己的想法。林美珠下午在內政部說明內政部對倒扁行動的認定結果。她指出,倒扁行動屬於政治相關行動,因此募集款項,無論以報名費或其他名義,性質上屬於政治獻金,毫無疑義。她說,政治獻金法第五條規定,收取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為限,由於施明德並非擬參選人,因此相關行為已有客觀具體的違法事實。

扁案發展迄今,各方當事人不斷爆料,指稱提供或收受政治獻金,涉嫌違法金額高達數十億以上;內政部,你們是政治獻金法主管機關,這時候怎麼不見蹤影了?我們很想知道你們是否仍舊沒有政治考量?沒有預設立場?莫非「政治獻金法」只會恐嚇修理善良老百姓?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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