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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8 09:00:37瀏覽332|回應1|推薦7 | |
當年因在先生往生爭取保險理賠後因緣而入保險公司上班~~當時福利社白天請小姐代為管理,自己傍晚接班繼續營業至晚上一點打烊,這樣日子持續一年,在人員離職無法營業時,只有捨棄收入不穩定的保險工作! 自己的離職,不是業績不好,為了肯定自己的能力,我升上職級後才離職。 依稀記得因他的險種是20年慢慢增額的,為他訂主險50萬,附加定期險50萬,滿期期壽險保障是100萬。 不料,很不幸在他未滿2年他就因病過世了,而此時為了保險理賠,所有人性最醜陋的那一面都表露無疑。 大嫂說小叔往生前都住他家,是他照顧的,他應得大部分。(問題是~他生病期間,大嫂任由他房間屎尿髒臭,並未好好盡到照顧病人之責) 二嫂說保費都是她們付的,所以理賠是她們應得的。(客戶因所得的收入都交由二嫂保管) 此時的我們只有依他當初寫的~~法定繼承人~~接受理賠(他的老媽媽) 爾後尚還聽說為了保險金親屬間上在爭吵,想來悲哀,人在世,不願都花一點點心思來關心,死後卻為那些許的金錢來爭得面紅耳赤! 這就是人性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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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