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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7 01:43:22瀏覽2021|回應0|推薦6 | |
不得不注意的國民年金領取資格:65歲後要符合請領國民年金資格者需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日。 我想許多移居海外的人都跟我有一樣的困惑,就是國民年金到底要不要繳? 我相信許多僑民近來都跟我一樣接獲台灣家人的電話,指收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繳款通知單,要求在1月底前繳費。許多朋友最近也在討論這個話題,畢竟誰都希望晚年有所保障,「活愈久領愈多」。 為此,這兩天我特別上網看了不少有關國民年金的資訊。根據台灣國民年金作業規定,所有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的「本國籍國民」都在國民年金的承保範圍內。根據台灣內政部去年10月份資料,符合這項規定的國民約有424萬人。 海外僑民在台設有戶籍,且離境不滿兩年尚未被除籍者,都在國民年金的承保範圍內,所以都會收到繳費通知 ,若在台無戶籍則不在國民年金保險的承保範圍。 雖然國民年金訂定65歲後每月可領取的國民年金數額與投保年資連動,即投保年資愈久,每月所能領取的金額愈多。但值得注意的是國民年金法第31條同時也規定,65歲後要符合請領國民年金資格者需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日。 因此收到繳款通知單的僑民不妨自行斟酌,如果62歲前可能返台定居即可考慮繳納,亦可暫時擱置,因為國民年金保險採「柔性強制」,未繳保費不會罰繳滯納金,只要在10年內補繳,即可追回投保年資,不過要繳納利息,利率比照郵政儲金1年期定存。 但僑民要特別注意,未按時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雖無罰金,但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即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勞保局將以書面限期命令其配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處罰台幣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但無謀生能力者,不在此限。若暫時無力繳納,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 至於如何加入國民年金,由於承保資格及寄發繳款通知單完全採電腦作業,只要僑民返台復籍當月即會自動生效,無須另行申請,若隨後加入軍、公教、農或勞保等其他保險,則國民年金保險也會自動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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