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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4 20:08:02瀏覽1077|回應0|推薦2 | |
第4次ECFA正式協商及第5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會議今天敲定兩岸經濟協議(ECFA)文本與早收清單內容。台灣爭取到貨品貿易早期收穫商品清單539項,大陸獲得早收267項。 大陸同意對台灣降稅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即台灣早收清單,包括農產品18項、石化產品88項、機械產品107項、紡織產品136項、運輸工具50項、其他產品140項,合計539項,預定分2年3期降為零關稅,其中立即降稅項目達108項。
台灣對大陸降稅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包括石化產品42項、機械產品69項、紡織產品22項、運輸工具17項、其他產品117項,共267項。
兩岸經濟協議(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草案概要全文如下:
一、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提列範圍
目前兩岸稅則係依據世界關務組織 (WorldCustoms Organization,簡稱 WCO) 制訂之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and Coding System,簡稱
二、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概述
(一)項數及規模
1.ECFA 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之項數及規模,係依據 兩岸於99年1月26日第1次正式協商後雙方交換之2009年稅則及貿易資料進行核算。
2.依據中國大陸2009年海關進口稅則及貿易資料,中國大陸同意對台灣降稅之早期收穫產品清單計539項,以2009年中國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計算,計138.4 億美元,占中國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16.1%。
3.依據台灣2009年海關進口稅則,台灣同意對中國大 陸降稅之早期收穫產品清單計267項,以2009年台灣
4.兩岸早期收穫產品清單之項數及貿易規模比例,分 別約為1:2及1:5。 (二)中國大陸同意對台灣降稅之早期收穫產品清單 l.農產品(18項)
包括其他活魚、其他生鮮魚、其他冷藏冷凍魚、生 鮮甲魚蛋、鮮蘭花、金針菇、香蕉、柳橙、檸檬、 哈密瓜、火龍果及茶葉等。
2.石化產品(88項)
(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潤滑油、丙烯、異丙醇、二 甲苯、氯乙烯、臨苯二甲酸二辛酯等;
(2)特用化學品:界面活性劑、碳黑、樹脂、膠及黏合 劑等;
(3)塑膠原料:聚丙烯 (PP)、苯乙烯聚合物 (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亞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亞氨酯、其他烯烴之聚合物等;
(4)塑膠製品:塑膠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
3.機械產品(107項)
(1)工具機:切削金屬的數控臥式車床、切削金屬的其 他數控車床、切削金屬的數控鑽床、數控平面磨床、研磨機床、砂輪機、拋光機床、插床、拉床、鋸 床或切斷機、龍門刨床、鍛造或衝壓機床及鍛錘、 非數控沖孔、開槽機、沖剪兩用機及工具機零件等
(2)產業機械:紙處理機械、紡織機械、印刷機、造紙 機、橡塑膠加工機、過濾機、熱處理機械及升降機 等;
(3)其他機械:泵類、流體傳動機械、滾壓機等;
(4)機械零組件:閥、機械刀具、機械零組件、壓縮機 及風扇及軸承等。
4.紡織產品(136項)
(1)紡織中上游:棉紗、棉布、棉與化纖混紡布、與棉 混紡合成纖維棉梭織物、再生纖維布、合成纖維布、人造纖維紗線、合成纖維棉、合成纖維棉紗、再生纖維棉紗、合成纖維棉梭織物、再生纖維棉、合成纖維棉梭織布、再生纖維棉梭織布及化纖填充物
(2)紡織下游:特殊紡織品、針織物、鈕扣、擦拭布、 其他織物及不織布等。
(3)紡織製品:袋包箱、襯衫及套頭衫、泳衣、襪、內 衣及毛巾等;
(4)鞋類:鞋面、橡膠或塑膠製的外底及鞋跟、鞋靴零 件等。
5.運輸工具(50項)
(1)汽車:汽車零組件;
(2)自行車:自行車整車及零組件。
6.其他產品(140項)
(1)鋼鐵:熱軋捲材、非合金鋼冷軋捲材、鋼絲、不鏽 鋼等;
(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
(3)染顏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製品、鈦白粉等;
(4)運動器材:其他高爾夫球用具等;
(5)醫療器材:人造關節、健身及康復器械等;
(6)儀器:量測儀器等;
(7)模具:金屬拉拔模、金屬模、注模或壓模等;
(8)金屬製品:鋁及鋁製品;銅及銅箔製品等;
(9)玻璃:LCD玻璃;
(10)橡膠:汽車、自行車及機車輪胎;
(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他印刷油墨等;
(12)電子:照相機、投影儀等用物鏡、其他照相機及其 他光學儀器用元件、麥克風及其座架、音頻擴大器、其他電視錄影模組及零件、視頻攝像機、數位相 機零件; 放電燈管、其他電子管、稀土永磁體、其他金屬永磁體等;
(13)電機:變壓器零件、電源零件、靜止式變流器及電 感器零件、鋰離子電池、熔斷器、可編程序控製器、通用信號發生器、同軸電導體、玩具電動機、微 電機、玩具用電動機微電機零件、銅製繞組電線、 無接頭電導體等;
(14)小家電:氣扇、貯備式熱水器,真空吸塵器、食品 研磨機、電熨斗、電鍋、烤箱等;
(15)手工具: 鉗子、扳手、錘子、螺絲刀等。 (三)台灣同意對中國大陸降稅之早期收穫產品清單 1.石化產品(42項)
(1)基本原料:油品包括雜酚油、燃料油、石油焦; 石 化原料包括蟻酸 (甲酸)、醋酸 (乙酸)、醋酸乙酯 等;
(2)特用化學品:膠及黏合劑、碳黑、界面活性劑、樹 脂等;
(3)塑膠原料包括其他烯烴之聚合物 (PP)、丙烯酸聚合 物、聚碳酸樹脂等。
2.機械產品(69項)
(1)其他機械:液壓缸、氣壓缸、泵、噴水蒸汽機或噴 砂機、流體傳動、辦公室機器等;
(2)機械零組件:機械刀具、壓縮機及風扇、機械零組 件、閥、軸承、密合墊或類似接合墊等;
(3)產業機械:熱處理機械、過濾器; 紙處理機械、其 他印刷機紡織機械、橡/塑膠加工機等。
3.紡織產品(22項)
(1)紡織中上游:棉紗、棉布、人造纖維紗線、合成纖 維棉等;
(2)紡織下游:不織布、針織物、尼龍、PU合成皮其他 織物等。
4.運輸工具(17項)
(1)其他車輛:嬰兒車及其零件;
(2)自行車:自行車及其零組件。
5.其他產品(117項)
(1)化學品:無機化學品、有機化學品、沐浴乳等芳香 劑、雜項化學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樹脂酸、其他 觸媒及化學製品等;
(2)染顏料:酸性染料、其他合成有機顏料等;
(3)運動器材:其他高爾夫球設備、其他球、一般體能 設備、體操或競技比賽用物品及設備等;
(4)儀器:儀器或器具之零件;
(5)模具:擠壓模、冷壓及衝壓金屬片機器衝頭及模、 金屬用射出模或壓縮、其他橡膠或塑膠用模;
(6)金屬製品:精煉銅管、鋁板及其他鉛片、扁條及箔;
(7)橡膠:小客車、大客車、腳踏車輪胎等;
(8)玻璃:其他鉛水晶玻璃器、道路標誌、信號用玻璃 等;
(9)遊樂設備:其他遊樂場迴轉台、鞦韆台、射擊場及 其他遊樂場之娛樂設備;
(10)電子:永磁體、電視攝影機、燈泡及電子管、物鏡 、電視或電影攝影機或放映機用附加鏡頭、光學元件、吊燈及電照明配件等;
(11)電機:防爆型馬達、其他電動機、其他交換式電源 供應器、二氧化錳乾電池、蓄電池、熔絲裝置等。
(12)雜項製品:眼鏡、手錶、保溫瓶及其他真空保溫器皿、掃帚或刷、拉鍊之零件、牙刷、原子筆、鉛筆及蠟筆等。990624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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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