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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4 15:02:49瀏覽898|回應13|推薦83 | |
在偵訊室裡… 涉案殺人女嫌犯(以下簡稱”嫌”):「我仍然斬釘截鐵的向你們保證,絕非預謀故意殺人,是他逼得我為自衛而臨時起意採取的不得已防患措施,請你們務必要相信。…」 檢:「說這話豈不自相矛盾?推卸不是故意,人卻明明死在妳手上,依據調查,刀柄上確實有妳的指紋,行刺手法以及沒見打鬥及反抗的痕跡,驗屍方面又經查死者遺體出現藥物反應,證明生前曾在飲料摻和迷藥,導致他昏睡喪失行為能力,因此妳才能趁機下手割喉使他於瞬間死亡等…這些難道還不足以證明妳是有故意的犯意嗎?怎能刁鑽強辯不作出解釋呢?」 嫌:「沒錯,殺人之後我馬上以電話自首,且在等候警方趕到之前未曾易動現場,這點相信我們應該是有共識的,關鍵在那把殺人的物證,利刃的確是從他身上拿出來的,證實他原本有預謀殺人的準備,若不是我機巧先發制人,今天躺在太平間裡的會是我而不是他。」 檢:「能不能把當天的事件以及相關前因後果再重新覆述一遍?」 嫌:「沒問題,覆述百遍你們也找不到任何破碇,請恕我多言,但我目前的確在坦然面對,覺得誠實除是基本態度外,對清白和本身權益的維護亦有我必要的堅持…事情是這樣的:他是我交往將近一年的恩客,我一向膩稱大爺,他從事地下金融業務,有黑道背景,這點我忒有必要強調,我們認識於我上班的一家酒廊,我是兼差性質尚肄業的大學生,急需要用錢,因緣際會蒙他捧場,在交往後半個月我們就築巢同居,他答應每月支付我一定數額的包養費用,開出來的唯一條件是不允許我再去碰觸別的男人…」 檢:「等等,原來的供詞是他懷疑妳有別的男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嫌:「其實認識他之前我早就有一位要好的男朋友,但怕影響發展致故意有所隱瞞,我非常愛我的男友,心甘情願供給所有他生活及學雜費方面的開支,最艱困處還在於他背負因車禍捅出來一筆不小的債務。和大爺同居事他頗能理解那是我作的痛苦決定,倆都有共識朝突破困境的目標期待,自那以後我們仍間斷保持謹慎但更為隱密的約會方式,轉折也就在這裡,會演變至今發生不幸事件是其來有自。回顧我仍難確定什麼時間、在什麼地方被大爺的兄弟或許是他特意佈下的眼線給撞見了,總之大爺他始終不動聲色但偶爾會透露出些訊息,經常有意無意敍述過往某人某事對他不忠不義後的下場,開始我有被嚇著了,故由於心虛不得不存在戒慎的心,時刻生活在恐懼之中,當下曾也有過不如離去的念頭,於是因反向思維表現在態度上面難免偶爾有對他驕橫或歇斯底裡的抗拒,可這些動作卻更觸動他老大心態的敏感神經,甚至激烈得有暴力傾向——這方面幸好我未雨綢繆積累了幾張驗傷的相關證據,必要時我都會提供出來。——另外後來還曾獲男友驚懼的向我透露過,他時不時遭到不明人士跟縱,甚至錯身時有被惡狠狠瞪視並故意碰撞的不愉快經驗,我心裡頭頗為震憾,明白再這樣子下去終有一天將會出事的,果不其然…」 檢:「妳提供的供詞筆錄中有這麼一段:命案發生前兩天,X男士即妳的男朋友曾到某轄區派出所報案指稱遭到搶劫…依妳猜測說是應與本命案有相當程度的關聯,能否據此來作出解釋?」 嫌:「也就是在我和男朋友會面分手的十幾廿分鐘以後,當天我準備了數萬塊錢交付給他,是在郊外的一處隱袐空屋內相約會面的,那是我一位遠房親戚閒置著的農舍,我以為那裡最安全了,大爺他也清楚我經常一個人開車到當地找親戚,喜歡憩息在空屋內閱讀或作功課,藉機我都會以電話聯繫並要求男朋友騎機車前往暫時先藏身在該處,適好準備有一張床鋪,可以說是特意為彼此方便所做出來的安排,唯有那時相處才能享受我們難得的歡娛時光。為安全起見,我忒請人在500公尺外安裝一套監視設備,防歹人當然也防大爺出其不意的闖入,謹慎處更如我人一砥達到那兒時會將狼犬拴在屋門的外面,萬一風吹草動也好可以做出即時反應。那一天他離開沒有多久後我就接到他語氣極端慌張的電話,說半路上遭人故意以車身擦撞,並在倒地時一位年青人打開車門下來猛踹他好幾腳並翻找將身上的所有財物劫走,我摧促他趕緊報警,事後調出所有沿路口的監視器錄影,目前大慨還在查緝當中,我相信提供這條線索對本案應該有相當的助益,有信心能還我處膠著在故意或自衛殺人致也困撓著你們的辦案過程。」 檢:「請繼續述說命案當天的經過…」 嫌:「命案當天從他一進門我就感受到有一股肅殺之氣,他有喝一些酒,但看起來不顛醉,邪睨著看我的眼神令人不寒而慄,我故作親膩在擁抱他的時候,不意碰觸到在西裝內袋似乎藏有一支突起物,頓時我驚惶中馬上心裡就有譜,但仍然故作鎮定的服侍他,在厨房裡泡煮咖啡時突然興起殺他的念頭,不儘儘是為防禦自己遭遇不測,也解決男朋友將來無端喪命的可能危機,主意拿定後我即著手下了幾顆安眠藥,一直等到他昏睡後再執行,先從西裝口袋內掏出利刃,果然驚覺這悲劇原本應是衝著要我來承受的,如今換成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他是罪有應得的,我沒有故意或蓄意,是被逼到上梁山不得不的自衛手段,過程中有你們所查扣錄影帶可以證明我所述均屬不假。」 檢:「同仁們刻正在著手準備播放,倒是令我們覺得新鮮的是,原本針孔攝影既是小人們的最愛,也能防小人,但這會兒卻被妳據此以為可能成保命的丹藥了,世間事真是負面也能有正面呵!…」 錄影帶在偵訊室裡持續播放,當鏡頭來到嫌犯從西裝口袋內掏出一把利刃時,偵訊室成員之一綽號人稱老仔仔的,這時候突然喊卡的一個大聲,嚇得大家目光焦點都集中到他身上,他開口了:「且倒帶把方才掏出刀子的鏡頭定位並再放大一點,那上面肯定藏著玄機。」 檢:「你沒有神經過敏發癲吧?誰看得出來其中的蹊蹺?」 嫌:「你們未免太多心了,當時泠氣超強的,這點不應該存有懷疑。」 檢:「得請問小姐了,關於這位先生的質疑,妳有什麼作解釋的嗎?」 嫌:「我…我…」 檢:「事實還是繞回到原點,妳處心積慮藉力使力策略的運用,目的只想證明殺人是妳偶發的動念。沒錯,或許其中有那麼一點點,但不是絕對,引發妳殺人的動機只在於一念間,妳是擔心男朋友及妳的性命朝夕不保,所以衍生有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極端作為,錯在妳還低估了專業辦案人員洞識細微處的能耐。另外,有一個觀念是必需向妳導正的,自衛是基於臨時防衛的反制動作,並非似過程中妳所給做的曲解,這情況有些類似:兩人對峙,一方動作俐落在未等到對手抽刀前就先要了他的命,差別還有妳猶存在著一絲不確定性的懷疑,本案亡者他是不是死有餘辜並不由妳認定算數,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相信司法會給妳應有的懲處,但該給死者公道處仍舊必需要兼顧,本案詰問的過程今天就到此告一段落,如果妳還有需要補充說明的盡可以具狀申覆,就此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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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