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暑假,我國一要升國二,還是頑童一個。由於天氣比往年還要炎熱,於是我走進超市,想要買些冰品來消消暑氣。
超市裡的冷氣開得好強,把我凍得像支冰棒,但總比被大太陽烤成人乾要好太多了。我一邊亂晃,一邊向冰品櫃走去,拖鞋在地板上拖著。冰品櫃是橫放在地板上的那種,朝上的透明閘門是左右橫拉式的,盒裝和散裝的冰品混雜地放在一起。
一個年紀比我小的男童站在冰品櫃前面,大概是國小三、四年級,他左顧右盼後,隨即拉開透明閘門,惦起腳尖,將整個頭和一隻手塞到冰品櫃裡面去,整個身體微微扭曲,看起來十分滑稽。
「他在幹嘛啊!」我走向前去。
男童在冰櫃裡的手正拿著一支鮮黃晶瑩的冰棒,應該是柳橙口味的,看起來十分誘人。他咬了一口冰棒,臉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要不要吃啊!」小男孩親切地說著。
我搖搖頭。原來男童在偷吃冰棒,雖然超市裡有裝監視攝影機,但是卻拍不到冰品櫃內部的情形。從攝影機觀看,應該會以為他在找想吃的冰品吧!
男童似乎知道不能待得太久,免得引起別人的疑心,咬了第二口,就瀟灑地走開了,留下那支帶著齒痕的冰棒。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我有些羨慕又有些忌妒,免錢的東西有誰不愛呢!我的內心不禁交戰著。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我才不要做那麼醜陋的動作,再說我又不是沒錢買,那麼委屈自己幹嘛!」
我拿了一盒義美紅豆冰棒,就往收銀處走去。結完帳,我回到了家,將冰品放進冰箱,看了一會電視,想說拿個冰棒來吃。打開冰箱,打開冰棒紙盒,此時發生了一件慘絕人寰的事件——紙盒裡面只有五支冰棒,應該要有六支的,還有一支跑哪裡去了啦?
家人都還沒有回來,所以不會有人偷吃我的冰棒。我再仔細一瞧,的的確確只有五支冰棒。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會少了一支冰棒啊!」
我冷靜下來後,仔細地回想。命案的現場不可能是在家裡,因為家裡只有我一個人,也不可能是在回家的路上,因為我將冰棒紙盒拿得很緊,所以,這起兇殺案是發生在超市內。
嗯…我大概知道為什麼了,可能是有人要買散裝的冰品,所以從紙盒裡面拿了一支。雖然知道了原因,可是我能怎麼辦呢?就算跟超市反應,也不見得會相信我說的,難道我就要自認倒楣嗎?
「不,此仇不報非君子。」我立下重誓,必定要雪刷這個恥辱。
隔天,我來到超市的冰品櫃前,將一盒義美紅豆冰棒都倒出來,然後將土豆仁冰棒裝進空盒裡(土豆仁冰棒比紅豆冰棒貴),而且我還硬塞了七支,整個冰盒感覺沉甸甸的。
「嗯…如果被發現了,就推說不知道就好了。」我心裡盤算著。
我戰戰兢兢地走到櫃檯前面,門市阿姨的眼神似乎帶著點懷疑。輪到我結帳了,我將那盒沉重的冰棒交到阿姨手中,心裡七上八下的。
阿姨開口說話了﹕「小弟,小弟。」
「怎…怎…怎麼了?」我的舌頭突然有點打結。
「你要給我錢啊!」
原來我太緊張,忘記要付錢了。付完錢後,我好整以暇地離開了犯罪現場,安步當車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土豆仁冰棒,要好好享用這勝利的果實。綿綿細緻的冰棒,整顆又香又脆的土豆仁,雙唇感受到那清涼的觸感,口鼻間瀰漫著芬芳的氣味,一股股甘甜朝味蕾襲來。
「哈,哈,哈!勝利的滋味真是甜美。」
原本這篇文寫到這就可以結束了,可是家人看過以後,認為這樣會「教壞囝啊大小」(教壞小孩子),要我再加個結尾。好吧,那我就繼續寫下去吧!
由於勝利的果實太過於甜美,所以七支冰棒我一天就磕光了。隔天一覺醒來,覺得皮膚癢癢的,我仔細一看,怎麼手臂上都是一塊塊紅紅的,肚子跟背部也是,而且越來越癢。
家人連忙帶我去看醫生,醫生診斷是食物過敏,問了我一堆問題後,判斷過敏原是那些土豆仁,開了一些藥給我吃。雖然吃了藥,但是身體還是會感到癢癢的,就像有毛毛蟲在身上爬來爬去,大概過了一個多禮拜,我才完全康復。
隔年夏天,我又買了支土豆仁冰棒來吃,結果過敏又開始發作,自此以後,我不能再吃土豆仁冰棒了。這可能是老天爺給我的懲罰吧!
所以這篇故事是在告訴我們——小孩子不能夠做壞事喔,嗯…只有大人才可以。
最後一句當我沒說好了,不然家人又要碎碎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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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打算寫個寫作歷程,拖了好久,趁現在有心情趕快寫一下。
首先,這篇小說是真人真事,我真的偷了冰棒,也真的過敏了,雖然過敏是因為土豆仁冰棒沒有妥善冷藏。去年我在便利商店看到義美土豆仁冰棒,不怕死的買了一根來吃,結果完全沒事,冰棒外包裝提醒一定要保存在冷藏狀態下。想來,以前會過敏是因為運送途中沒有好好冷藏,產生有毒的黃麯毒素的關係。
這篇故事天生麗質,本來就有起承轉合,對我來說不太算創作,只是一個記錄。技巧上,用了誇飾及譬喻,誇張的描寫發現少一支冰棒的過程,並用命案現場來譬喻。另外,用了後設,以作者現身說法,讓故事繼續下去,這也是有些人認為這是虛構的原因之一,我是故意這麼做的,因為真真假假有趣多了。
這篇的結尾我很滿意。
所以這篇故事是在告訴我們——小孩子不能夠做壞事喔,嗯…只有大人才可以。
用寓言故事的老哏玩出新味,又有爆點,以結尾來說,在我的寫作中算數一數二。
另外,偷冰的技法如今有新的應用。之前聽在大賣場工作的朋友說,有人把昂貴的洋酒藏在棉被中,蒙混過關,每瓶都要好幾千的。後來他們都要有意無意,用手摸摸看,看有沒有私帶東西。真是技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